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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之发展背景及未来发展需注意的问题
中国核电之发展背景及未来发展需注意的问题
徐清致2011302480065
摘要:
核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对于满足中国电力需求、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这就要求制定核电发展长远规划,制定与采用核安全法规标准,理性看待核电技术,杜绝核风险决策机制以及安全监管制度上的缺失,保证天然铀可持续供应,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大力培养核能领域高级人才。
关键词:
中国;核电;未来发展
引言
中国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仅已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较严重的社会能源、环境问题。
能源发面,煤炭可供人类使用的时间为二百至二百二十年,中国面临煤炭枯竭的严峻形势不言而喻;环境发面,燃用各种化石燃料将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以及大量的烟尘,对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破坏。
因此,中国有必要积极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和实现能源的多元化供给。
目前,由于有枯水期和丰水期的分别,造成水电电力不够稳定;而太阳能和风能在短期内又不可能在总电力装机容量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所以,核能是目前唯一达到工业应用、可以大规模替代化石燃料的能源。
而日本福岛核泄露事件又一次为人们敲响警钟,中国核电产业是就此止步还是继续推进?
该如何推进?
因此,本文从中国发展核电的必要性出发,结合核电产业在中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了出中国核电未来发展需注意的问题。
一、我国核电发展的背景
(一)我国发展核电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我国核电发展方针由“适度发展”到“推进发展”,最后确定为“积极发展”,这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实践证明,核电是安全、清洁和高效的能源。
发展核电,对于我国满足电力需求,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同时,是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保持核工业体系完整能力、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产业升级的重要措施;也是顺从世界能源利用趋势的必然选择。
1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我国能源工业已得到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但当前,我国的能源结构中以燃煤为主,致使大气污染严重,且由于大量煤炭运输导致交通运输紧张。
同时,我国中长期的能源供需平衡中也存在着值得关注的缺口,特别是对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能源资源匮乏地区,这种缺口尤为突出。
因此,优化能源结构已提到议事日程上。
核电在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缓解交通运输紧张、填补能源供需矛盾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防止温室效应,保护环境
从环保角度讲,核能无疑是应对地球温室效应的最佳手段。
对比各种能源发电,核电基本实现了温室气体的零排放。
据统计,每22吨铀发电所节约的CO2量相对于100万吨煤所产生的量。
全球每年产生的CO2中38%来自于煤炭、43%来自于石油,一台10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每年产生的CO2差不多有700万吨,照此测算,当前所运行的910万千瓦核电机组一年可节约6370万吨的CO2排放,另外,核燃料运输的绝对量较小,相比较煤炭的运输又大大节约了CO2的间接排放。
3经济和技术角度上的诸多优势
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看,风电和光伏发电由于其能量的存在形式,在电网接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瓶颈,而核电则具有容量大、运行小时数高、发电波动性小,经济成本低等诸多优点,能满足工业化大规模使用,可有效取代煤电,具备产业化发展的条件。
4战略需求
国内外核工业发展的实践说明,在和平时期,能够保持核科技竞争力和稳定核科技队伍的主要出路就是发展核电。
核电作为战略产业的价值体现在这两个命题之中,它既关系着以国防为主导的传统安全,也关系着以经济为中心的非传统安全。
因此,与信息、航空、船舶等产业一起,核电作为战略产业的地位,在高层决策中已经明确下来。
大力发展“以我为主”的核电产业,绝不仅是满足能源需求和追求经济效益等问题,它还是提高我国核科技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需要,也是保持与核大国地位相适应的一支高科技核力量所在。
(二)过去核电发展中的成绩与不足
我国核电事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
经过20多年的努力,已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跨越,运行业绩良好。
迄今已建成秦山一期1台、秦山二期2台、秦山三期2台、大亚湾2台、岭澳2台共9台机组,装机容量701万千瓦,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59%。
还有田湾2台机组在建,容量212万千瓦。
2004年核电年发电量为501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29%。
