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湖山隧道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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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湖山隧道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文档格式.docx

2.1工程总体特性

玉湖山起于玛丽区龙家镇,止于河口区马家镇,起止里程K22+500~K34+538.626,全长12.039km。

其中隧道长5Km,占线长41.7%,单向三车道。

隧道IV、V类围岩占75%,隧道存在断层破碎带、岩溶及岩溶水、盐溶角砾岩、软弱围岩、煤层、采空区等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含有瓦斯、H2S等有毒有害气体,进出口工区均多次穿越煤层及采空区,为煤与瓦斯突出隧道,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隧道西槽谷处于地下水的浅层水平循环系统,岩溶及岩溶水发育。

2.2瓦斯赋存情况

隧道于K25+879~K26+049(Z2K25+888~Z2K26+062)段大角度(隧道中线与岩层走向平面交87~88°

穿越观音峡背斜核部的二叠系龙潭组(P2I)含煤地层,该含煤地层由泥岩、砂岩、灰岩及煤组成,平均厚142.39m。

龙潭组地层共分为五个岩性段,其中一、三段共含煤10层,由下至上编号为K1~K10,第一段含煤四层,煤层编号依次为K1、k2、k3、k4,第三段含煤六层,煤层编号依次为k5、k6、k7、k8、k9、k10。

目前煤矿占用和开采的有k1、k2、k3、k4、k6、k8等6层煤,煤层层位较为稳定。

受F1、F2和F4斜冲压扭性逆断层影响,隧道两次通过k8、k6、k4及k3煤层,其中k4煤层为太来煤矿主采煤层,k6和k8煤层为大田煤矿的主采煤层,k2和k6煤层为刘家沟煤矿的主采煤层。

根据煤矿开采经历和《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玛丽区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如隧道上跨的刘家沟煤矿(开采k2和k6煤层)和穿越的大田煤矿(开采k6和k8煤层)(2011年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太来煤矿(开采K4、k6煤层)为高瓦斯矿井,由此初步推断龙潭组(P2I)的k2、k8煤层具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k6煤层采后瓦斯含量平均11.27m3/t,煤尘爆炸指数21~23%,煤层自燃发火期4~6个月。

其余煤层应在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超前地质预报进行评估与鉴定确定。

龙潭组所有煤层均有自燃发火倾向和煤层爆炸性。

所以隧道中Z2K25+883~,Z2K26+049段(Z2K25+893~Z2K26+063)段须加强超前预报、煤与瓦斯突出评估与鉴定、揭煤防突措施等工作。

为保障隧道安全生产,防止电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特制定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方案

3.1施工组织机构设置

本标段按照项目法组织施工,即设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项目部,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

项目部的职能是依据合同规定内容对承担的全部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有序的施工组织,对工程中的各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充分保证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和进度目标顺利完成。

职责:

在本标组织机构中,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环保及技术创新,六位一体。

各专业工种的管理人员,如施工员对施工队长负责,施工队长对项目经理负责,层层落实到位,层层监督,项目各部门建立有效的质监和质保体系。

3.2、人员安排与职责

1、指定为现场电焊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结束时向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

2、瓦检员。

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焊作业。

3、安全员。

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施焊人员。

在作业前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要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

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焊作业。

5、参与电焊作业的其他人员名,配合电焊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6、洒水人员。

在电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

电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

7、焊后留守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在电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8、携带火柴人员。

(必须是安全员)负责保管好火柴,负责向隧道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并接受检查。

9、跟班领导。

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方可开始作业。

四、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1动火作业前

1、电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领导、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

2、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气瓶上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安全帽必须拧紧。

3、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进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4、气瓶必须装置安全帽、减压器、止回阀。

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

使用的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完好,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5、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6、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

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8、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掉渣、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

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9、电焊作业前,应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洒水等防火措施,且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0、电焊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0.2m3灭火砂,有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将水管引至作业地点,无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准备不少于50升的灭火水。

由负责洒水灭火。

11、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

12、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现场负责人和施焊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便携仪报警点为0.5%;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3、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电焊作业,并在作业地点悬挂电焊专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0.5%)。

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4、现场经安全员、瓦检员、现场负责人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15、施焊地附近不得有其他人员。

4.2动火作业过程中

1、作业时,专职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巷道煤尘飞扬或停风时,立即停止作业。

专职安全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电焊作业时,洒水人员要及时扑灭明火,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灭火器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旁边,需要时,洒水人员和施焊人员可立即拿到。

3、施焊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4、作业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4.3后期处理

1、电焊作业结束后,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留守人员在现场监护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汇报作业负责人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必须将电焊设备、工具等全部回收至隧道外,不得在隧道内存放。

3、带火人员入隧道前和出隧道后必须向隧道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

五、危险源辨识

隧道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

1、瓦斯超限时引起瓦斯爆炸

2、引起火灾或煤炭自燃

3、烧伤

4、触电

5、煤尘超限时引起煤尘爆炸

6、有多有害气体中毒

7、顶板脱落、偏帮造成砸伤

8、气瓶震动爆炸

9、地面湿滑摔伤

六、安全保证措施

6.1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1、瓦斯三级管理制

1)建立分部瓦斯检测中心,负责检查监督瓦斯检测,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查以及瓦检仪的定期鉴定工作。

2)建立工区通风防爆科,组织施工单位的瓦斯检测工作。

3)建立隧道通风防爆室,设专人日夜实施瓦斯检测和通风防爆工作。

2、安全教育及上岗培训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普及瓦斯知识,并按岗位、分工种,分别对通风工、电工、瓦检员、爆破员等进行岗位培训。

1)凡从事瓦斯隧道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人都必须进行瓦斯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工作合格证》。

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取得合格证人员,管理人员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

2)电工、爆破工、瓦斯检测人员,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员及仪器、仪表校正人员和突出措施效果检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劳动局、煤矿矿务局等有关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3)调换工种人员及参与技术革新的有关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2动火制度

1、瓦斯隧道洞内施工中可能产生高温、明火的电气焊、防水板焊接等工序界定为特殊工序,实行动火管理制度。

其它特殊工序的界定由分部总工程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

2、特殊工序施工确定后,由工程部编制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操作细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特殊工序施工前,首先由工区技术主管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计划,经工区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并由副经理下达操作指令,工区主任监督按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4、特殊工序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5、特种工序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和消防设施不齐不得实施作业。

6、动火作业前必须认真填写《瓦斯隧道动火审批表》,填写完毕并经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3施工防火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防止点火源的出现对瓦斯隧道来说是一个严格管理的问题。

施工中做到日日不松懈,班班严格执行机电、放炮、摩擦撞击、明火等的防治规定和措施。

提高洞内工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加强防火防爆意识,大力宣传洞内的防火防爆知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发现隐患和违章严肃处理。

2、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配电室应做到“四防一通”:

防火、防雨季、防潮、防小动物、通风,室内应配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并严禁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6)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7)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并避免出现高峰超负荷用电。

(9)生活用电不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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