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发【2018】24号关于印发《善厚镇外宣及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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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原则及对象

凡坚持新闻、信息的党性原则和真实原则,在党报党刊和县政府《政务信息》上实事求是地正面报道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的新动态、新经验、新成就的镇内通讯员的新闻作品和信息均给予奖励。

题材包括信息、通讯、言论、调查报告、报告文学等。

二、设立对外新闻宣传奖励基金

由镇财政拨专款设立对外新闻宣传奖励基金,按照稿件的不同版面、篇幅和所发的新闻媒体给予不同的奖励。

三、奖励标准

1、《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1篇(幅、条),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中央电视台其它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采用1条,奖励500元。

2、《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参考报》、《新华每日电讯》采用1篇(幅),奖励500元。

3、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国家行业性报刊采用1篇(幅),奖励300元。

4、《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全省新闻联播采用1条奖励500元;

安徽电视台其他栏目采用1条奖励200元;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采用1条,奖励200元。

5、省级行业报刊、安徽经济广播、中安在线采用1篇(幅),奖励100元。

6、《马鞍山日报》采用1篇(幅)奖励200元,市电视台采用1条,奖励100元,《皖江晚报》采用1篇(幅),奖励50元。

7、县广播、电视台稿件每篇按50元计稿费。

8、和县政府网站上录用一篇奖50元。

《政府信息专刊》、《政务信息特刊》录用一篇奖100元,录用信息被县领导批示的加奖200元,被市领导批示的加奖300元。

省先锋网发布一篇奖200元,市先锋网发布一篇奖100元,县先锋网发布一篇奖50元。

省文明网发布一篇奖200元,市级文明网录用一篇奖100元,县级文明网录用一篇奖50元。

镇网站上发表信息每篇奖励20元。

9、《人民日报》、《安徽日报》、《马鞍山日报》,中央、省、市电视台一稿多发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10、幸福和县微信发布一篇500字以下奖励50元,500字以上奖励100元;

善厚印象微信发布一篇奖励20元。

微信稿件被省市相关微信采用参照主流网站奖励。

11、各级媒体以政府主流网站为主,非主流网站发稿奖励降一级。

四、兑付方式

1、本办法从2018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镇宣传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经镇组织室核实确认,统一造表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半年兑现一次(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填报,逾期未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3、稿件失实、剽窃、负面报道或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奖励资格。

五、考核任务

党政办每月投稿8篇,用稿4篇,其余各办每月投稿4篇,用稿2篇(含镇政府网站);

每两个月将各办信息选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呈报镇主要负责人审阅(经济发展办和督查办承担一个办的任务量)。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各单位(部门)配备政治素质高、综合文字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通讯员和政务信息员;

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通讯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督促本(单位)部门通讯员和政务信息员认真、积极投稿、报送政务信息,要充分调动其他工作人员投稿、报送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由各办通讯员组成镇通讯组,组长由王智银担任。

2、明确责任。

各单位及镇政府各办(所)主要负责人,是政务信息搜集、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写作、投稿、报送政务信息,不折不扣完成本部门的考核任务。

3、统一渠道。

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要及时报送党政办(电子邮箱:

shzxinxi@,并请注明作者和联系方式),文字部分统一由通讯组长审稿把关,内容由党政办主任审稿把关,由党政办报送至各报纸、杂志社、县政府办及相关网站。

4、保证质量。

新闻及政务信息的质量要在“快、准、新、精”上多下功夫。

做到投稿、信息报送及时(信息发生24小时内报党政办,逾期无效);

力求准确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努力提高信息的实用价值;

力求文字简洁明了,努力开发本单位、本部门特色信息。

5、通讯组长王智银负责外宣、网站信息、各办上报新闻信息文字把关、好人线索搜集、好人事迹采访撰写等相关文字工作。

6、两办信息由丁咏泽负责,王智银参与撰写并负责文字把关。

7、镇宣传室部门每两个月进行发稿数量统计,及时公开成绩。

七、考核表彰

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投稿(报送信息)及发表稿件(刊登信息)数量评选出先进个人3名,分别奖人民币300元、200元、100元。

各办信息员具体名单如下:

党政办:

尹康、赵仕源、胥家曦、丁咏泽

民生办:

刘子剑、李世阳

综治办:

彭正阳、夏冬、孙津津

经济发展办:

谢燕蓉、刘宪彬

扶贫办:

李尔东

农办:

张旭、韦大伟

土地所:

金磊

征迁办:

陈立云

财政所:

张春艳、邓文兵

计生办:

范兴慧、任珍珍

城管办:

王虎

各村后备干部为村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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