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教案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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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解决其他社会历史观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在对待社会发展及其规律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
在马克思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
它的主要缺陷是:
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察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
马克思在1859年总结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时,明确地指出: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
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了。
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递发生变革。
”这一段话深刻地概括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含义:
社会存在:
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其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社会意识:
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
(前者称为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
(三)★★★两者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
(例如,人类最初的意识,是“纯粹动物式的意识”,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的分工,人的智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从而产生了思想家、僧侣等。
马克思曾说:
“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
”)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社会意识有着不同的内容,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丰富。
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社会意识具有相对对立性,表现在:
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未必是最高的;
某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却可以领先于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
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且各自具有其历史的继承性。
(任何人都要受到传统的影响,人的意识也不例外)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
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
(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理论意义:
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
唯物史观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
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谜”,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人们的意识决定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
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9页。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
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
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
要深入理解生产力范畴,需要把握生产力的水平、性质、状况和发展要求等重要方面。
生产力的水平:
是生产力的量的规定性,表现为生产发展的现实程度;
生产力的性质:
是生产力的质的规定性,它取决于生产的物质技术性质,主要是劳动资料的性质;
生产力状况:
是这两者的统一,表现为生产力的运行状态或发展态势。
生产力具有复杂的结构。
其基本要素包括:
一是劳动资料:
也称劳动手段。
它是人们作用于劳动对象的媒介体,同时又是人的自然机体的延伸。
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工具————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客观依据。
二是劳动对象:
一切自然物质都可能成为劳动对象,其中进入生产过程的部分则是现实的劳动对象。
三是劳动者:
即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知识,能够运用一定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
(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劳动者)
生产关系:
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
它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
政治关系、家庭关系、宗教关系都受生产关系的影响。
●“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
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范围内,才能有他们的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
”——马克思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上——是指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
广义上——是指人们在再生产的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诸多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决定了生产、分配、交换、分配和消费。
可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种。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两者的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首先: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
●“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42页。
其次:
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
●“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应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33页。
总之,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必须就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主要有两种情形:
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当它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挂你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
”——《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5-326页。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原理的理论意义:
首先,这一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
正是基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正确地阐释了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及其历史正当性的问题;
正确地评价了历史事件、人物以及各种社会集团的理论、主张等,为正确认识社会和历史提供了基本观点和方法。
其次,这一原理是马克思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
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理解经济基础的内涵,要把握两点:
其一,经济基础的实质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化的物质社会关系。
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
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
上层建筑:
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
有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等两部分组成。
意识形态(观念上层建筑)——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
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政治上层建筑)——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其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
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包括国体和政体两部分。
国体:
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政体:
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实现自己的统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从于国体。
●“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
”——《列宁选集》第3卷,第201页。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另一个基本规律。
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
经济基础的变更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并决定着其变革的方向。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总是通过国家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力量,排除异己力量,巩固自己的统治,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
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时,就成为社会的推动力量,反之,就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力量。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这一原理表明:
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时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
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自己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因此,在当代中国,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在促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快上层建筑的改革。
使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以更好地使人们群众获得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i。
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特殊形式
社会形态的内涵
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
包括:
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
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依据生产关系的性质,社会历史可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
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这五种社会形态一次更替,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过程和规律,表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
但是,就某一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发展历程而言,有可能跨越某一个或几个社会形态而跨越式地向前发展,这就是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体现了其多样性的一面。
例如,中国,就跨越了资本主义制度,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制度。
●“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
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