晋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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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纹可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1999—0201示范文本。
三.填写合同文本时,要认真严肃,要求字迹整洁.清楚,不得涂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双方在遵守发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总额:
万元合同价款:
万元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米或(跨度)米
结构类型:
建筑层数
工程内容: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
建筑工程总承包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质量标准: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场所需水,电线路从市场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金额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谁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过的全套建筑施工图纸6份,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8.协调处理事故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选派施工现场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
10.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监理范围。
第六条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
范.规程.标准,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工。
3.把好质量.技术关。
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4.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
章几日常事务工作。
5、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大款除外;
。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按合同约定做好事故现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工程完工办理交工验收时,提供完整齐全的是个技术档案资料。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乙方应在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请甲方作出修改意见,甲方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现场代表未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
(7)其他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
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7、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按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部位)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7、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8、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9、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甲乙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合同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甲乙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合同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合同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合同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应当在合同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合同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改错误除外)造成的费用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应按乙方施工人数,每8小时每人记里工一个、每工日计价元;
(6)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5、乙方应当在本条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实行工程预付款的,甲乙方双方应当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