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旷工:
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5、请假:
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
1、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2、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3、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11:
30,下午13:
30-18:
00;
星期六上午9:
30-11:
30,下午13:
30-16:
30。
4、法定节假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二、打卡规定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
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2、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扣除当日工资20%;
迟到或早退15-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30%;
迟到早退30-6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40%;
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发生迟到时,员工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迟到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月度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根据上述迟到早退扣罚比例标准加倍扣除。
4、员工漏打卡需提交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按旷工处理,月度漏打卡次数超过两次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5、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提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并抄送行政人事部归档,外出或出差自开始之日起三日内不办理审批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一、加班
1、公司提倡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加班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3、加班必需事先得到上级直属主管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4、员工加班可以按1:
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5、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2)参加公司及领导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二、调休
1、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提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2、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三、旷工
1、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2、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不足0.5天的按0.5天计。
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3、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4、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
病假必须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假证明。
2、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正常出勤工资的70%。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2、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1)员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可享受15天婚假;
(2)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3、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婚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2、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5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3、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4、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五、生育假
1、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0.5天孕期产检假,累计不超过5.5天;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2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3、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六、工伤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违规情况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
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审批,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抄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4、未经最终审批批准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批假权限
1、普通员工
批准人
批准假期的期限
请假提前时间
部门主管/经理
1-2天
需提前1天申请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总经理(董事长)
2天以上
需提前3天申请并报行政人事人事部备案
2、部门主管/经理
批准权限
四、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审批,否则按旷工论处;
病假(除特殊病情需要住院治疗外)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
事假(除特殊情况外)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2天;
超过者公司有权不予批准并予以劝退处理。
2、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人事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
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五、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
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
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南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或弄虚作假,开具虚假病假证明的,一经查实按旷工或开除处理。
2、员工短期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要休息的,按公司病假规定执行。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3、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六、事假
1、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
返岗当日内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员工月度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有权不予审批。
6、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