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业务一部总经理岗位职位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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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不完善,衔接不顺畅,造成业务无法开展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扣3分;
未能及时制定部门工作方案,造成公司经营指标不能完成的,扣2.5分;
部门相关工作组织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
市场拓展与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根据公司业务范围划分,在北京及其他地区组织开展理财业务合作,重点开发与银行及其他同业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
广泛建立并发展理财业务合作关系。
法律、法规
《理财公司集合资金理财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理财计划(以下简称理财计划),由理财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十条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
第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不需要审批,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业务操作—资金理财:
基本概念、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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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相关银行走访率不到60%的,扣3分;
在周边或其他地区及行业未能有效建立关系达10家的扣4分;
客户关系维持不利的,扣1分。
营销推介理财计划
在理财产品发行期间组织营销活动,拓展客户群体,努力实现公司下达的理财计划推介指标。
第七条:
理财公司推介理财计划信息披露和异地推介相关规定。
第八条:
理财公司推介理财计划时禁止的行为要求。
第十六条:
理财公司推介理财计划时,可与商业银行签订理财资金代理收付协议。
委托人以现金方式认购理财单位,可由商业银行代理收付。
理财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理财计划收付业务时,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制度:
中高级理财顾问职责综述:
通过对客户的现场咨询服务及高端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工作,提升公司理财服务水平,创建品牌理财服务团队,赢得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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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组织不力,产品推介未实现预期目标的,扣1分;
异地推介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或在集合资金理财计划中,出现超过50个自然人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组织尽职调查与项目上会
组织指导理财经理通过各种手段对来源及运用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理财经理进行项目上会
法律法规
第九条理财公司设立理财计划,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理财资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七条贷款调查
经初审符合贷款政策和基本条件的,调查人员进行贷款调查。
贷款调查原则上由两名(含)以上业务人员进行。
贷款调查的目的是通过调查,掌握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发展前景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贷款潜在风险,为贷款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与依据。
贷款调查采取查阅有关资料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贷款调查主要内容
(一)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组织架构调查;
(三)审查企业注册资本;
(四)管理水平调查;
(五)经营状况调查;
(六)信誉情况调查;
(七)发展前景调查;
(八)财务状况分析;
(九)担保调查;
(十)风险分析与风险防范;
(十一)项目贷款调查内容;
(十二)自然人借款调查;
(十三)还款计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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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组织不力或不全面而发生风险的,扣1分;
尽职调查报告审查不到位、出现明显纰露的,扣1分;
项目上会不及时的,扣1份。
组织产品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安排理财经理做好产品设计
《理财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理财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理财目的、理财财产的种类或者对理财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理财业务品种。
第十九条理财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理财财产时,可以依照理财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理财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理财财产。
第五条理财公司设立理财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理财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理财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理财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理财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理财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理财单位;
(七)理财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理财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理财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合格投资者需要具备的条件
银信合作产品设计、理财文件起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每次扣1分;
理财产品设计存在明显纰漏的,扣1分;
理财文件起草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1分。
组织理财文件制作、签署、相关担保措施落实
组织理财经理做好各类合同文本的起草,与公司、合作机构沟通确定合同文本定稿,完成合同签署,并落实相关担保措施。
第五条理财公司设立理财计划应当符合的要求
第十条理财计划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认购风险申明书;
(二)理财计划说明书;
(三)理财合同;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理财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每次扣1分;
理财文件定稿存在重大疏漏的,每次扣1分;
合同签署有重大纰漏的,每次扣1分;
担保保措施未及时落实的,每次扣1分。
组织理财资金运用
牵头组织及审核理财划款手续的制作,协调理财财务部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第二十七条:
理财公司管理理财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理财计划实收余额的30%。
《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
调整《理财公司集合资金理财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理财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所有理财计划实收余额30%的规定,支持符合一定监管评级要求的理财公司,对其集合理财贷款比例考核放宽至50%。
理财业务品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原则,对理财运用业务进行审核,资金投放,运用项目存续期间的管理。
由于本部门原因,组织运用实施不及时的,扣0.5分;
组织运用实施出现差错的,酌情扣0.5-3分。
组织理财项目后续管理与风险控制
按照监管及公司风险控制要求,在合规与风险控制部的统一指导下,组织部门员工对本部门业务进行实时风险监控;
发现风险点及时向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报告,并参与研讨与落实解决方案;
组织进行理财运用项目日常管理;
组织理财项目风险控制管理,防范风险,确保理财项目的投融资本息及收益按期收回。
《理财法》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遵守理财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理财事务。
第十七条:
贷款用途管理;
第十八条:
贷款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贷款回收;
第二十条:
贷款催收;
第二十一条:
贷款收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贷款展期管理;
《理财资金股权投资管理规定》
第九条:
投资项目管理。
《理财业务风险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风险识别是指对所有可能存在的、对公司理财财产管理运作有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点进行考察和识别,确定其类型。
它是有效实施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是指由公司风险控制部门、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岗、理财管理经理根据理财财产运用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对理财财产运作造成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风险点所在业务部门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定具体降低风险的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同时,风险控制岗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对风险点随时监控,做好日常记录,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风险控制部和本部门总经理汇报。
发现风险点不及时报告的,每次扣0.5分;
发现风险点不协调部门相关岗位制定控制措施的,每次扣1分。
对理财经理资金项目管理疏于管理,造成资金运用出现违背理财合同的,扣1分;
未能及时进行风险检查,制定风险处置方案,给资金运用造成影响的,扣0.5-1分。
理财事务管理
依据合同约定,组织进行理财项目收入、费用、利润的测算,理财收益的分配、报酬的提取、清算兑付;
监督理财管理运用报告、满年度收益分配报告、清算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制作。
根据银监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审计部/合规与风险控制部的统一部署与指导下,组织部门统计与分析,按期制作报表报告及统计分析,为部门业务开展、公司决策、银监局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理财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第三十四条:
理财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理财计划文件的约定按时批露信息,并保证所批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统计系统工作的任务是统计公司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发展、变化的动态信息,并根据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同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和报表。
对信息批露不及时、不准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扣1分;
对档案资料不完整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扣1分;
对理财业务数据不准确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扣1分。
档案管理
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并监督部门档案管理员的档案移交和理财管理经理自建档案的管理。
《档案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关于部室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