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价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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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服务主业和品牌、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
3.4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4、考评组织和职责
4.1成立公司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目标的确定、考评办法的审定和考评结果的批准等,下设考评工作组。
成员:
公司各分管领导
考评工作组: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4.2经济运行部作为公司目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提出、制定和修改考评办法和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组织检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召开考评会,汇总考核结果。
4.3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督办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职能考评细则的制订、修改、实施和反馈工作。
4.4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评结果的兑现。
4.5各部门和各经营单位负责按要求填报有关考核表,制定内部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并组织落实。
5、考评内容及办法
5.1考评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管理、公司领导考评及其它评价。
以公历年作为考核期,其中专项管理按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按年考核,其它内容按季考核。
5.2绩效目标:
根据各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工作重点,综合考虑其经营管理现状、服务水平、创新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服务主业、创新能力、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等四类指标;
各职能部门确定“服务主业、创新能力、履行职能和基础管理”等四类指标。
目标实行分类管理,分重要目标和一般目标两类,每个单位(部门)至少确定一个重要目标。
具体指标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基分设定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5.3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包括: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政工目标、创先争优和工会目标等内容,采取加扣分方法。
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办法见(附件三)。
5.4专项管理包括:
督办工作、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内容,采取加扣分方法。
职能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考评细则进行考核,形成的考核结果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部门)反馈考核意见。
专项管理考评细则见(附件二、附件四、附件五)。
各单位(部门)在考核期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严重违规经营和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况按公司相关制度实施考核,经办公会批准,由公司考评领导小组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帮助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5.5公司领导考评:
每季末由公司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目标落实情况提出加扣分建议,最后由考评会审定。
公司主要领导对所有单位(部门)的目标落实情况可提出加扣分意见。
每个单位(部门)在一个考评周期内最高加5分。
5.6其它评价:
考评方案中没有涵盖的其它重要工作,突发事故和问题,采取直接加扣分的方法。
各部门(单位)可提出横向考评意见,由经济运行部汇总后报考评会审定。
5.7公司设立企业发展创新项目奖励基金,对服务主业和品牌、自主创新、市场拓展、创先争优和管理增效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项目实行奖励。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奖惩办法
6.1考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单位(部门)季度综合得分=绩效目标得分+专项考核加扣分+领导评价加扣分+其它加扣分。
单位(部门)年度综合得分=季度综合得分平均值×
30%+年度绩效目标得分×
7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加扣分+年度专项考核加扣分+年度领导评价加扣分+其它加扣分。
分管领导考评综合得分=分管部门得分平均值×
70%+全体部门得分平均值×
30%+主要领导评价加扣分。
公司主要领导考评综合评分为全体部门得分的平均值。
领导对部门的考核加减分不纳入其得分计算。
6.2挂钩办法
考核结果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挂钩。
根据年度综合得分,考核结果为A、B、C、D四个级别。
综合得分S>100分的为A级;
100≥S>90为B级;
90≥S>80为C级;
S≤80分的为D级。
年度挂钩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标准的20%×
考核系数。
系数的确定方式为:
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考核系数在0;
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考核系数在0.8到1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考核系数在1到1.1之间;
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考核系数在1.1到1.5之间。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其年度挂钩绩效工资,并在公司内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对象须向公司提交述职报告并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方案。
7、操作流程及要求
7.1每年工作目标确定后第三个工作日前,各单位(部门)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进行按季分解,填报《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季度展开表》(附表一、附表二),将分解的季度目标计划交到经济运行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季度目标计划,须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说明原因后报经济运行部。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季度目标计划进行月度分解,制定月度主要工作目标计划,并落实到各岗位。
7.2每季初第三个工作日前,各单位(部门)向经济运行部报送如下资料:
1)各单位(部门)根据上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期内的办公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季度工作目标计划,填报《各单位(部门)季度目标计划及工作成果表》(附表三、附表四),交经济运行部。
职能部门须分管领导签字,各经营单位须主要负责人认可。
2)各职能部门依照专项管理考评细则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月度考评,填报《专项管理考核评价表》(附表五),考评结果向被考评部门反馈并报经济运行部。
7.3公司考评小组在考评期内征求客户对各单位(部门)在服务主业和服务品牌方面的意见,结果纳入考评。
7.4考评会前,公司领导对各单位(部门)进行考评,结果填入《领导评价表》(附表六),领导加扣分原则如下:
1)工作绩效较卓越,额外承接工作有成效;
2)按照赏罚分明、有奖有罚原则实施加扣分;
3)两位或两位以上领导对同一目标或事项的评分不重复计算。
7.5经济运行部根据(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评分结果,填报《各单位(部门)季度/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结果汇总表》(附表七、附表八)。
7.6目标的检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职能部门抽查和考评小组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7.7每季初10日左右组织召开公司考评会,会上职能部门通报职能考评情况,考评小组对预考评结果、考评依据进行评议审核,各单位(部门)对考评结果确认后形成考评结论。
7.8人力资源中心门依照考评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兑现。
8、修改程序及有关事项
8.1考评办法在运行中不断完善,由经济运行部负责。
8.2年度内实际运行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经主观努力仍难以达标,需对工作目标进行调整时,由责任单位(部门)在年底前一个月向考评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本着实事求是、利于工作的原则,考评小组经调查和核实后提出诊断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如果同意诊断,则此工作目标的考核按调整后的目标考核,调整后的工作目标最多只能视同完成,不能加分。
8.3年度内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考评小组可对考核内容或考核办法作必要调整,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8.4目标责任书中有关财务指标以财务预算为主。
8.5各单位(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先的主要依据。
8.6本办法由经济运行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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