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暨统战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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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会议的主要精神,在发给大家的材料中已经讲得很明确,很充分了。
我就不再重复。
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
进入新世纪,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振兴xx、发展xx的必然要求。
xx是一个“老、少、边、穷、库”都不沾的内陆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要实现县委提出的“三个翻番一个改善”的目标,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特色经济县,任务光荣而艰巨。
这就需要聚万众之心,纳各方之策,举全县之力;
需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xx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最广泛的支持。
下面,结合贯彻落实全市统战部长会议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xx发展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我县统战宗教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做好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做好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实际上就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以此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方针确定下来,这对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先后四次对宪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其中,对《宪法》第十一条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三次修改。
这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地位愈益重要。
纵观《宪法》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规定的不断修改完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2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脉络,就是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地位更加巩固。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我县非公制经济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
从近10年的发展情况看,每年个体私营企业新增数均在1000户左右。
二是行业门类比较齐全。
一、二、三产业都有,其中第三产业发展迅速。
三是部分企业加速投入再创业。
虽然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从总体上讲仍以创业和原始积累为主,但部分企业已完成原始积累,进入再次投入创业阶段。
四是生产经营管理正在创新。
现代科学管理理念在企业管理中逐步应用。
五是外来投资企业不断增多。
仅20XX年,我县共引进工业贸易服务业项目75个,引资25546.5万元。
目前,从gdp的构成看,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据县域经济的半壁江山。
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因此,各镇(乡)、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党的十六大提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这次修改的《宪法》有关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
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只要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就与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一样,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必将调动他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通过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和各种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守法;
要尽快建立县光彩事业促进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同时积极参与再就业工程,参与西部大开发等,做到义利兼顾、互惠互利,走共同富裕之路;
要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交朋友,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教育、工作上帮助、生活上引导,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再次,要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工商联是党领导下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梁委发[2000]9号)精神,完善工商联的民间商会职能,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和同业公会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理顺工商联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要建好、用好商会。
县总商会即将成立,这对于联系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推动行业和地域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
希望有条件的镇(乡)尽快把商会成立起来,发挥好作用。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宗教方面的稳定
我县是xx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县之一。
全县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3个宗教,5个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25人,信教徒7778人(分布在全县33个镇乡),受宗教影响的信教群众达6万余人,宗教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但是,也应当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干部片面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封建迷信与宗教信仰混为一谈,为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人为设置障碍;
有的同志缺乏政策观念,错误地把开发旅游资源,搞活经济,同乱建小庙联系起来,主观上为滥建滥设小庙提供方便。
尤其是个别的党员干部和共青团员还带头参与,造成了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我县地下传教活动又有所抬头,农村滥建小庙的“回潮”现象较为突出,私设聚会点问题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东方闪电教”、“旷野基督教”以及“×
×
”等邪教组织几经打击,仍不甘心,企图死灰复燃。
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来认识我县宗教形势的复杂性,切实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
要坚定不移地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教育宗教界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
要继续协助各爱国宗教团体和寺庙教堂完善现有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使宗教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的桥梁作用,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和支持他们办好以自养为目的的生产、服务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二,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借宗教问题煽动群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民族团结。
要按照《关于对乱建庙宇乱塑露天造像及私设基督教聚会点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梁委办[20XX]66号)文件精神,对农村滥建小庙、乱塑露天宗教造像及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问题,认真进行清理整顿。
同时,要密切防范,绝不允许各种封建迷信组织和邪教组织借宗教名义死灰复燃。
在工作中要掌握好政策,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应当看到,宗教中的矛盾,大量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一定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立足于信任、争取、团结大多数群众,以利于坚决、准确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
第三,要认真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
抵御渗透是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在工作中,我们要全面领会和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扩大开放形势下做好抵御渗透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是要正确把握扩大对外开放与抵御渗透的关系。
不能因抵御渗透而闭关锁国,也不能为扩大对外开放而对境外渗透丧失警惕。
二是要把抵御宗教渗透与正常对外交往区别开来。
要趋利避害,在坚决抵御渗透的同时,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增进同各国人民包括宗教界的了解和友谊。
三是要在全面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中坚决抵御渗透。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加强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更加有效地抵御渗透。
四是要抓好工作落实。
抵御渗透工作既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
要按照“内紧外松”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务求见到实效。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要与统战、宗教等部门密切联系,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
要经常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包括无神论)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这里,需要再次重申的是,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三、认真做好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巩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
县委非常重视党外干部工作。
我县历届人大、政府、政协都配备了党外干部。
本届县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换届前已安排了3名党外人士,换届后增加了3名;
在镇乡安排了2名。
当然,这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县委决定本届内要加大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力度,切实做好党外干部工作。
这里,我强调两点。
首先,要认真做好担任实职党外干部的后续服务工作。
要保持与他们的经常性联系,继续关心、帮助他们;
加强与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支持他们依法行政,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有为,大胆充分发挥作用。
当前,要注意做好已作实职安排的党外干部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党的安排,顾全大局,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其次,要加大对党外后备干部培养力度。
前不久,在党建工作专题会上,道华书记强调,对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不受任何身份和界别的限制。
我们要认真领会贯彻道华书记的指示精神,把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做好做扎实。
一是要搞好培训。
要通过选送骨干参加各级举办的研讨班、培训班等方式,认真抓好统一战线成员的学习培训,切实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要大胆使用。
各镇(乡)、各部门要为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和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要给位子,压担子。
凡是有条件的镇(乡)和党外人士多的单位,在中层干部中可适当配备党外干部,帮助党外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是要摸清底数。
组织、人事、统战、教育等部门应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库,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安排和管理。
经县委领导同意,近期有关部门将着手开展这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