同时,经过前期发展,我国核电在技术研发、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设备制造、铀资源供应、核燃料循环、核电站厂址选择、核安全监管等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国核电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缺乏相对稳定的长远发展思路和总体规划;核电规模在电力容量中的比例过低,其优势和特点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核电选点和建设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形势;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堆型种类多、造价偏高、国外先进核电技术的吸收消化效果不理想、大型核电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加快核电发展的需要;技术定位和目标不清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局部地方及公众中仍然存在恐核心理等。
此外,由于核电投资和建设体制不能适应加快核电发展的客观要求,致使过去一段时间内核电的发展陷入反复争论、徘徊、停滞的局面。
(三)国际上核电发展的新动向
一是先进核能技术的发展,使核电的安全性和经济性进一步趋于统一。
近20年来,国际核能界在总结美国三哩岛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核电的安全性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获得了重要成果,在核电技术的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二是国际核安全标准进一步提高。
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组织下,各成员国之间经过合作研究、反复讨论与协商,一致通过了国际核电站安全标准的修订。
新的标准已通过IAEA陆续颁布。
新标准增加了纵深防御的层次;在设计中必须考虑对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强调了概率风险评价技术的应用并进一步提高了防火要求等。
三是由于运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运行管理中引入了风险评价技术,使得核电站的运行业绩大幅度提高,运行成本低于其他所有类别的发电厂。
例如,美国103台核电机组的年度平均可利用率从原来1990年的低于65%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发电的生产成本仅1.71美分P千瓦时,低于煤电。
103台核电机组平均每年非计划停堆数从1.2次大幅度降至0.2次左右。
四是由于新一代的核电技术已具备与常规能源竞争的优势,以及近年来核电站良好的运行业绩提高了公众和投资者对进一步发展核电的信心,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进一步发展核电的高潮可能提前到来。
近年来,美国一些电力公司纷纷准备投资建造新的核电站,预计今后3~5年内将有一批新的核电项目上马,这一举动必将刺激西方以及全球的核电市场,使其注入新的活力,当然也给我国带来了市场发展的机遇和竞争。
二、我国的核电产业应当如何继续推进
北京时间2011年5月10日,日本首相菅直人宣布,将修改日本政府以前制定的能源发展计划,对国家现行能源发展战略进行重新研究检讨。
菅直人称,日本将加大开发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构筑节能社会。
这是日本政府在福岛核泄露危机后,首次公开宣布减缓核电发展计划。
这也再次引发了全球对核电发展的大讨论。
其实,自今年日本大地震引发的核泄漏事件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对核电的关注。
各国反核人士自发组织各种示威游行,要求本国立即停止核计划。
可以说,日本福岛核事故使得本来被称为世界上最清洁能源的“核电”失宠,打乱了日本乃至全球的核电算盘,也再一次为核电计划敲响了警钟。
要不要继续发展核电站?
法国的态度是无需讨论,美国认为不继续搞不行,德国决定放弃,印度继续坚持,中国和巴西暂停审批,为高歌猛进的核电建设“紧急刹车”。
这让我们不由得揣测:
全球能源结构是否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革和调整?
核电难道真的要从新能源宠儿序列中出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上文中提及的我国发展核电的种种必然性以及重要性都说明了核电是我国不可舍弃的重要能源形式。
继续发展核电无可厚非,总不能“因噎废食”。
关键问题是既然要推进,既然要继续,那么该如何继续?
(一)应理性看待核电技术
核能究竟是清洁能源还是“核幽灵”,这个疑问从苏联人1954年建成全球第一座核电站以来就一直笼罩在世人的心头。
迄今出事的切尔诺贝利、美国三里岛及现今的的日本福岛核电站一次又一次的震惊世人。
从核电的实际运用至今已有60年,期间一直争议不休,扩建潮总伴随安全质疑。
而如今的日本地震引发的核泄漏事故,让世人更加不心存疑虑,核能发展是不是好主意。
1980年,瑞典曾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决定在2010年时关闭所有核电站,尽管弃核大限来临,其核电站尚在运营。
可见,瑞典人对它是又爱又怕。
瑞士14日宣布暂停新建核电站的计划,并强调安全是当下最重要的问题。
澳大利亚总理甚至干脆表示,该国根本不需要核能。
德国曾掀起一轮关于核能发展的巨大争议持续不断,就核电站关闭问题争论了将近十年。
德国议会在2010年10月通过能源法案,同意延长核电站期限。
即使这样,就在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的第二天,3月12日,十多万德国民众走上街头,抗议政府延长关闭核电站期限的决议,认为政府利用核能发电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要求政府关闭核电站。
德国总理默克尔14日宣布,暂停去年通过的延长核电站运营期限计划3个月,同时,表示政府将对所有17座核电站进行毫无保留的彻底检查。
从核电的安全方面考虑,进而让人联想到万一战争,是否有人会“动”核电站的念头,进行“核威慑”,这不是没有可能。
就使用核武来讲,不只美国会使用核武器或核威慑。
当年,某次中东战争期间,以色列战事不利,当时当政的以色列总理就有此念头想动用核武器来扭转战局,而如今,其他的人未必没有这种想法。
“恐怖组织”就更不用说了。
万一战争,核电站无疑会成为战争狂人的一个“人质”,这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而如今的地球处于气候及地质环境暴烈骤变期,地震强度越来越大,海啸也越来越强,原来设想的百年不遇,或许五年或十年就遇上了。
这次日本的核电站危机就是如此,古人所说的“天有不测风云”,又一次得到验证。
不能过度相信核电技术,而忽视核能的潜在危险。
尽管中国近年来核电技术已经得到长足进展,特别是高温气冷堆技术在反应堆固有安全性方面目前走在了世界前列。
但我们依然要时刻警醒:
世间万物复杂多变,所有核事故都是在发生以后才暴露技术缺陷的,没有万无一失的技术。
(二)杜绝核风险决策机制以及安全监管制度上的缺失
日本核泄漏事件发生的主因是对危险的预期过低以及设备老化,盲目乐观。
但其实更深层次地反映出日本核风险决策机制、安全监管制度的缺失。
而这,也是中国核电事业发展的弊端。
由于节能减排趋热,近年来中国大批核电项目频频上马。
