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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律人与宇宙自然的基本关系规律

因果律——人与宇宙自然的基本关系规律

——人与宇宙自然的基本关系规律

 

纵观目前世界,人类思想意识领域已伴随科学发展进入了有史以来最活跃的阶段,同时也进入了多数人思想最为颓废、精神最为脆弱的阶段。

人类的思想领域急需具共识性的自然真理的注入,方可帮助人类解脱迷茫。

人类的伟大哲人、印度大乘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在公元前500年就悟透了人与宇宙自然界的基本关系是因果关系、而称之为因果律。

他认为:

宇宙自然万物皆起于因果,在因果关系的自然作用中循环往复、无始无终。

在基础世界观方面,中国传统的易道文化与释迦牟尼的因果律是一致的。

无论今日社会如何认识和评价它,这种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规律都是客观存在、永恒不变的。

因果律可解读为物质能量互动因果规律。

不久的将来这一理论必会成为地球人的共识,并引导人类进入更加高级的精神文明阶段。

 

下面,让我们结合现代知识来重新认识一下释迦牟尼的因果律。

一.宇宙物质运动的能量互动作用关系是形成自然因果的前提

现代科技已经揭示:

物质的本质是能量。

所以宇宙天体及一切自然物质间的实质关系都是物质对物质的能量互动作用关系。

物质的能量互动作用是促进宇宙物质世界发展变化的基本动力。

众所周知,一切宇宙物质间的基本关系构成总是以物质的质量、能量条件为基本前提的,即大质量、大能量物质必然影响小质量、小能量物质的基本状态。

一切自然事物间的能量互动作用是构成宇宙自然万物错综复杂自然关系和形成因果规律的前提条件。

1.物质能量互动作用是宇宙物质运动的基本形态

 

宇宙物质运动的能量作用是复杂的。

即有对应物质间的能量互动作用,更有强大的宇宙运行天体所产生的引力场对作用双方的制约关系。

所以任何存在的事物总以适应、服从于宇宙物质运动规律为基本前提、并始终与之保持合理的同步一致性。

一切自然事物间的能量互动也在与宇宙物质运动规律同步的条件下,按照大质量、大能量物体影响小质量、小能量物体的作用法则进行着。

如:

太阳的质量能量远大于地球;地球的质量能量又远大于月球,所以地球即一边自动,一边围绕太阳进行同步互动;月球也一边自动、一边环绕地球旋转运动,同时又伴随地球围绕太阳公转。

在自然地互动作用中,月球得到了太阳光照而有了光辉;地球得到了太阳的光照而孕育生发了万物。

虽然地球和月球都受制于太阳,但是他们却都在受制的运动中得到了利益,充实了自我、发挥了自我。

同时,太阳系的每个行星也都在自动中与太阳保持着合理的同步性,又与邻星保持着合理的自然协调性。

太阳系也在银河系乃至整个宇宙大系统中按照自己的规律自然运行着。

宇宙天体运动如此,自然万物运动亦如此。

物质的能量互动作用构成了宇宙自然万物的基本运动形态。

2.物质能量互动有规律

中国道学认为,从宇宙天体运行到自然事物的一切物质运动都是有规律可循的。

中华古圣正是在对宇宙物质运动规律对人类生命活动的影响的研究应用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描述物质能量互动作用规律的易道理论。

 

中国道教创始人老子在《道德经》中描述宇宙万物的起源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生”为发生、生成之意,因此“生”即表达了从因到果的完整过程。

 

为了合理表达宇宙各类物质间的能量互动作用形态、方式及结果,中华古圣首先把自己在天人合一状态中悟透的宇宙阴阳微物质离子碰撞相合而成就物质形态的真相、以“无极生太极”的太极图形式表达出来;把阴阳二气相对作用成就事物、事物在阴阳消长中互相转化,形成发生、发展、壮大、衰败、灭绝的循环存在状态以“一阴一阳之谓道”的简单语言描述出来;然后又把宇宙自然界的各种复杂物质元素概括归纳为金、木、水、火、土五行,把五种物质元素两两对应时所发生的生、克、泄、耗、帮、化作用形态以模拟社会人伦关系的形式表达了物质于能量互动作用过程的变化形态和结果,形象地表现了物质在能量互动作用中的“吸引、排斥、生助、发泄、克制、消耗、冲突、转化”的力的作用关系。

