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2013年度安全三基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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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2013年度安全三基工作考核办法.doc

集团公司2013年度安全三基工作考核办法

为持之以恒地推进安全三基工作,不断夯实矿区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三基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三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孔祥喜,副组长王吉平、方良才、赵干、章立清,成员为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安全监察局、企业文化部、矿区工会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局,具体负责安全三基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结果的汇总、通报和考核政策的兑现。

具体分工为:

生产部牵头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

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班队长建设、职工培训检查考核。

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科区管理规范、科区长按章指挥检查考核。

矿区工会牵头负责区队民主管理、师徒结对子、技术比武检查考核。

企业文化部牵头负责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考核。

二、考核范围

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

三、考核周期

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安全三基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内容包括基层、基础、基本功三个方面(详见附件)。

五、考核政策

(一)对季度内未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且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二)对季度综合得分后三名的单位,分别处罚50万元、40万元、25万元。

六、组织实施

(一)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业务监管对安全三基工作考核内容进行动态抽查,不搞大规模的集中检查,不搞繁琐的地面资料检查,不影响基层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需要基层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资料和考核数据,事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传送到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只对落实情况和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抽查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对照标准予以扣分。

(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扣分情况,在下一个月的10日前交考核办公室汇总。

考核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扣分情况进行汇总,在安全办公会和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并在协同办公系统上公布。

(三)在安全三基工作检查考核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资料、提供虚假数据的扣5分/次;未及时报送安全三基工作考核相关材料的扣0.2分/次。

对考核过程中严重失职、弄虚作假的责任人,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集团安全三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集团安全三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要项工作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基层

20

(一)

重视科区(班队)建设。

班队长统一纳入二级单位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管理。

单位或专业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科区(班队)长现场管理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各单位每半年要研究一次科区(班队)建设,每年召开一次优秀科区(班队)长总结表彰会。

3

检查相关文件资料等。

1.未按要求研究科区(班队)建设的,扣0.5分;

2.季度内未组织一次(一个专业)科区(班队)长现场管理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的,扣1分;

3.二级单位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未按要求实行班队长任职资格制,培(复)训、资格认定管理等不规范的,扣0.2分/项;

4.未建立优秀科区(班队)长评选表彰制度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评选的,扣0.5分。

人力

资源部

(二)

科区(班队)长选拔任用。

班队长选拔要坚持科区班子推荐、分管领导审查、职工评议、组织部门考核批复等程序。

逐步推行民主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拔班队长。

坚持科区(班队)长后备梯队培养及班队长任职资格制度。

科区(班队)长正职后备人员原则上按1:

1选拔。

3

查文件、查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1.科区(班队)长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扣0.5分/人次;选拔任用中存在不正之风的,扣2分/人次;

2.新任班队长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扣0.5分/人次;任职资格培训考试走过场的,扣0.5分;

3.初提井下采掘开修专业科区分管安全生产副职无井下班队长工作经历的,扣1分/人次;

4.未建立科区(班队)长后备梯队培养制度的,扣0.5分;后备梯队选拔和管理不规范的,扣0.5分;

5.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井下生产辅助专业新提任的班队长公推公选不低于20%,否则扣0.5分。

人力

资源部

(三)

科区(班队)长考核问责及素质性淘汰。

建立科区(班队)长工资与工伤、三违、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职工培训等挂钩的考核问责制度。

各单位在动态考核管理的同时,每年要对科区长和班队长集中进行一次考核置换,科区长(支部书记)素质性退出不低于本单位中层人员总数的3%,班队长素质性置换不低于本单位班队长总数的5%。

3

1.未建立科区(班队)长考核问责制度的,扣1分;考核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0.5分/项;

2.年度内未集中对科区(班队)长进行考核置换的,扣1分;

3.科级人员素质性退出低于本单位中层人员总数3%的,扣0.2分/人;班队长素质性置换低于本单位队级人员总数5%的,扣0.2分/人。

人力

资源部

(四)

科区(班队)长学习、培训。

二级单位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或专业口每年至少对班队长集中培训一次,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原则上年度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矿长(经理)、书记、分管领导、副总工程师要参与授课。

日常学习培训由各专业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可采取以会代训、交流学习、案例教育、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科区长、班队长教育培训。

3

检查相关制度、资料及落实情况,询问相关人员。

1.未制定科区(班队)长培训计划的,扣2分;培训计划不落实的,扣1分;

2.单位各专业分管领导未组织实施科区(班队)长日常学习培训的,扣1分;

3.未开展集中培训,或培训走过场、未进行培训效果考核的,扣0.5分/次;班队长集中培训时间累计少于5天的,扣0.3分/次;

4.副总以上领导未参与授课的,扣0.5分。

人力

资源部

(五)

科区安全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科区管理基本规范,主要包括:

