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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24项

安全事故处罚补充规定

1.目的

为了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内容与要求

2.1轻伤责任事故(一般休工在一个工作日或在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或治疗费用500—10000元以下):

a.造成人员轻伤的,住院治疗不超过1个月,或治疗费用在500—3000元以内的。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150—250元罚款,责任班组长罚款100元,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b.造成人员轻伤的,住院治疗1至2个月,或治疗费用在3000—6000元以内的。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200—350元罚款,责任班组长罚款200元,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c.造成人员轻伤的,住院治疗2至3个月,或治疗费用在6000—10000元以内的。

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400—600元,责任班组长罚款300—500元,车间主任、厂长及生产经理罚款200—400元,安环部部长、主管安全领导及公司安委会主任罚款100-2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2.2重伤责任事故(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105天或治疗费用10000元以上)和死亡责任事故,执行公司《安全事故处罚办法》(QC/GSS19.02-2013)的规定。

3、补充规定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公司一厂组织实施并考核。

 

压缩空气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目的

为降低空压机电耗及维修费确保压缩空气满足生产要求,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公司范围内压缩空气的管理及奖罚。

3、职责

3.1空压站:

从空压机房到车间储气罐之间管道,储气罐及其附件的漏气管理。

3.2各生产车间:

从车间储气罐(含)到各用气点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的漏气管理。

4、检查项目及内容

4.1查压缩机、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正常。

4.2检查排气管道是否畅通,如在空压站房内、空压站外的气路管道、分支到各车间的气路管道,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3检查空压站、各车间的储气罐及球阀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4检查各车间的收尘器脉冲阀、汽缸等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5检查各车间员工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压缩空气。

5、检查考核细则

5.1发现空压机、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无(显示或指示)时,未能及时修理或更换时,每次扣空压站100元。

5.2发现输气管道漏气现象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3发现储气罐下面球阀漏气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4发现收尘器上脉冲阀,汽缸等漏气每次扣车间100元。

5.5发现私自使用压缩空气吹灰每人每次扣100元。

6、本制度由安全环保技术部、公司一厂、质量控制部监督执行、组织考核兑现

7、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中心化验室安全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心化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化验室各岗位。

2、内容及要求

2.1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2班前必须有八小时以上睡眠时间,上岗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到袖口、领口、下摆三紧的要求,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上班。

2.3要求员工统一着装工作服,女工上班期间不允许长头发露在帽外。

2.4使用有毒的药品时,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对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剂要遵守操作规程。

2.5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乱动设备、仪器、仪表,不准在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或清理设备上的卫生。

2.6室内应有一定的消防设备、通风柜(罩),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2.7严禁本室员工擅自将化学试剂给予外单位人员使用。

若经发现或查出有人随意将化学试剂外流者,均给予严肃处理,且后果自负。

2.8使用中的化学试剂要摆放整齐,剧毒药品应专柜加锁存放,且有明确的标签。

质检人员应严格按照化验室化学试剂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杜绝违章操作。

2.9防盗、防火、防易燃易爆,严禁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3、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4、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物料转运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公司一厂生产正常运行,确保物料流畅有序,规范转运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控制部负责公司一厂、各种物料的转运及转运车辆管理工作,有计划组织物料转运,有权处罚转运车辆的各种违规行为,并依据公司指定的运价负责签单结算工作。

3、装载机司机、放料工在装卸物料期间要一视同仁,严格按同一标准操作。

若因装料、放料过高造成运输过程中洒料,责令其清扫干净,若不清扫,一次罚款100元。

若因私情少装或不装者,司机有权向主管部门(质量控制部)提出反映,经质量控制部现场鉴定属实后对装载机司机、放料工给予每次100元的罚款(由质量控制部、分厂通知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熟料外放:

车辆停到位后开始放料,因放料超高而造成现场漏料者,所洒熟料由放料工自行清扫,不能要求司机清理。

5、对转运车辆的要求及考核

5.1转运车辆应服从分厂调度室的调度,做到随叫随到,保证放料、转料及时。

因不服从生产调度影响生产者,每次罚款100元,从运费中扣除。

5.2车主应保证车辆箱体完好,杜绝因车辆箱体破损漏料。

因车辆箱体破损漏料,所漏物料责令其在规定时间清扫干净,否则罚款50元,从运费中扣除。

5.3严格按公司一厂的要求装载物料,故意要求多装或恣意闹事者,质量控制部有权取消其拉运权,并罚款100—500元,从运费中扣除。

5.4司机严格将所转物料卸至指定地点,发现乱卸一车(次)罚款50元,从运费中扣除。

5.5司机在转运期间应防止损坏公司一厂建筑物,杜绝车上路牙。

损坏建筑物责令其修复,否则公司组织修复后加倍处罚。

上路牙一次,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6、质量控制部及公司一厂相关人员负责物料转运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用水、供水管理制度

