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地安全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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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第
37
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
法》。
对于承发包工程在开工前均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
签订安全监理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加强人员队伍的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
随意调换,如确应工作需要调换人员的,不得低于原投标资质,并经各项目公司
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换;
安全监理与安全员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原则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不得低于
年;
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三类人员”上岗证齐全;
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缴付“安全风险抵押
金”
,项目监理要对分包队伍资质严格审核,严禁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全面落
实安全生产总承包负责制,确保安全。
(二)按照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每五仟
万元的建筑工地,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监督组,配置
至
3
名专职
安全员,监理单位不少于
名,安全员学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规定;
现场专
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起到旁站、巡视、监督作用;
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按规定交纳意外人身伤害综合保险。
(三)各总承包单位,必须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
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各类突发事件紧
急应急预案(预案必须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
断演练和完善),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层层签约,从
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的布
置、交底、检查、措施、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使安
全管理真正做到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
(四)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订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的七项分部
分项工程)必须由项目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主任工程师审核后报施工单
位(与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上级技术、安全、生产等主
管部门进行审核,经企业总工批准(总工不得授权下属单位)后报项目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审核,由项目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未按规定程序
审批的项目不得施工;
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应经总承包企业审核并批准,审批
人员与权限同前。
专业分包单位所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按建设部
124
号命
令第
17
条报总承包单位备案,不可直接向监理报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
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师编制与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管机电负责人批准,
审批程序与权限同前。
(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
术交底,交底均应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并归
入内业管理台帐。
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措施要有
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六)施工前,项目分管安全经理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
还应对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作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特殊工种人员提出具
体的要求,均应有交底和被交底双方本人签字,归入内业管理台帐。
(七)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主动请工程
周边有关管线主管单位配合、建立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并摸清所有管线的种类、
数量、埋深及走向,具体作业时要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管线复杂,较危险
的区域,应向管线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派员到现场监护实施切割交接,
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产生社会影响、公众利益的管线事故。
(八)确保控制施工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市建委和市建管办
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所有劳动防护产品必须是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指定推荐
产品,并是在每年公告栏中推荐的产品(包括施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制定的
合格供应商名
录),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把好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具、器材的质量关。
(九)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凡从事轨道交通建设工地的各总承包单位必
须按要求通过现场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期超过
个月
的,必须通过外审合格,对未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证审核合格的单位,一律
按责任违约给予经济处理。
(十)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在每年公司颁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
选择,由于专业需要在名录外挑选的,必须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评价,并报公司
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录用。
同时督促分包单位事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并附具专业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分
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分包工程名称、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等栏目应填
写齐全,并与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
专业分包单位施工
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好分包单位的进场
施工《安全交底》工作;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核特种作业人
员操作证。
必须人员、证件一致,并在有效期限内;
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
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现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记录和签字。
对
发现虚假交底,伪造记录、签字的,一律按责任违约进行经济处理,并限时整改。
(十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工程中,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现场检查监管,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施工;
并采取巡视、旁站、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控。
其中施工现
场巡视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对关键工序应实施跟班检查,并留有记录。
(十二)各项目公司根据项目监理组事前提供的信息和《月报》,对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安全管理。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指导,并
检查、督促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
(十三)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以下工程进行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
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
大于
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三章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
167
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4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要做到
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同时还要做到文明施工。
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
遵守政府、行业和我集团公司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开工前必须按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施
工现场文明施工具体专项措施。
2、
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
一是封闭施工。
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内规划许可得施工区域要全封闭隔离施工,
不得把马路、交通和社会运行的区域与施工区域混置在一起。
二是要满足临时交通组织的需要。
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临时交通疏解方案,
使施工对交通影响最小。
三是“清洁运输”。
位于中心城区主要干道施工区域内的渣土、构件、材料、土
方运输实行封闭式运输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保洁,防止泥土污染环境。
四是环境影响最小化。
将施工引起噪声、粉尘、夜间光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
低到最低限度。
五是减少对市民生活和出行的影响。
施工单位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
群众,为民办实事。
3、
围档、围墙要坚实稳固、整洁、美观,围档底部
50cm
砖砌底基,上部加
2
米高的板材围护,高度应不小于
2.5m,可悬挂宣传安全生产的标语,所有现场
板材围档必须使用双面夹心彩钢板或具有相应硬度的板材,严禁采用单层彩钢薄
板代替使用等。
4、
设置“七牌二图”
(施工单位及工程名称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
律牌、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称牌、安全生产和重
大事故计数牌[a
安全无伤亡事故日期计数牌
b
管线无重大事故日期计数牌]、
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七不”宣传牌。
另外必须设置的工程管理
相关图包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
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消防器材布置图、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图、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标牌应规范、整齐。
5、
施工场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不积水,并场地硬化处理;
排水要
通畅,现场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池,同时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
及废水排放措施;
按要求张挂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
黑板报并在现场安全区域设有吸烟点;
生活区域有绿化布置。
6、
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
齐,并张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使用部位等标识;
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
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
7、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隔离分开。
在建工程严禁住宿楼和办公楼混
用;
所有办公楼必须使用彩钢板搭设,办公楼和宿舍严禁使用三级建筑;
办公区
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
员。
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应卫生、整洁、安全,生活区内生
活垃圾应装入有盖容器,并及时清理。
8、
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水泥抹光或铺有地砖,墙面应贴白色
瓷砖、顶棚进行防尘、防雨、防漏处理;
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
健康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持个人卫生;
餐具放置整齐有序,
及时消毒;
保证供应饮用水卫生合格,饭菜应卫生新鲜。
9、
工地内要配备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应急救护器材并制定各
类急救措施;
要开展卫生防疫、防病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
生活区内还应设置
工人洗涤淋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10、
施工要有防粉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
时至凌晨
时)未经所
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施工。
11、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
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泥浆、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