安全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自主反三违、班前会、跟带班、交接班(班评估)、现场隐患排查、班中巡查、安全会议、岗位描述、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等制度。

3

抽查一个井下科区相关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管理规范缺少的,扣0.5分/项;

2.管理规范没有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扣0.5分/项。

安监局牵头,人力资源部参与

(六)

科区(班队)长应按章指挥、按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严肃查处科区(班队)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3

检查相关制度、接受职工举报。

1.未建立科区(班队)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查处制度的,扣1分;

2.集团公司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科区(班队)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瞒报工伤事故的,扣1分/人次。

安监局牵头,纪委参与

(七)

科区(班队)民主管理。

严格执行科区民主管理制度,杜绝吃拿卡要、派活不公、分配不公等现象。

2

检查相关资料,抽查工分上墙,接受职工举报。

1.未做到工分上墙的,扣0.5分/次;工分上墙不及时的,扣0.2分/次;

2.职工举报科区存在吃拿卡要、克扣截留现象,并经集团公司查实的,扣2分/人次。

矿区工会牵头,纪委参与

基础

40

(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相关文件执行。

40

检查相关资料及现场。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动态检查得分计分。

生产部

基本功

40

(一)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

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

严格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3

检查相关文件、资料。

1.年初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此项不得分;计划中培训对象、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不完整的,扣0.2分/处;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不严肃,集团公司安排的培训计划未按要求落实的,扣1分/项;本单位培训计划未经矿会议研究、集团公司职工培训管理中心批复同意而擅自调整的,扣0.5分/项;

3.季度考核期内培训计划落实出入较大,培训人数相差达10%以上的,扣0.2分/项。

人力

资源部

(二)

安全宣传教育。

扎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2

检查相关文件、资料。

1.未认真落实集发〔2012〕73号文件的要求,党政领导重视不够,未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的,扣1分;

2.未定期组织事故案例教育的,扣0.5分;

3.未运用宣传媒体对三违、安全事故进行曝光的,扣0.5分。

企业

文化部

(三)

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开好班前会,开展好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实行教考分离,从严组织考试。

3

检查相关文件、资料及班前会。

1.副总以上领导月度未到班前讲安全的,扣0.5分;

2.科区(班队)长未按规定主持或巡视班前会的,扣0.2分;

3.班前未进行安全不放心人(薄弱人员)排查的,扣0.2分/次;

4.一日一题、一周一案每月少于15题、4例或与岗位工种、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的,扣0.5分;一月一考未实行教考分离或考试过程中被集团公司检查发现有作弊的,扣1分;

5.规程措施变更未及时向职工宣贯的,扣0.5分;

6.班前会未签、漏签互联保的,扣0.2分。

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监局配合

(四)

岗前及取证培训。

加强新工人、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般工种取证培训工作。

4

查阅相关资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

1.新工人、转岗人员(含外委施工单位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培训时间未达到要求或未经培训考核的,扣0.5分/人次;

2.“三项岗位人员”、一般工种应送培而未送培的,扣0.5分/人次;

3.未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的,扣0.5分/人次。

人力

资源部

(五)

“三新”培训。

分专业认真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培训。

1

检查相关资料。

1.各二级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专业分管领导“三新”培训责任的,扣0.5分;“三新”自主培训组织不到位的,扣0.2分;

2.未按要求组织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三新”培训的,扣0.5分/次。

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监局、生产部、总院参与

(六)

实学实训。

各二级单位基层区队要制定井下作业人员现场实学实训计划,认真开展井下现场实学实训活动。

3

检查培训计划、教学记录,现场抽查培训效果。

1.未制定实学实训计划的,此项不得分;计划未按要求落实的,扣0.5分/项;

2.季度内区队井下从业人员实训比例不低于15%,每少1%扣0.5分。

人力

资源部

(七)

技术比武。

自主开展技术比武活动,鼓励基层单位定期分专业开展技术比武活动。

2

检查技术比武活动安排计划和相关资料。

1.未制定年度计划或计划不落实的,扣0.5分;

2.未按规定分层次、分专业自主开展技术比武活动的,扣0.5分;

3.年度未做到井下主要工种全覆盖的,扣0.5分/工种;

4.未建立技术比武激励政策或未落实集团公司奖励政策的,扣0.5分/项;

5.在集团公司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0.5分、0.4分、0.3分(在之前集团公司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过前三名的,不予加分)。

矿区工会(由矿区工会确定年度内哪几个工种必须做到全覆盖)

(八)

师徒结对子。

扎实开展师徒结对子活动,建立师傅带徒考核、奖惩机制。

3

检查师徒合同和出师考核资料。

1.未制定师徒结对子活动实施细则的,此项不得分;未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扣0.5/项;

2.新入井职工、转岗职工、技术不熟练职工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扣0.5分/人次;因故师徒关系变动未及时签订新师徒合同的,扣0.2分/人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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