1、目的

水是宝贵的。

应该科学搭配、合理节约、供应和使用,为了进一步规范用水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一厂供水、用水管理职责、供水原则、用水计划、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厂所有部室、车间、以及所有使用公司水资源的外单位。

3、管理职责

3.1质量控制部是水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用水负责。

3.2正确、科学处理黄河水、自来水、部队水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黄河水为主,自来水、部队水补充的原则。

3.3供水、用水以大水池为中心实时调节,搭配供给,确保小水池储备数量与质量。

3.4每周对供水、用水管线、水表等基础设施检查一次,每天对主机设备检查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

3.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供水、用水会议,讨论供水方案,制定用水计划,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3.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理念。

3.7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查、规范员工用水操作、淘汰落后水龙头、渗漏阀门等,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8对绿化用水原则上安排黄河水充足时期,对冷却用水进行回收利用;对环境净化用水优化使用;对化验室排弃废水可用于喷洒矿山道路。

4、考核办法

4.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对用水单位和个人实施激励机制。

4.2因地下管线损毁、冻裂时应积极抢修,否则给予单位负责人行政处罚和经济兑现。

4.3每发生一次浪费用水现象立即通知责任部门整改,否则经济处罚。

4.4对节水有贡献的部门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5、本标准由主管经理或质量控制部负责检查考核。

6、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1、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1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1. 2.凡公司一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企业统计人员接洽提供,或由总经理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1.3.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综合统计员掌管,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掌管。

1.4.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1.5.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综合统计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2、统计报表与统计台帐

2.1、统计报表是各单位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单位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

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

各单位领导对上报报表均应签名,以示负责。

2.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综合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制。

个别由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本公司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专业部门按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公司综合统计人员一份备案,以保证本公司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2. 3、本公司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本公司领导所需的系统性资料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公司综合统计人员统一制订表格、统一编号,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达。

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

2.4、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年报、季报、月报、日报及不定期报表五种。

2.5、各单位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

3、统计资料管理

3.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性质,均应按国家关于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3.2、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字,由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公司各部门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均须由提供资料人员同综合统计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统计数字的一致性。

3.3、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一厂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安全环保技术部进行监督检查。

5、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助磨剂使用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一厂水泥助磨剂的管理。

2、职责

2.1供应部负责水泥助磨剂的进购工作

2.2质量控制部负责助磨剂的生产性试验、掺加指令下达、监督检查工作。

2.3成品车间负责水泥助磨剂配合试验、掺加工作。

2.4公司一厂、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助磨剂掺加的监督检查工作。

3、管理要求

3.1、助磨剂生产性试验时,质量控制部与生产厂家共同制定试验方案,中心化验室、车间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掌握使用要领,实事求是的统计实验数据,由生产工艺部写出试验报告,提交公司一厂选择供方。

对助磨剂厂家试验人员不合理的要求,必须予以拒绝。

3.2供应部按批次进购助磨剂,每月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性试验,验证助磨剂的性能,确保助磨剂的质量。

3.3车间按助磨剂掺量指令制定出磨机产量与助磨剂流量调整对照表,并监督实施。

3.4成品车间微机配料工每半小时对流量检测一次,每增减产量时及时进行分散剂流量调整,详细记录检测调整情况。

3.5、助磨剂使用期间,生产工艺部、公司一厂、车间管理人员对助磨剂掺加量监督抽查,每班各抽查两次,做好记录,发现岗位工没按规定控制,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3.6车间加强助磨剂领用管理,提前领取,断用一次,对车间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发生浪费现象,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4、考核兑现

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违反本办法条款者,依照本办法出具处罚通知单,报送企管部的考核兑现,每月进行一次。

5、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质量控制部考勤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质量控制部考勤的有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质量控制部考勤工作。

2、内容及要求

2.1考勤人员应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以有效假条为准,认真考勤,增加透明度。

2.2部长、技术员、工艺员、统计员、班长的考勤由部长负责,各班考勤由班长负责。

2.3部长休假由经理批准,副部长、技术员、工艺员、统计员休假由部长批准,各班班长休假由主管部长批准,职工休假由班长批准。

2.4病、事、产、婚、丧假由部长及主管副部长审核,报综合办公室批准。

3、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质量控制部部长负责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4、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工艺指令落实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工艺指令落实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艺指令的管理。

