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电力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专业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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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名称:
1.2工程账号:
。
1.3工程地点:
1.4承包方式:
本合同按以下第
(1)种方式承包:
(1)施工总承包;
(2)施工专业承包;
(3)其他:
/。
1.5工程范围:
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工程资料收集整理。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对应的工作内容的相应工程量及发包人认可签证的工程变更为准。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标准。
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
工程“零缺陷”投运;
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2.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
经检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3.工期
3.1总工期:
50日(为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3.2计划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3.3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4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3.4.1发包人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由于承包人违约行为或原因除外;
3.4.2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停工的。
3.5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工程或其中一部分提前竣工时,承包人应按此要求提前竣工。
双方协商由此增加的费用。
4.设计文件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按以下第(3)种方式提供:
(1)由发包人于开工/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2)由承包人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承包人;
(3)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15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5.工程价款
5.1工程价款按以下第
(2)种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承包
本项目工程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含税)。
(2)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本项目工程签约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具体详见附件1《价格表》,最终以竣工图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合同结算价格。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2本条第5.1款工程价款选择固定总价承包或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工程固定总价或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5.3双方确定工程总价/工程暂定总价(以下简称“签约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且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
5.3.1承包人的窝工损失(包括设备、图纸的暂时脱供);
5.3.2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
5.3.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涨价费用;
5.3.4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卸车及保管费;
5.3.5其他:
/
6.结算方式
6.1工程结算原则
6.1.1若承包人在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事项发生后未向发包人书面呈报工程价款增加的签证单,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该项增加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无须将此项作为工程价款计算的依据。
6.1.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承包人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1.3其他:
/
6.2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
6.2.1根据本合同第5条约定,工程价款选择非按固定总价承包方式的,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由承包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编制施工结算书,经由发包人审核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6.2.2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就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或审计,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该审核或审计结论作为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但是,若政府有关审计机关或财政等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项目进行审计或财政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并据此据实调整工程价款。
7.支付方式
7.1工程款按以下第
(1)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格%,支付时间:
;
(2)分期支付:
A预付款支付签约合同价的/%,预付款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支付时间:
/;
B进度款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支付时间:
C结算款支付达到工程结算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日内支付。
7.2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总额5%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用以保证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待工程保修期到期后结算,保修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保修期满后的12月内,发包人将剩余质量保证金(如有)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提交等额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应行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保修期。
7.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等额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8.材料设备供应
8.1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
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8.2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本工程所需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制品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8.3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不符,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所拖延工期及因此增加费用承包人自行负责。
8.4其他:
9.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9.1发包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9.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9.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9.4发包人项目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代表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承包人项目代表应予执行。
9.5本工程项目发包人委托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10.双方权利
10.1发包人权利
10.1.1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调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发包人的批准,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10.1.3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检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0.1.4督促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环境管理目标,不发生有损发包人形象和声誉的有责行风事件和媒体曝光事件。
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要求时,发包人、监理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承包人的工作,并按照安全协议有关条款进行评价考核。
10.1.5其他:
10.2承包人权利
10.2.1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调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2.2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价款。
11.双方义务
11.1发包人义务
11.1.1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办理应由发包人负责的相关证件、批件。
11.1.2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1.3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11.1.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11.1.5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1.1.6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发包人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11.1.7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1.1.8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1.2承包人义务
11.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1.2.2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11.2.3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时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施工组织措施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的实现。
11.2.4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1.2.5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分包管理工作各项要求,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分包人员的安全,在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及其负责管理的范围内所发生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电网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11.2.6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间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保护工程附近的人员或财产,使其免遭破坏。
11.2.7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11.2.8在施工期间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任何影响工程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从现场运走任何废料、垃圾。
11.2.9承包人分包工程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行业规章制度和国家电网公司对建设工程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
包括:
(1)提出工程项目施工分包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选择分包商必须符合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要求;
(2)监督分包工程的实施情况,动态核查验证分包商主要人员人证相符以及施工机械、工器具配备等施工条件的一致性,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3)审批专业分包商编制的施工安全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等),监督其严格实施,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备案;
(4)督促专业分包商或组织劳务分包商的全体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定期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检查,落实分包商主要人员进场审核、教育培训、安规考试、健康体检、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签订、文件审查、组织指挥、现场监督、安全考核、质量检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建立项目施工分包队伍和人员台帐,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送并在基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