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容器动火作业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Word下载.docx
《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容器动火作业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容器动火作业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Word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xxx
审核:
使用说明:
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摘要:
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容器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原油储运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生产施工中对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对动火施工的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进行了概述,工程建设施工中,必须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建立健全安全措施,清除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并严格遵守安全规则,才能保证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处理站库的运行安全。
关键词:
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容器动火可燃介质危险性分析防范措施
一、前言
我国各油田建设的各类油气集输管网和油气处理站库,因长期的生产运行、化学腐蚀,或由于流程或容器的结构、材料及焊接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各类油气集输工艺管线及盛装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裂纹、穿孔等破坏,或因集输工艺流程和站库设施的改、扩建以及外界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破坏等,都需要动用火焊、电焊等方法进行动火施工。
如果对风险认识不清,安全措施不当,就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
二、动火作业危险源分析
2.1可燃介质的存在
动火的油气集输工艺管线和油气站库容器中存留的介质与挥发物,动火区域内堆放的可燃材料及棉纱等施工废料,动火区域周围正在生产运行的管网、机泵、容器可能发生的排放与泄露,污油池、排水沟内的可燃介质。
以上部位或明或暗,但都是在动火施工中可燃介质的存在源。
2.2火源的存在
施工现场可能存在以下火源:
电气焊作业火焰、喷砂飞溅火星;
施工作业所用的工具为非防爆工具,与油罐发生碰撞时产生的火花;
使用了不防爆的电机、风机或照明而产生的电器火花;
电焊机等电器设备没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产生的静电火花;
衣服产生静电火花;
雷击产生火花等。
2.3中毒窒息
原油属低毒类物质,当吸入大量的油蒸气时,能引起人的神经麻痹。
如果容器或其他受限空间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接触限值,而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又不采取防护措施时将会引起中毒。
另外,罐内氧含量不足19.5%时,在受限空间内作业可能导致窒息。
因此,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或加强通风以保证罐内氧含量达到19.5%~23.5%,是受限空间内内动火作业时防止中毒窒息的关键。
2.4其他伤害
2.4.1机械伤害
各种施工机械的运动部件都可以构成对人体的伤害,如运动中的鼓风机、砂轮机、吊装倒链、起重吊车。
2.4.2触电伤害
包括作业用电设备漏电触电和直接(相线)触电,其中直接触电更为严重,往往发生在带电检修设备、电力线老化破损未作防范处理而触电。
漏电触电主要由于机器绝缘下降而又未安全接地,使机体带电或感应带电产生的伤害。
2.4.3灼伤
有直接热烫(烧)伤和电弧光灼伤。
如人的肢体触及热体(对焊机电极、刚焊接或切割的罐体)烫伤或电弧光灼伤(对眼睛、皮肤伤害)等。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动火施工中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都是为了不形成燃烧或爆炸的条件,这是我们措施的重点。
实施动火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清除可燃烧介质,将可燃介质的浓度控制在爆炸范围值内。
同时,动火管线与容器不得产生负压。
3.1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3.1.1、需按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履行动用火报告审批手续。
3.1.2、组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和生产负责人员在统一指挥的条件下实施作业;
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倒换流程,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动火措施实施作业。
3.1.3、在实施动、用火施工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进行实地勘察,特别要注意分析工艺流程及影响区间的油气设施,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做到不擅自和随意扩大动火范围及延长动火时间,尽可能利用低级别的动火作业。
3.1.4、工作人员在动火作业中,要严格遵守油气站库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规范,不准在站内和动、用火作业区域内吸烟和乱打火,电焊把线要绝缘良好,火焊工具要使用乙炔瓶,并与氧气瓶及火源、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
3.1.5、移走或隔离动火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并妥善处理场区落地油,做到动火现场5米内无易燃物和积水。
3.1.6、可以拆卸迁移的动火设备或管道,均应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区域进行动火,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
3.1.7、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动火作业。
3.1.8、进行置换动火时,要注意根据油气中可燃物元素的含量成份来选择置换介质,对含硫磷高的油气,要用水、水蒸气置换,切忌用压风机进行空气扫吹置换,以防硫化物等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剧烈反应而自燃。
