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定制版1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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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其有出租权的坐落于乌鲁木齐市区路小区
栋单元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并保证,该房屋仅作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上述租赁用途,且该房屋的用途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至年月日租赁期届满收回屋,租赁期共计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
1、乙方按照元/月的标准,按(月/季度/年),于初日内向甲方交付房租,另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元、居间服务费元,共计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租期届满或终止时,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2、乙方以现金或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租金到账之日视为乙方租金交付之日,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
,帐户名:
,银行账号:
;
3、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的,每延付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当期未交租金的3‰作为滞纳金;
4、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如下(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电话部;
淋浴器套;
③空调台;
④电视台;
⑤冰箱台;
⑥洗衣机台;
⑧水立方米,电度、天燃气立方米;
⑦家具;
⑨其他。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及设施可正常使用,当设备自然损坏时,甲方负责修理,若其人为损坏时,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单方提高租金;
3、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使用纠纷,不存在一房数租的情况;
4、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前两个月内,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甲方意向新租户参观该房屋,但应尽量减少对乙方的影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房屋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
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合理并爱护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其结构、功能、外观完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使房屋结构、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或予以赔偿,否则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押金中扣除,且乙方有补足押金的义务;
3、在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排水、消防、室内外的外观及现有装潢)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包括:
(1)改动房屋建筑结构;
(2)在房屋外墙或者承重墙上钻孔、安装挂钩,可能影响房屋安全的;
(3)穿凿、切断或连接房屋所在建筑的任何管道;
(4)以任何方式毁坏房屋或房屋所在建筑内外观;
(5)如果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应当注重防火安全,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加强对电线、开关、燃气、吸烟、明火等危险、易燃品的管理控制、检查、检修等安全工作,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5、乙方有权拆除和取回其自行安装的所有可移动的电器和设备,附属在建筑物上的装修、装饰应无偿交给甲方。
乙方应保证按约返还房屋,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如若乙方拒不支付相关清理费用,甲方可从押金中抵扣;
6、乙方不得不得污损或毁坏公共部位及其设备和设施,乙方不得在公共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堵塞通行与乱丢垃圾;
7、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在房屋内从事或或允许、默许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违法、违规活动,或可能对其他用户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时,视为乙方违约;
8、但乙方对房屋的房门、锁具、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或管理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八条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包括燃气管道、电路、暖气管道等基本设施处于适用状态,如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但不包括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的维修责任。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就扩大部分的损失,包括对邻居的侵权行为,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拒绝,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乙方交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
如双方合意继续租赁时,则续签租赁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未在约定的时间撤离房屋,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其继续占用房屋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迁离期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潜在租客拒绝承租房屋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按照物品价值(具体参见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当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向乙方提供房屋时,应当向乙方提供同等或相似条件的房屋,期间产生的搬家费用由甲方承担;
2、守约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合同解除。
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前的租金据实结算,其余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如若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约期间,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义务时,守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或修复的,违约方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违约金不足抵付守约方损失时,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还应按约定支付该段时间的房屋使用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包括甲方就此对房屋进行的装修装饰的费用,该期间内乙方的装修投入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可从押金中抵扣。
押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首页填写的联系地址为通讯地址,任何通知、函件等在到达该地址时视为送达。
一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时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有联系方式为准。
若一方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及时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
合同正文、合同附件及履约过程中的票据,具体包括附件一、房屋物品清单(含水、电、气表确认表)、附件二、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