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统计,2005年以来中国共核准13个核电项目,34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达3702万千瓦。
已开工建设28台核电机组,在建规模3000多万千瓦,占全世界在建65台核电机组的40%。
在如此飞速发展的态势下,却暴露出如施工队伍不足,出现赶工期现象;有经验的调试和运营人员不足;部分关键设备供应能力不足等不和谐因素。
所以,建立完善的风险决策机制和安全监管等制度对中国核电未来安全发展至关重要。
鉴于核设施的高度敏感性,我国与世界各国一样,对核设施的安全管理由国家直接负责。
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肩负对包括核电站在内的120多个军民核设施从选址、设计、建造到调试、运行、退役全过程的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和监督检查任务,工作十分繁重。
仅以核电站为例,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审评人员要对上百个系统、近万个部件、几十个可能的假想事件进行详细分析,涉及30多个专业领域。
正常情况下每个核电机组的安全审评需要投入40人年以上的工作量,如果出现较为重大的质量问题,工作量和难度还会成倍增加。
核电站运行阶段存在着现实的事故风险,因此安全监管十分重要。
除日常监督外,与安全有关设计修改的审批、核电站每年的换料审查、运行经验分析与反馈、运行人员的资质与培训等均为核安全监管的内容。
一个核电机组现场需要固定有3~4名安全监督员。
每个核电机组与安全有关的硬件和软件修改平均每年20~30项,对这些修改项目的审查需要投入人力15~20人年。
为实施纵深防御,做到万无一失,还需要对核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管理,对其活动质量进行现场监督。
尽管近年来,国家明显加大了支持力度,但目前国家定编直接从事核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仍然有限,投入经费明显短缺。
面对核电大规模发展带来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加强核安全监管能力极为重要和迫切。
当前需要采取以下4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加核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二是增加经费,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核安全监管的工作能力;三是为避免核安全监管及技术人才流失,稳定技术人才队伍,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国家应给予特殊政策,提高核安全监管技术人员待遇;四是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核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三)保证天然铀可持续供应,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
足够的铀资源和天然铀可持续供应是未来大规模发展核电的前提。
如何确保为我国核电发展提供必需的天然铀,是一个必须认真研究和抓紧处理的战略问题。
就总体而言,我国目前探明的铀资源量尚不充足,现有天然铀生产能力较低,基本情况可概括为“近期有保证,中期有缺口,远期有潜力”。
为保证天然铀可持续供应,促使我国庞大的核电发展规划能顺利落实,当前迫切需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一要始终坚持铀资源立足国内的基本方针,加大国内铀矿地质勘查投入,大力加强铀资源勘查工作;严格执法,推动资源信息共享,大力提高国家矿业资源勘查宏观效率;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开发国内铀资源,提高我国天然铀生产能力。
二要加快利用国外铀资源的步伐。
三要尽快建立铀资源国家储备制度。
四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国内外天然铀采冶工程建设和国际市场采购目标的实现。
此外,还应加强对钍资源的调查研究,摸清底细;加速发展乏燃料后处理技术和快堆技术。
对核安全的重视不能仅限于核电站,而要推广到核燃料循环全过程。
切尔诺贝利灾难后,各国核电技术已经得到了改善。
但因为核燃料具有放射性,所以对核安全的监管不能仅限于核电站,而应该落实到从核燃料的采掘、提纯生产、运输、发电和乏燃料的保存及后处理的过程,也就是加强核燃料循环全过程的严格管理与检测。
我国核电要顺利发展,妥善处理和处置好核电站以及其他方面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同时也是一项非常紧迫和重要的工作。
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我国在放射性废物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法规制定严重滞后和不足。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仅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核电站及其他核设施退役与废物处理、处置储备金问题涉及到短期与长期、内部与外部的利益分配,如果不尽快解决,则会把现在的问题转化为未来的长期的问题,把企业内部的和地方的问题转化为国家的问题。
而废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安全处置,处置场的选址建设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当地群众的理解。
二是历史遗留废物安全隐患大、治理进展缓慢。
一方面有技术和经费投入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些核工业老企业在机构和运行机制上没有随着工作重心由生产转向退役治理而做相应的调整。
三是由于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时间长、关闭后还需进行长期维护的特点,应该由一个代表国家的独立于废物产生单位的部门来负责处置场的运行,但目前我国尚没有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
四是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虽然放射性水平不高,但总量大、与群众生活环境密切接触,造成环境污染也最严重。
核电大发展必然带来铀矿冶的大发展,目前铀矿冶的三废治理在技术和设施、设备上还比较落后,历史遗留的废物还未得到完全治理。
五是伴生放射性废物管理目前非常薄弱,存在基础情况不清和法规、标准缺乏等突出问题。