3.1.9、动火的油气容器、管线置换要合格。
3.1.10、在不能实施绝缘或隔离的情况下,要有良好的二次接地线,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3.1.11、动火现场要配备符合一定条件和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站库内大容器动火时,要有消防人员和车辆配合;
一般含油容器动火时要配用泡沫灭火器,含轻烃气体容器、管线动火时要配备干粉灭火器。
3.1.12、动火完工后,要认真检查施工现场,清除遗留火种,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
3.2目前动火施工通常采用以下几种基本方法或几种方法联合使用:
3.2.1、置换法:
用水、水蒸汽、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将实施动火的管段或容器内的油气置换出来,经分析合格后才允许动火。
其分析方法有可燃气体报警器、可燃气体分析仪等。
3.2.2、清洗法:
用水或其它溶剂清洗动火容器,必要时还要清除沉淀物,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2.3、隔离法:
即对易燃易爆的介质进行隔离,其隔离方法有局部喷涂防火泡沫、干粉或使用物体隔离,如绝缘盲板、阀门、湿毛毡或其它不易燃物品覆盖物等。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置换范围。
3.2.4、不停输油气管线在低压条件下带压开孔、带压封堵连头。
3.3、动火施工安全措施
3.3.1以原油储罐为例介绍容器动火施工
3.3.1.1以相邻的油罐、设备,应根据距离的远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距离相当于动火油罐的直径时,相邻油罐在呼吸阀上覆盖石棉布或多层铜丝网,网眼目数要大于30,以减少油气挥发和防止火星落入;
距离小于动火油罐的直径时,应在动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之间搭设防火屏,防火屏采用脚手架与防火苫布搭设,搭设高度应不小于动火储罐罐顶2m。
动火储罐与相邻储罐之间应在地面上修筑防火堤,防止储罐间可能发生的原油等介质泄漏,流入动火区域而引发的火灾。
3.3.1.2储罐原油排空后,将容器与所有油气进出口管线上的阀门断开,加设必要的绝缘盲板法兰,使施焊容器与生产流程完全隔离,关键部位要挂牌并派专人看管。
3.3.1.3打开顶部、底部人孔进行通风。
一般采用自然通风的时间不少于10天。
用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的时间不少于48h。
3.3.1.4动火前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
最好使用2台仪器同时检测,防止检测仪失灵,且便于对比检测数值。
检测的重点部位有高处孔口(如罐顶量油孔、透光孔),罐内低凹、死角处(蒸汽盘管、溢流管、中心柱)。
若检测正常但未及时动火作业,在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测,以防因气温升高、阀门不严渗油等原因导致油气含量增高,造成着火爆炸事故。
3.3.1.5油罐清洗后,表面的锈皮或鳞片下面仍有可能残留可燃油气,应除锈至见金属本色为止。
3.3.1.6划出防火作业区域。
在清洗、检修的油罐周围35~50m进行隔离,设为安全警戒区域。
使用的照明、通讯、动力设备等电器均应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使用数量。
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
遇雷雨、闪电等恶劣天气,最好停止动火作业。
及时清除可燃物。
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3.1.7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的安全防范措施
(1)彻底排气和通风能增加氧气含量、降低油气浓度,防止中毒和窒息。
做好罐内气体检测。
油罐内气体检测的合格指标为:
氧气含量在16%~21%,可燃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度小于25%,油气浓度低于300mg/m3。
(2)进罐作业期间,罐外必须有人监护,观察罐内作业人员情况,及时联系。
监护人员做好进出罐人员的清点、登记,并随时监测油气浓度。
作业人员进罐作业期间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一方面有利于施工作业,特别是隐蔽处和死角处作业;
另一方面防止刮、碰、摔等伤害的发生。
3.3.1.8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树立全员安全意识。
专业人员要了解机械、电焊设备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到持证上岗。
注意检查和调试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保证工作可靠,不允许有失效、失灵等现象。
对运动、旋转部件必须设防护网,无法用罩网保护的部位应设警示标志,严禁人体靠近或肢体触及。
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应有良好可靠接地或采取接零保护措施。
操作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无防护用品的身体部位与带电体、发热体接触。
3.3.2油管线动火
油田的油管线动火比较多,人们对此比较熟悉,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3.3.2.1、施工人员首先了解地下蔽设工程或管线的埋深、分布及相连工艺流程,根据管线动火碰头连接方式确定动火管线带油或置换施工方案。
目前常用置换方式有放空、气压顶油(蒸汽或吹风)和污水顶油等方法。
3.3.2.2、动火时,不管置换与否,一定要保持静压,不准中高压和负压动火。
3.3.2.3、站内管线动火,要关闭并用绝缘盲板和绝缘螺栓处理与之相连通的阀门,对不能绝缘处理而连通的容器要保持2/3高度以上的液位,并在动火部位两端打好二次接地线,以防静电积聚放电引燃。
3.3.2.4、在油气不易扩散的油泵房、阀组间等部位进行检修动火时,除处理管内燃油外,必须清理场区附近油污及易燃物。
采取通风措施,使现场可燃气体浓度处于安全值。
3.3.2.5、对不能停产或不易动火切割的输油管线进行流程改造时,可采用带压开孔、带压封堵连头连接的办法。
3.3.3气管线动火
3.3.3.1、不置换动火管线,要用阀门加绝缘盲板隔断气源,在离动火点10米以外多天然气管线进行排放,在动火前对动火处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3.3.3.2、置换动火管线,利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吹扫置换后,在置换出口端经测试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动火。
3.3.3.3、对与气管线相连通的容器(如分离器、气柜等),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将连通阀用盲板或绝缘胶皮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