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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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明溪口镇位于沅陵县西北部,镇域面积257.34平方公里,东与沅陵县借母溪乡接壤,西与古丈县、永顺县交界,南与二酉乡、北与借母溪乡毗邻,东经110°05∽110º25´,北纬28°22∽28°57´之间。

最低海拔130米,最高海拔1001.4米,平均海拔在500米至1000米,年平均气温16.1℃,常年平均日照1382小时,年平均降雨量在1000毫米左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干湿度明显。

酉水河从全镇穿境而过,有凤滩、高滩电站,是一个集坝区、半山区、山区三位一体的农业乡镇。

2005年5月由原高砌头乡、明溪口镇合并为明溪口镇,镇址在原高砌头乡政府驻地。

2005年10月,明溪口镇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对原33个村(居)委会进行了合并及调整,现辖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175个村民小组,11个社区居民小组,4986户,22700余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00余人),耕地面积17974亩,其中稻田而积16470亩。

全镇涉及移民12个行政村,39个村民小组,540户,2068人。

几年来,沅陵县明溪口镇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保护工程的启动实施,按照“走出去造林,市场化动作,工程化管理,标准化经收”的要求,切实加强林业工作,林业取得长足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了80%。

多年的实践证明,森林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致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境内功果、苗尾电站的逐步开发,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的承载和要求日益增加,因此,人们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出了迫切需求。

但目前,有限的生态林资源难以有效担负明溪口镇社会经济以及自然条件对林业的生态需求和环境承载压力,在明溪口镇建设以森林为主体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那么,明溪口镇的生态公益林目前的状况如何?

怎样建设和管护好该镇的生态公益林?

本文从分析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的现状入手,对如何建设和管护好生态公益林提出了见解。

  一、现状

  ㈠概况

  全镇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1.6万亩,共涉及17个村,重点分布在陈家溪、元尔坪、乐怡溪、张家山、铁路坪、窝棚溪、明溪口、黄秧坪、浪潮、洞头、近岩溶、大岩头、东水溪、梓木坪、高砌头、王家坪、胡家溪等村酉水河沿岸地区。

  ㈡结构

  1、地类结构:

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1.6万公顷,其中林地10万公顷,疏林地5万公顷,灌木林地3万公顷,未成林地2万公顷,宜林地1.6万公顷;

  2、林种结构:

全镇防护林12.6万公顷,占全镇林业用地的58.3%;特种用途林3万公顷,占14%。

公益林种面积中水源涵养林4万公顷,水土保持林2公顷。

  3、地貌结构:

全镇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半山区,其中山区15.6万公顷,占72.2%,半山区6万公顷,占27.8%。

  二、存在问题

  ㈠绿化总量小,宜林地多

  从目前的明溪口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看,全镇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还较小,有林地面积占公益林总面积的比例相比之下还很低,绿化总量小,另外生态公益林中,宜林地面积0.07万公顷,占公益林面积的3.3%,建设任务仍很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镇的生态公益林绿化总量不断增大。

  ㈡林分质量较差,防护效益低

  一是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较差,林地利用率低,防护功能弱;二是从目前树种结构看,仅有杉树、柏枝树等较少的几种,结构较单一;三是从建设结构看,没有形成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存在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的问题,防护效益和防护功能弱。

  ㈢管护投入少,机构不健全

  多年来,在全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中“重造轻管”的问题仍突出,造林投入较多,管护投入较少甚至于几乎没有投入,形成“春天栽树轰,秋后管理松”、“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对森林资源的管护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同时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只靠镇林业工作站来管护,人员、资金少,形不成合力。

加之分布广泛,点多面广,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力量薄弱,手段较落后,建成完备的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任重道远。

  三、发展对策

  通过分析,从目前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来看,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必须站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在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的同时,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等特点,选择适宜的树种结构,逐步形成合理的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建设多层林、混交林、复层林相结合的生态公益林体系,提高公益林防护功能。

  ㈠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力度

  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

在新区划的公益林区交通路口及时设立宣传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同时丰富宣传手段,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加强宣传的针对性。

主要针对林区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及时为他们释疑解惑,做好群众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等内容进行宣传;三是把领导干部纳入宣传对象。

不断强化各级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当成一件关系地区生态安全的大事,长抓不懈;四是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通过开展林业部门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向林区群众发送有关宣传资料,开办专题讲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㈡科学规划,全面建设

  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制定全镇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本着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扩大生态公益林总量。

同时对每一块宜林地进行具体规划设计,包括整地方式、栽植树种、造林方式、造林年度等统筹考虑,将任务分解到村、社、年度,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职责,限期完成。

㈢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防护效益

  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是增强公益林生态防护效益的关键措施。

通过造、封、抚、引等措施,培育复层混交林。

同时加大科技力度,生态公益林地处自然条件恶劣、气候变化频繁的地带,造林难度较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建设高质高效的生态公益林。

  ㈣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加强公益林管护

  对地处长江中上游的重点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实施生态补偿,加强其有效管理和保护,弥补其因发挥生态效益而使经营者受到的部分经济损失,是保证生态公益林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也要将生态补偿纳入县乡财政框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益林保护的实质问题。

  ㈤严格保护,动态监测

  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生态公益林进行严格的保护,严禁非法征占用。

经批准确认的公益林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必须逐级上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积极出台《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加强法制,促进全镇生态公益林建设。

同时定期检查生态公益林发展情况,掌握动态,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具体工作中着力抓好“五化”,即一是管理法制化。

根据制定的《明溪口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规范管理。

二是队伍建设素质化。

严把入口关,聘用护林员时首先由村委会推荐,镇林业站考核,镇政府审核,报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并安排时间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教育,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林业、资源保护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为保护好公益林打下了基础。

三是管护责任化。

乡、村、社层层签定责任状,并建立相应的层层监管机制,由镇林业站定期检查考核监管员,监管员检查考核护林员。

哪个地块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该地块的护林员、监管员责任。

凡不能及时发现案件或隐瞒不报要给予相应处理。

每年对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实行末位淘汰,淘汰护林员比例在5%左右。

四是资金管理规范化。

公益林补助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

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监督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发放与林权所有者是否一致,有效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浪费。

五是资料基础化。

工作中注重合同档案的管理,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生态公益林资源数据库、公益林管护台账,区划的界定书、管护合同等完全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归档,为科学的管理好公益林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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