为了做好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我们认为应当积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1)尽快研究制定核设施退役与废物处理、处置储备金制度;开展废物处置社会及公众心理相关的研究,以及相关补偿机制的建立;按照区域处置的原则,根据核电发展和现有核设施布局编制中低放废物处置场的选址规划,并考虑对极低放废物的处置;按照集中处置的原则制订国家高放废物地质处置战略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建成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平台,并加大在地址处置方面的科研投入力度。
(2)在废物治理工作中要加大核工业老企业的体制改革和整体脱困的力度,组建废物治理专业公司,引入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结构与专项任务的结构性矛盾,改变当前队伍分散、技术力量薄弱、资金利用率低的现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治理进度。
在项目管理上改革按基建项目管理的作法,加大前期科研投入和工程科研投入力度。
(3)按照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的原则,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全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中发挥主体作用,负责具体实施国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并鼓励其它核电集团加入进来,加快中低放废物的处置。
(4)在今后几年内,着力解决铀矿冶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和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关停铀矿山和水冶厂放射性废物对环境污染现状提出退役治理的优先秩序,制定退役治理规划,加快铀矿冶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进程;进一步落实已完成退役治理与环境恢复铀矿冶设施的移交与长期监护工作,确保退役治理工程的长期有效。
(5)尽快对全国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获得必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在此基础上制订综合的伴生放射性废物管理技术政策,制订伴生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规范标准,以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设施的退役和环境整治管理要求。
(四)政府应该向民众公开核电站安全信息
目前来看,我国的核电站安全信息是对公众完全封闭的。
核电对很多老百姓来说,是陌生的。
而作为国家的纳税人,公众有权了解核电技术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暴露过缺陷,各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发生过事故,核电站采取了哪些防辐射措施等。
更应该知道的是,一旦核电站发生泄露,该如何进行自救。
否则,一旦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公众将处于完全无知、信息不对称和被动无助的局面。
政府有义务对民众进行核电安全知识的普及和辐射防护教育、培训。
(五)大力培养核能领域高级人才
虽然我国核能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对于核电建设中最核心和最复杂技术——反应堆设计,始终没有完全掌握。
而这,或许会在将来成为我国核电事业发展的关键。
核能高端人才储备的缺乏也是我国未来核电发展的一大弊端。
发展核电,人才是关键。
核电是涉及众多行业的高技术密集产业。
核电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对核电人才问题高度重视。
积极发展核电必须着力解决人才稀缺的问题。
目前我国只有四所高校设有核动力专业。
按照每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配置200名左右核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计算,到2020年至少需要再增加5000~6000名。
从目前培养的核工程相关专业人才规模看,将不能满足核电快速发展的需要。
自主开发成功与否,效果如何,关键在于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
为了迎接核电事业的发展,加速培养核电科技人才日益迫切。
当前,要特别抓紧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高层次核电技术人才,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和急功近利现象。
完善人才政策,形成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论、激励的市场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宽松的市场环境。
力争通过新一轮核电工程的建设,在核电发展中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核电、精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群体队伍。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创新人才机制和环境,不拘一格地吸引和选拔核电人才,可采用公开招聘、借聘、兼职、与外界交流等方式,多渠道地加强科研、设计、核燃料、制造、建设、运行和维修等各方面的核电人才资源开发,同时,还应下大力气加强在职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就国家层面而言,则应该对核电人才的培养和稳定给予更多的资源投入和政策倾斜。
三、结语
经过长期的发展,核能已在中国初具规模。
作为解决能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的替代能源,核电已与火电、水电形成了中国电力的三大支柱。
尽管如此,核电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也急需解决。
为此我们要充分吸收总结核电产业三十年中的发展经验和不足,统筹规划核电的发展,加速自主化国有化进程,培育核电人才,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电的经济性,以保证中国核电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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