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项目调试与稳定性运行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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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保证本项目的调试工作安全、顺利,本项目将专门设立由项目公司、政府用户、调试单位、主要设备制造商、安装公司、设计单位以及其他各方代表组成的调试技术领导小组。
调试技术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试大纲及技术措施、编制机组启动和试运行计划,以确保本项目正确无误地启动运行。
2调试组织机构图
1.1.3调试大纲
1各专业调试工作
1)焚烧锅炉专业
a垃圾接收系统
垃圾池、垃圾吊、一次风机及其管道系统。
b焚烧炉系统
给料系统(料斗、给料文件板、溜槽系统等);
燃烧炉排及液压控制驱动装置(干燥炉排、气化炉排、燃烬炉排)。
焚烧炉烟风系统,包括:
一次风系统;
蒸汽—空气预热器系统;
二次风系统(二次风机、二次风喷嘴);
冷却系统;
烟气系统(引风机);
焚烧炉燃烧器系统:
启动燃烧器、辅助燃烧器;
燃油系统;
灰渣处理系统。
c余热锅炉系统
汽水系统,包括锅炉给水电动门、调节门、旁路门等;
主蒸汽减温水系统;
锅炉过热器系统吹洗;
蒸汽严密性试验;
汽包安全门调整;
过热器出口安全门调整;
定排、连排系统;
灰渣、飞灰处理系统,包括出渣机、磁选机、振动输送机、渣吊。
2)汽轮机专业
a开式辅机冷却水系统调试
b闭式辅机冷却水系统调试
c辅助蒸汽系统调试
d凝结水及补给水系统调试
e低压给水系统调试
f电动给水泵试运
g汽机真空系统调试
h抽气、加热器及疏水系统调试
i减温减压器系统调试
j轴封汽系统调试
k调节、保安系统调试
l盘车装置调试
m蒸汽管路吹管及炉前水、汽系统冲洗、吹扫
n炉前系统化学清洗
o分系统投运
p热工信号及连锁保护校验
q危急保安器试验
r汽机冲转及带负荷调试
s低压加热器调试
t轴承及转子振动测量
u真空严密性试验
v机组停运试验
w调节、保安系统热态试验
x变负荷调试
y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
3)热控专业
a炉排控制装置调试
b辅助燃烧控制系统调试
c锅炉炉膛负压调节系统调试
d减温减压器装置调试
e出渣机控制系统调试
f烟气含量控制调节系统调试
g单回路调节控制系统调试
h锅炉保护联锁调试
i汽机保护联锁调试
4)电气专业
a发变组保护
b自动准同期
c手动准同期
d励磁调节器
e励磁灭磁装置
f励磁变调试
g发电机变压器组调试
h发电机励磁系统调试
i同期系统调试
j母线系统调试
k变电站五防回路调试
l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系统充电试验
m发电机启动调试
n发电机同期系统定相并网试验
o自动励磁调节系统投运调试
p发电机变压器组测量系统带负荷试验
q发电机变压器组系统带负荷试验及试运行
r励磁系统带负荷试验及试运行
5)化水专业
a除盐水处理系统调试
b磷酸盐加药系统调试
c补给水处理系统调试
d化学清洗
e经常性废水处理系统调试
f非经常性废水处理系统调试
g冲管阶段化学监督
h凝结水处理系统调试
i汽水取样系统调试
j整组启动化学监督
6)烟气净化系统
a消石灰活性炭系统:
消石灰、活性炭储仓系统;
罗茨鼓风机;
螺旋输送机;
混合器;
b反应塔系统
c布袋除尘器系统;
d飞灰处理系统
7)废水处理系统
2具体调试方案
1)焚烧锅炉调试方案
焚烧炉烘炉如设备技术上无规定时,按锅炉烘炉方案一起进行。
烘炉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焚烧炉和锅炉及其水处理、汽水、排污、输料、除渣、送风、除尘、照明、循环冷却水等系统均应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
b炉体砌筑和绝热工程应结束,炉体漏风试验合格;
c水位表、压力表、测温仪器等烘炉需用的热工和电气仪表均安装和试验完毕;
d锅炉给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中压锅炉水标准》的规定;
e锅筒水位应经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并将水位表冲洗干净;
f锅筒和集箱上的膨胀指示器安装完毕,在冷状态下调整到零位;
g炉墙上的测温点或灰浆取样点应设置完毕;
h应有烘炉升温曲线图;
i管道、风道、烟道、灰道、阀门及档板均已标明介质流向、开启方向和开度指示;
j炉内外及各通道应全部清理完毕;
k关闭炉墙上所有的门孔,打开锅炉上所有的排汽阀和过热器疏水阀。
烘炉要求
一般可采用火焰法烘炉,期限随锅炉蒸发量、锅炉型式、炉墙结构、炉墙潮湿情况和地区气候条件而定。
宜在14~16天,如炉墙特别潮湿,应延长烘炉期限。
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应均匀,不应时断时续,烘炉初期宜采用文火烘焙,以后逐日缓慢加大火势:
b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启动,防止烧坏炉排;
c烘炉温升按过热器后(或相当位置)的烟气温度测定,不同的炉墙结构,有其不同的温升曲线:
硅酸盐,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约为7昼夜方得开始烘炉。
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超过10℃。
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
在最高温度范围内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昼夜。
烘炉时以达到下列规定之一时,为合格:
a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中部,炉排上方1.5~2米(或燃烧器上方1~1.5米)处和过热器(或相当位置)两侧墙中部,取耐火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各约50克),其含水率小于2.5%;
