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资格后审评标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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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四条本项目技术标、商务标一起开。
评分采用百分制,企业信用占*%,商务报价占*%。
第五条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提供,2、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3、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或证书过期,4、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或资格证过期,5、单项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6、根据公告要求,是否入围临安市预选承包商名录(名录可由监管部门统一提供);
(企业、建造师资质、资格要求可核对IC卡信息,若IC卡信息显示正常则可不用审核原件。
若IC卡信息显示不正常且又未能提供有效原件资料的,作无效处理)。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
(七)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技术标评审
投标人在技术投标文件编制中应针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难点等,突出编写的重点,避免把工法、操作规程、规范要求抄入技术标(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
技术方案一般控制在100页以内,采用双面(图纸除外)打印、复印。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
▲本项目企业信用分占%。
通过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七条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理委托书的;
2、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
3、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委托编制时未附委托书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提供的商务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
(适用于电子辅助评标项目)
6、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必须作无效的其他情形。
(二)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
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无效: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
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规费包括民工工伤保险、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民工宿舍“空调设施”报价针对施工周期在6-9月份的施工项目,本项目适用(不适用),投标单位应(不)予报价)
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
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5、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6、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并在评标时拒绝补正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三)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总得分=A+B+C
1、投标报价得分A。
①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入围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在6家以内的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
入围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在6-9家的,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入围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在9家以上的,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以该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风险控制价为*万元,凡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商务报价得分的计算:
入围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升一个点扣2-3分,每下降一个点扣1-2分;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降一个点扣10分。
计算出投标报价得分A。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得分B和主要材料(设备)单价得分C。
①招标人首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主要材料(设备)的标准偏离率(一般要求偏离率不高于投标平均价的30%)。
②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设备)评审项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和评标时计算机随机确定各50%组成(最低为30项)。
③B=5*(1—超过偏差率30%的项目数/重点评审项目数);
C=5*(1—超过偏差率30%的项目数/重点评审项目数)。
(适用电子辅助评标)
▲总得分=A+B+C
(四)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1、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A)。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按投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若经计算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
2、筛选偏离价格(B)。
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
3、修正不平衡报价。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
正偏离修正价格(T)=A*(1+标准偏离率)
负偏离修正价格(P)=B*(1+标准偏离率)
当P>A*(1-标准偏离率)时,取P=A*(1-标准偏离率)
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
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使用修正价格的价款调整方式。
第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到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合,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定。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除根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以外,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多处一致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合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一是总报价相近,但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没有合理的解释;
二是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
三是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
四是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
五是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技术标雷同);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唯一标识符(同一硬盘、同一加密器)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⑦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
⑧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⑨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⑩可以认定为串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串标行为或有其它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并视情节给予暂停一定期限参与本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
第十条候选人的推荐
▲评审结束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不同的投标单位,以商务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投标单位,以企业信用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总得分、投标报价、企业信用等得分都相同的投标单位,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按开标顺序从10个签号中各抽一个,抽到最大的签号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