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工程质量旁站监理检查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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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J50108-20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3.国家建材局、经贸委、建设部、农业部、技监局建材生管发字(1993)183号《关于加强水泥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14.天津市建委文件:
《关于提高本市住宅工程质量的若干暂行规定》
15.天津市建委文件:
《建设工程实行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的规定》;
16.天津市建委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暂行规定》
17.经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8.国家及施工企业相关工法;
1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0.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检查细则适用于天沣市监理企业对本市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浇筑砼的旁站监理检查工作。
特种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浇筑尚应符合专门的规定。
(三)旁站监理主要检查内容:
1.旁站监理前对相关情况的审查:
《审查结果填写津监(砼)1表》
(1)工程名称;
浇筑部位;
浇筑工程量;
控制标高;
(2)施工单位的项目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姓名及资质上岗条件;
(3)审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资质并填写施工班组名称;
(4)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
施工强度等级;
(5)商品砼供应商资质、供货合同编号、配合比编号;
(6)设计图审查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文号;
(7)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文号及批准人
(8)砼浇筑施工方案、措施及施工交底;
(9)工序交接;
日期和交接表编号;
(10)分项工程质量隐检纪录(钢筋、予埋、予留、水和电予埋管道等)齐全、完整、合格;
(11)按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模板支模方案落实情况;
(12)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证书、复试报告;
(13)旁站监理实施方案及旁站监理工作交底;
(14)“平面图”标示砼浇筑方案,方法、路线、施工缝、后浇带留置;
(15)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运条件的落实;
(16)试块标准养护条件的落实;
(17)材料见证取样、送样制度的落实;
上述工作由施工单位自检后,在砼开工前24h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旁站申请书;
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施工单位。
若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人员并同意施工单位签发开工令,总监、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旁站监理时的检查内容:
《现场搅拌砼旁站监理日记填写津监(砼)2-01表》
《商品砼旁站监理日记填写津监(砼)2-02;
2-03表》
(1)施工单位栋号工长、质量检查员名单及是否在岗;
(2)砼设计及施工强度等级;
(3)操作面简图及砼浇筑路线、施工缝实际留置位置及处理纪录、本班浇筑部位描述;
(4)现场搅拌砼检查:
A.
搅拌机类型及数量;
B.
后台配合比标识情况;
C.
后台计量有无监控人员;
D.
每1小时抽查后台计量及坍落度一次;
(5)、商品砼供货纪录;
纪录车号;
砼出场时间;
到场时间;
浇筑时间,记录商品砼初、终凝控制时间,对超过砼初凝时间,坍落度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商品砼要记录处理办法。
(6)纪录旁站监理人员到搅拌站查看的时间及检查内容情况,要求每台班最少到商品砼搅拌站抽查配比计量一次;
(7)记录本班砼浇筑量;
(8)商品砼坍落度抽查每小时一次;
(9)浇筑过程中:
A.控制浇筑砼灌入高度;
B.要求施工单位对模板、钢筋质量设监视人员;
C.负弯距钢筋位置及砼浇筑前钢筋是否有变化;
D.抽查浇筑部位楼板厚度及柱顶标高;
E.纪录浇筑起止时间;
F.砼水平、垂直运输情况;
G.振捣器类型及数量;
是否符合振捣操作要求;
(10)浇筑过程中模板位置有无变化并采取措施及处理情况;
(11)外界环境、天气等原因对浇筑的影响和措施
(12)试块制作时间、人员、编号、标养与见证取、送样执行情况;
(13)冬雨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4)砼浇筑过程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施工操作是否用照相或摄像纪录
监理日记由责任监理员按日及时、客观、认真填写,不得编造,接班人员则另填下班旁站监理日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长或质检员)签字认可;
总监审核后存监理档案。
3.旁站监理后的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填写津监(砼)3表》
(1)工程浇筑部位;
(2)浇筑砼的养护方法、时间、浇水、覆盖设置;
(3)承重结构砼拆模时间、依据及批准人。
以试块的检测强度值达到设计
强度%为准;
(4)拆模后对砼外观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纪录质量缺陷(问题)位置及处
理方法;
按质量检验标准抽查几何尺寸和标高;
(5)标养试块龄期强度检测:
报告编号、试块编号、成型、试验日期;
(6)下一工序加荷要达到施工方案规定的措施;
(7)旁站监理评估:
本分项是否按规范、图纸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质量验收是否合格;
相关质保资料(隐蔽纪录)是否齐全、可靠。
上述工作结束后,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按检验标准签署意见,总监要对旁站监理工作签署意见。
〈四〉旁站监理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以下凡黑体字序号带*者为强制性条文)
1.现场质保条件
(1)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所有试块,均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应取得上岗证书。
(2)建设工程用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按期检定。
(3)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应配置恒温装置,室内温度控制在2OC±
3℃范围,水温须与室温相同;
须配置温度计和湿度计,砂浆养护控制湿度为60%-80%,温湿度应由专人记录。
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写名编号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
(4)*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
混凝土结构各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后进行。
GB50204-92第1.0.4条
2.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GB50204-92第2.1.2条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搓处。
GB50204-92第2.1.4条
(3)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
GB50204-92第2.3.3条
(4)现浇多层房屋,上层支架的立柱与下层支架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GB50204-92第2.3.4条
(5)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木模板应浇
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GB50204-92第4.4.6条
(6)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GB50204-92第2.4.1、2.4.2、2.4.3条的规定,拆模后的结
构要承受全部使用荷载时其混凝土强度须达到设计强度值。
GB50204-92第2.4.4条
3.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
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GB50204-92第4.1.3条
B*对所用水泥应检验其安定性和强度。
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
GB50164-92第3.1.3条
C.*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骨料中严禁混入锻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块。
GB50204-92第4.1.6条
D.*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性检验。
经上述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使用含碱量小于0.6%的水泥或采用能抑制碱一集料反应的掺合料;
(b)当使用含钢、锅离子的外加剂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
JGJ52-92第3.0.7条
E*.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
(b)对预应力混凝土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JGJ52-92第3.0.7条
F.*重要工程的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进行碱活性检验时,首先应采用岩相法检验碱活性集料的品种、类型和数量(也可由地质部门提供)。
若集料中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时,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检验;
若含有活性碳酸盐集料时,应采用岩石柱法进行检验。
经上述检验,集料判定为有潜在危害时,属碱一碳酸盐反应的,如必须使用,应以专门的混凝土试验结果作出最后评定。
潜在危害属碱一硅反应的,应遵守以下规定方可使用:
(a).使用含碱量小于0.6%的水泥或采用能抑制碱一集料反应的掺合料;
(b).当使用含饵飞锅离子的混凝土外加剂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
JGJ53-92第3.0.8条
G.*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均不得采用海水拌制。
GB50204-92第4.1.7条
H.*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和掺量
GB50164-92第3.1.15条
I.*选用的外加剂应具有质量证明书,需要时还应检验其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经验证确认对混凝土元有害影响时方可使用。
GB50164-92第3.1.16条
J.*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别存储,做好标记,在运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物和遭受污染。
GB50164-92第3.1.17条
K.*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中,可掺用混合材料。
混合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GB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