同时还以“弱不受生,旺不可克,绝处逢生,物极必反,合化转变”

的辩证思维方式进一步描述了五行物质于特殊状态下的作用关系。

形成了一套论述宇宙物质运动与自然人、事、物间的能量互动作用关系规律的、独具特色的中华易理文化。

 

中华道学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自然事物都是在物质运动的能量互动作用中成就和发展变化的。

复杂的物质能量互动作用规律和法则,构成了自然万物成就过程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

2.能量互动成就因果

综上所述,物质的能量互动作用关系就是对应物质间相互作用的基本形态和构成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基础条件。

如:

地球的环绕太阳运动是因,形成地球气候的春夏秋冬是果;地球气候的春夏秋冬是因,形成花草植物的春花秋实是果。

各类自然事物间的能量互动作用关系,是客观形成自然界由此及彼、由甲及乙复杂因果关系的动力源。

这种作用关系客观地构成了物质世界各类事物的生成、发展、变化、衰亡条件:

因为有甲、所以有乙;因为有乙、所以有丙;因为有丙、所以有丁……。

众多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作用关系,构成了自然界“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状态和人类社会错综复杂的自然关系。

所以一切自然关系的构成总以前提条件为因,以事物互动作用为缘,以作用结果为果。

即:

前事为因、后事为果;他事为因,此事为果;勤劳为因,收获为果;行善为因、得福为果;事事为因、事事为果……。

在以自然互动作用关系为前提的物质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也不会有因无果。

宇宙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在自然规律的作用下生成、发展、变化、循环着。

宇宙天体运行不止,自然事物随时流变。

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都在物质运动规律的作用下作用与被作用。

没有任何独立存在、不受物质运动规律作用的人或事,也没有任何永恒不变的事物。

既是人类最常见的土和木,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形态。

比如土可以是高山、丘陵、大地,也可以是小孩儿手中的泥娃娃,还可以是飘浮于空中的微尘;木可以是小树、大树、木材、木器家具,也可以是木柴、灶膛中的灰烬……。

一切的所谓形态,只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感观认识人为地赋予它们的概念而已。

因此释迦摩尼于《金刚经》中说: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唯识所现,唯心所变”;“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之谓:

因果本于自然、作用发于无形,一切俱在自然之中。

二.顺者昌、逆者亡、适者生存,是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规律

1.受生于自然、受制于自然

宇宙物质运动规律是影响一切事物发生、发展和存在的基本前提。

规律是永恒的,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却始终处于变化之中。

变,是为了更好的适应自然,而不是与自然规律抗衡。

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某一事物在规律范围内与自然、以及相关事物的互动作用结果。

所以都是自然因果作用关系的客观反映。

考古研究证实:

生发于二亿三千万年前的恐龙曾支配过地球陆地生态系一亿六千万年之久,但一旦失去对地球自然环境的适应,它便立即灭绝。

此项研究告诉人类:

顺者昌、逆者亡、适者生存是万古不变的定律。

远古的中国圣贤深知此理,故教导后人应“顺其自然”。

与动物相比,人类显然是高明的。

一般生物只会调整自己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如:

大雁南北迁徙、昆虫冬眠春醒等。

但人类却可以造出空调机,将自己置于一个狭小的空间中享受更加舒适的温度。

可是现代人患感冒的次数却明显增多了。

自然规律总喜欢和人类开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

人类觉得自己走路速度慢且累,便发明制造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火车、飞机......,轻松的实现了一日千里。

但是与猿猴相比,人类的腿部功能却明显的降低、退化了。

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人类发明使用了化肥、农药,并创造了转基因种子。

粮食产量是上升了,但人类患各种癌症的数量也明显增多了。

不仅如此,新的研究已经证实:

转基因食品正在悄无声息的变异着人类的生殖功能!

这一切似乎都在默默证明着一个真理:

人类再聪明也是生物。

受生于自然,必受制于自然!

2.心识种因、自然成果

 

宇宙物质能量互动作用规律时时刻刻、悄无声息的作用着人类及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是人类不愿承认、又不得不承认的自然事实。

因为人毕竟与一切生物一样,在自然规律的作用下、按照生物的属性进行着属于自己的生命循环。

人一出生,死亡便是其必然的归宿。

纵使盖世英雄、旷世奇才也无可逃避!

