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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球21个在运行碳市场配额总量约47.82亿吨,其中欧盟18.2亿吨(38.0%)、韩国5.5亿吨(11.5%)、中国8个试点市场合计14.3亿吨(29.8%)。

③交易价格:

纵向看各市场价格整体呈回升趋势;

横向看各市场价格差异大,欧盟(27.8$/t,2019年均价,下同)、韩国(25.6$/t)领跑全球,中国试点市场均价1.4-11.4$/t,整体较低。

欧盟:

全球最大碳市场的经验与教训

欧盟碳市场成立于2005年,涵盖45%的欧盟碳排放,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场。

其运行特点包括:

1)分阶段推进,从试验到成熟;

2)交易范围不断拓宽:

参与主体从欧盟延伸到冰岛等3国,控排企业从电力、工业等扩展到航空等;

3)配额总量逐渐收缩:

配额总量从前两阶段的自下而上确认,转为欧盟确定统一的排放总量,且在2013-2020年和2021-2030年分别按照年均下降1.74%和2.2%的幅度来收缩;

4)免费分配转为有偿分配:

2005-2012年配额以免费分配为主,第三阶段(2013-2020年)拍卖分配比例提升至57%,并预计将再2021-2030年进一步提高;

5)政策改进推动交易价格回升:

配额总量收缩及折量延迟拍卖、推行市场稳定机制、提升超额排放惩罚力度等措施促使碳配额交易价格从2018年前的5-10€/t提升至目前的30€/t以上;

6)碳市场主体多元化,涵盖金融机构及各类投资者。

抵消机制:

全球市场买家萎缩,国内市场尚处过渡阶段

截至2019年6月底,全球碳排放抵消机制累计交易量达到45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来自CDM和JI机制的交易量占比分别为57.6%和42.4%。

CDM目前为全球实行最早、规模最大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来自中国的交易量约195亿吨,占比74.7%,中国为CDM的最大参与者。

受欧元区经济危机、配额总量宽松、加强内部减排、提升CDM门槛等因素影响,当前CDM交易价格低迷。

中国CCER累计成交量超2.76亿吨;

2019年上海CCER均价6.4元/吨,低于配额均价(20.9元/吨),不排除国家通过控制CCER项目类型、开发区域、投运时间等方式来管控供给,从而维持一定的交易价格的可能性。

一、全球:

碳市场体系日臻完善,配额总量近50亿吨

碳市场已运行21个,诸多体系储备中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关系世界各国的可持续发展,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此为世界上第一个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公约明确了世界各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各自能力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等原则;

此后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等会议信息明确了未来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安排,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以内。

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341.7亿吨,较上世纪末增长47.7%,其中中国、美国、欧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98.3亿吨、49.7亿吨、33.3亿吨,占比28.8%、14.5%、9.7%,三者排放量占比超过全球的一半,在全球二氧化碳减排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从历史排放数据来看,我国碳排放量还处于上升期,美国和欧盟则于2007年左右和上世纪70年代末达到峰值,且承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以最低的全社会成本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方式,为世界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用。

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发布的全球碳排放市场发展状况报告,目前,占全球GDP42%的地区正在使用碳交易机制,覆盖了全球9%的温室气体排放,碳市场管辖范围覆盖全球近1/6的人口。

已有21个体系正在实施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29个司法管辖区,包括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美国的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中国的8个试点市场、韩国等;

另有9个司法管辖区正计划未来几年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包括中国的全国碳排放市场、德国供暖与运输燃料的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等;

此外,还有15个司法管辖区正在考虑建立碳市场,例如智利、巴西、泰国、印尼、日本等。

温室气体覆盖面:

全球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氢氟烃(HFCs)、全氟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其中二氧化碳为温室气体的主要构成项,目前全球在运行的碳交易市场均覆盖二氧化碳交易,部分试点市场开始涉及其他温室气体,例如欧盟碳市场覆盖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全氟化合物三种气体,韩国碳市场覆盖除三氟化氮之外的其余5种气体。

运行碳市场配额总量约47.8亿吨,交易价格呈回升趋势

1、全球碳市场配额总量:

2005年欧盟碳市场启动,配额总量约21亿吨CO2,占当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比例约5%;

随后各地碳交易市场逐渐建立,交易总量上升,预计2021年随着中国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全球碳市场配额总量预计将超过75亿吨,覆盖量增至2005年的3倍,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比例提升至14%。

根据ICAP统计,2020年全球21个在运行碳市场配额总量约47.82亿吨(部分市场数据采用以前年份统计值),其中欧盟碳市场配额量全球最大,达到18.16亿吨,占比38.0%;

韩国5.48亿吨(11.5%)、加州3.34亿吨(7.0%)、墨西哥2.71亿吨(5.7%);