b用测温法时,燃烧室两侧墙中部炉排上方1.5~2米(或燃烧器上方1~1.5)的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毫米处温度应达到50℃。
并继续维持48小时,或过热器(或相当位置)两侧墙耐火砖与隔热层接合处温度达到100℃,并继续维持18小时。
在烘炉末期,当炉墙红砖灰浆含水率降到10%时,或达到上述温度要求时,即可进行煮炉。
烘炉过程中应测定和绘制实际升温曲线图。
煮炉前,应按设备技术檔要求编制煮炉方案。
本方案仅对如下几点进行强调:
a药品应溶化成溶液加入锅筒内,配制和加入药液时应注意安全。
加药时,炉水应在低水位,煮炉时,药液不应进入过热器内。
b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取样分析,锅筒水位应维持在高水位,锅炉各部分水碱度应均匀,当炉水碱度低于45毫克当量/升时,应补充加药。
一般的取样时间为:
开始升压后每2小时取一次;
排污前后各取一次;
换水后期每一小时取一次;
c煮炉末期应使蒸汽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的75%左右;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天。
如在较低的蒸汽压力下煮炉,则应适当地延长煮炉时间。
d煮炉结束后进行换水,并冲洗药液接触的疏水阀和放水阀。
停炉后应将锅筒水冷壁下集箱和省煤器下集箱的人孔和手孔全部打开,进行锅炉内部(包括锅筒内部装置)的清理冲洗,并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或卡坏现象。
e煮炉的合格标准是:
锅筒和集箱内无油垢;
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f煮炉完成后,应按实际的煮炉过程绘制煮炉曲线存盘。
烘炉、煮炉合格后,锅炉注入符合运行要求的水,点火升压按下列步骤进行
蒸汽严密性试验:
a加热升压至0.3~0.4MPa(表压),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人孔、手孔和其它连接部分的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
b继续升至工作压力,进行下列检查:
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密封性;
锅筒、集箱、管路和支架等膨胀情况:
炉墙外部表面的情况。
锅炉试运行前,应对过热器及主蒸汽管进行蒸汽吹扫。
吹扫前,应自汽轮机主汽阀前卸开主蒸汽管道法兰,接一临时管道至安全区域。
管路上孔板、节流阀、安全阀、仪表吹扫前应卸下用临时短管代替,吹扫完毕再行恢复。
检验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
吹扫时应设置禁区,管道上及其附近不得放易燃物。
吹扫时,锅炉压力应保持在工作压力的75%左右,同时保持适当的流量,使流速不低于30m/s。
吹扫前,应先行暖管及时排水,并检查管道热位移。
蒸汽吹扫应按加热——冷却——再加热的顺序,循环进行。
每次吹扫后,应用铝板靶片对吹扫质量进行检验,靶片厚度为5mm,宽度不小于排汽管道内经的8%,长度略大于管道内径。
吹扫质量合格标准见下表:
吹扫质量标准
项目
质量标准
靶片上痕迹大小
Ø
0.6mm以下
痕深
<0.5mm
粒数
1个/cm2
时间
15min(连续两次皆合格)
蒸汽吹扫合格管道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
烘炉、煮炉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试运行。
首先进行蒸气长压试验,它也是用来检查锅筒、集箱、受热面的安装质量。
蒸汽升压试验的程序是:
a锅炉升压0.3~0.4MPa时,对人孔、手孔、法兰和其它连接件一次紧固。
b继续升至工作压力,并进行下列检查:
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处的密封情况是否良好。
锅筒、集箱、管路和支架的膨胀是否正常,锅筒各部有否被卡住现象。
水冷壁和其它管子间,是否有磨擦现象产生。
c安全阀的调整: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按下表进行调整。
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近表中较低开启进行调整。
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按较低压力调整的安全阀,应是装在过热器处的安全阀,以保证引阀先开启。
所有的安全阀均应无漏气和冲击现象。
对安全阀的调整,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烫伤和其它事故。
锅炉机组试运行是锅炉安装的最后一个阶段。
它的目的是考核锅炉机组在正常运行条件和额定负荷下安装和设计、制造质量。
锅炉在蒸汽升压试验合格后,在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行75h,并保持规定的蒸气参数。
如无异常现象,即可正式投入运行。
上述工作合格后,锅炉应全负荷连接运转48h,以运行正常为合格。
在运转过程中,检查锅炉本体、附属设备是否正常,膨胀、严密性、轴承温度及震动等均应符合技术要求。
2)汽轮发电机调试方案
辅机系统试运转准备:
a检查了解辅机分部试运转情况,协助施工单位处理试动中出现的问题,使之符合质量要求(包括振动、调节轴瓦供油量等);
b组织下列系统检查及投入试验:
主蒸汽、主给水系统;
疏水系统;
油系统;
循环水系统,凝结水系统。
c检查各监视仪表的正确性;
d检查管道冲洗质量是否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的要求,并组织参加冲洗工作;
辅机系统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