即使一个人一生什么事情也不做,依然在一天天长大、衰老,直至死亡。

这就是自然规律作用于人的必然结果,也是最基本的因果规律。

所以长期生存于地球自然界的人类生命受生于自然、受制于自然即是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规律。

一切人的意识行为也必会在宇宙物质运动的能量作用下被作用与反作用,从而构成人与自然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

因此中华古圣教导后人应“顺其自然”,规范自我行为、遵守自然法则,合理顺应自然规律的安排。

 

中华道学“三才论”认为:

天在上、地在下、人居中,表达了人为宇宙物质世界的中心主体的观念。

他们认为:

有人方辨炫丽七彩世界;无人天地万物顿失其义。

天地万物因人而感、因人而存在,可为人类所用。

所以,人即是宇宙物质世界的中心主体。

人的心灵意识因具备高智慧而拥有强大的心智力量。

人类的智慧创造与善恶行为对人类自我、地球生物、乃至整个宇宙自然界都具有十分强大的作用力,特别是身居特殊位置之人的一念之善即可创造人间奇迹、拯救万亿生灵;一念之恶也可毁灭美好世界,造成万亿生灵的无辜死亡。

也正因人的意识行为力量与宇宙自然界的关系巨大,所以受宇宙自然规律的反作用力也更加强大和不可抗拒。

因此也更突显了人类顺应自然的客观必要性。

所以,理智的认识宇宙规律、认识人类自我、管理自我,努力保持人与自然规律的同步和谐性,就成了人类文明进步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

 

中国道学认为,“道法自然”是天地自然的基本法则。

人类生存于宇宙自然界的根本意义在于人类智慧有助于宇宙自然界的合理运行。

这个道理也许很多人不懂。

因为目前的人类社会之是非对错,早己打上了主观人为的感情烙印,与自然之道相去甚远。

所以对于人类自我意识行为的管理,靠尚未觉悟的人去自我实现、是不合理的。

宇宙自然界的合理运行,需要自然构建的合理法则自然调控,所以因果规律必须属于自然的产物。

而人类作为自然生物形成于自然界,其一切善恶行为必应置于自然规律之掌控之下,自然形成因果、自然循环作用于人类自身。

这是一种必然的自然选择。

即:

心识种因,自然成果。

此即佛道“因果律”的基本成因。

只要人类尚未跳出自然生物的圈子,就必须客观地认识宇宙自然规律、认识人与规律的根本关系,摆正人与自然的合理位置,老老实实按照基本的自然规律去生活、做事。

3.注重心识力量、把握一念之初,关注最终结果

佛道说教,可能许多人并不深信。

因为因果报应没有立杆见影之效,它存在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所以今日社会中的一些人看到有人靠坑蒙拐骗发了财、屡做恶事也没有得到报应,就说:

“杀人放火翘健健,积福行善病恹恹”而不信因果,其实是非常肤浅、错误的。

须知:

善恶有积累过程、果报有成熟之机。

《周易》云: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这个“积”字讲的就是善恶均存在积累过程,先有量的积累、后有质的变化,最后才有报应显现。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一切必报”。

然而可悲的是,人与自然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规律无形、无踪,意识能力有限的人类根本无法察觉。

但是因看不到就忽略其存在、是不智,因看不到就否认其存在,则是自欺欺人。

随着量子力学理论的问世,许多过去不可思议的事情已变得可思可议。

因为人的思维意识形成过程就是量子运动的全部过程,人的思维意识活动是生物质能量转化为电磁信息波的活动形式,并未脱离物质运动的范畴。

而人的意识所产生的爱恨情感却可分别形成不同的电磁波信息作用于所对应的物质:

爱心善意的电磁波与对应物质间具有吸引聚合力;嗔恨恶意的电磁波与对应物质产生排斥破坏力,根据“气聚成形,形散为气”的基础物质原理,人的意识力量就可以电磁波的形式发生作用、改变物质形态。

这一物理发现为能量互动因果规律赋予了科学的定义。

因此,博爱之心即可成就物质世界,爱心越大成就越高;贪嗔恶念即是破坏物质世界的根源,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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