中国8个试点市场合计14.25亿吨,占比29.8%,合计来看,中国碳市场为仅次于欧盟的全球第二大碳交易市场。

配额分配方式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主要是拍卖)两种。

目前多数碳市场实行的是免费分配和拍卖分配混合形式,市场建立初期通常免费分配占绝大多数,随着碳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当地对碳减排力度的提升,拍卖分配等有偿分配比例呈现逐渐上升趋势。

例如,欧盟碳市场在2008-2012年的配额拍卖分配比例约10%,而在2013-2020年这一比例提升至57%,其中电力行业完全实行拍卖方式分配。

2、碳配额交易价格:

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价格受市场供需状况、外部政策、宏观环境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的差异。

纵向来看,随着各地区对碳市场的制度设计逐渐完善和政府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几年碳排放交易价格呈现回升趋势;

横向来看,各碳市场交易价格差异较大,以2019年均价来看,欧盟和韩国领跑全球,分别为27.8、25.6USD/tCO2,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市场(RGGI)为6.0USD/tCO2,中国8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均价在1.4-11.4USD/tCO2,整体均价较低,可能与是市场尚处于试点开发阶段有关。

二、欧盟:

欧盟碳市场步入第四阶段,排放总量控制效果显著

欧盟碳交易体系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我们以欧盟碳市场为例来对海外碳市场做详细剖析。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成立于2005年,成员包括28个欧盟成员国和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3个国家,欧盟碳市场已成为欧盟落实控排目标最主要的手段,该系统覆盖了约45%的欧盟碳排放,包括电力部门、制造业和欧洲经济区内的航空公司等。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

2005-2007年、2008-2012年、2013-2020年、2021-2030年。

第一阶段(2005-2007年):

此时纳入碳交易体系的公司包括发电厂和内燃机规模超过20MW的企业(危废处置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除外),以及炼油厂、焦炉、钢铁厂、水泥、玻璃、石灰、陶瓷、制浆和纸生产等各类工业企业。

第一阶段为碳排放交易的试验性阶段,此阶段的温室气体仅局限在排放量占比最大的二氧化碳。

配额分配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来确定,即欧盟成员国制定国家分配计划(NAP)经过欧盟委员会审查后,配额被分配到各个部门和企业。

配额的分配采用拍卖方式和免费发放相结合,以免费发放为主。

由于配额供给过度,配额价格曾一度逼近0欧元/吨。

第二阶段(2008-2012年):

2012年控排单位引入航空公司,同时交易体系也扩展到了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经过前期的试验阶段,交易体系不断完善,配额分配方式与第一阶段一致,配额免费分配比例约90%;

配额总量略有下降,但恰逢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经济发展承压,能源相关行业产出减少,配额需求急剧下滑,交易价格并无明显好转。

第三阶段(2013-2020年):

纳入碳捕捉和储存设施、石化产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冶炼等单位。

第三阶段欧盟对碳排放额度的确定方法进行改革,取消国家分配计划,实行欧盟范围内统一的排放总量控制;

自2013年开始逐年减少1.74%的碳排放上限以确保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降低20%以上,而在配额的发放上,逐渐以拍卖替代免费发放,整体来看拍卖配额比例约57%,其中:

电力行业:

要求完全实行拍卖获取额度(电网建设落后或能源结构单一的8个东欧国家的电力行业配额分配可从免费逐渐过渡到拍卖,2020年时全部通过拍卖方式获得);

制造部门:

2013年约80%的配额为免费获得,至2020年降低至30%;

并将在2030降低至0%(直接供暖部门除外);

航空部门:

15%的配额为拍卖获取,82%为免费获取,剩余3%为储备部分。

2020年1月,欧盟碳市场与瑞士碳市场建立可进行跨市场交易的联系。

第四阶段(2021-2030年):

2018年完成系统框架修订,将于2021年1月开始实施第四阶段交易,从2021年开始欧盟碳配额年降幅度从第三阶段的1.74%增至2.2%。

此外,欧盟碳市场于2019年初建立了市场稳定储备(Themarketstabilityreserve,MSR)来平衡市场供需,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冲击,MSR机制的推行减少了初始拍卖的配额数量,对于稳定碳交易价格具备重要作用。

当碳市场中流通的配额量超过8.33亿吨之后,将每年从未来即将推出的拍卖份额中提取相当于当前流通总量的12%的份额到MSR中(其中,2019-2023年间该比例暂时提高至24%);

当碳市场中流动的配额量低于4亿吨后,欧盟将从MSR中调拨1亿吨配额注入市场中流通。

综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有以下特点:

1)分阶段演变,从试验到成熟:

欧盟碳市场经历了2005-2007、2008-2012、2013-2020、2021-2030年四个发展阶段,控排企业范围、配额总量确定方法、配额分配方法等都经历了从探索到成熟的阶段。

2)交易范围不断拓宽:

市场参与主体从欧盟28个成员国,到新增列支敦士登、挪威、冰岛3个国家,2020年又建立起与瑞士碳市场的联系;

纳入交易体系的控排企业从电力行业、工业企业延伸到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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