2、职责

2.1公司领导、质量控制部、公司一厂负责各项工艺指令下达和监督检查工作。

2.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令的执行、落实。

3、管理要求

3.1各指令发布者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生产实际,及时、准确下达生产工艺指令,指令包括书面通知单、电话、口头指令,并做好存根和记录备查。

记载清楚指令内容、时间、接受者。

书面指令必须双方签字。

3.2各相关部门接到工艺指令后,详细记录指令内容、时间、发布者,妥善保存书面指令,并严格落实指令。

3.3指令发布者在指令发布后,随时检查、核对指令落实情况。

3.4指令传达者随时核对、检查指令内容及落实情况。

3.5指令执行者接到指令后,首先核对指令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严格执行;有误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异常问题要及时反馈至上级管理人员和指令发布者。

4、检查考核

4.1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对违章者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4.2因指令错误、传达失误、指令不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按事故处理,视情节给予处罚。

5、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计量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系统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校准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计量设备的管理。

2、职责

各计量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校准的管理工作。

3、管理要求

3.1计量设备使用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对本车间计量设备进行标定:

正常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发现配料异常和维修设备后,随时标定。

3.2计量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和完善各计量设备(包括皮带秤、单管秤、包装秤)的标定程序,配料工必须熟知相关程序。

3.3计量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标秤记录,标秤时,配料人员必须认真记录标定过程,每次车间管理人员对标定结果进行判定签字。

3.4计量设备使用单位对配料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确保配料工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3.5岗位工必须确保计量设备卫生清洁,不得因积灰影响计量;在清理堵料等故障时,不得踩踏计量设备,以免影响传感器灵敏度和准确度;库空时及时插好库底插板,以免进库物料冲击计量秤,影响传感器灵敏度和准确度。

3.6岗位工每半小时巡检一次计量设备,记录计量设备的运行参数,并不得随意修改变频器参数。

4、检查与考核

本管理办法由安全环保技术部、公司一厂、质量控制部负责执行,发现违章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5、本制度于2014年04月1日发布实施。

散装水泥发放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水泥发放管理要求和职责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散水泥发放的管理。

2、职责与权限

2.1分管经理、质量控制部、销售公司有权随机抽查散水泥发放情况,处理违规行为。

2.2成品车间、质量控制部、销售公司、机运部负责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管理要求

3.1散装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与司机配合默契,装车及时。

3.2装车前,查收提货单和空车过磅单,一票一车,确认无误,经司机签字后方可装车。

3.3依据出厂水泥通知单和销售公司出具的品种、强度等级装车,不得随意更改库号和比例。

3.4尽量一次装车成功,需二次装车时,由司机打盖并现场震荡后加装,不允许过磅后返回再装。

3.5装车期间工作到位,减少漏灰、冒灰,装备后及时清理地面积灰,填写散装记录。

3.6杜绝非工作人员装车,严禁无票装车和打白条装车。

3.7相关人员随机检查,鼓励举报,发现违规行为者,情节较轻的罚款100-500元,调离本岗位,情节较重的交公司处理。

4、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承包组、公司一厂负责检查。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技术部、公司一厂、质量控制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财务部进行兑现。

5、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水泥出入库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出入库、包袋散装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出入库、包袋散装的管理。

2、职责

2.1质量控制部负责水泥出入库指令的下达。

2.2分厂调度员、成品车间相关人员负责出入库指令的落实。

2.3分厂厂长、质量控制部随机监督抽查水泥出入库情况。

3、管理要求

3.1质量控制部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下达出入库指令,分厂调度员接指令后及时通知相关岗位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3.2磨制水泥入库时,由磨工班长、岗位工同时现场按指令换库,高强、特种水泥库不进库时锁住插板,做好入库记录。

3.3外购水泥入库时,当班班长、值班主任和司机严格按生产工艺部指令签收入库,必须待散装车卸空除皮后在过磅单签字为准;不得混库,若有外购水泥须建立外购水泥入库记录。

3.4分厂调度员、车间主任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进库、锁库情况,并在岗位记录上签字确认。

分厂厂长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5水泥品种变更时,由低强度等级改高强度、特种水泥,要用高强度、特种水泥水泥洗磨、输送设备30分钟,清洗的水泥按普通低强度水泥处理;高强度、特种水泥改低强度水泥,无需洗磨,按普通低强度水泥处理。

3.5低强度等级库改装高强度等级、特种水泥时,必须按工艺部进行洗库或清库,但原则上做到高强和特种水泥专库专用。

3.6包装品种变更时,要包空仓内原有水泥;由低强度等级改高强度、特种水泥,要用高强度、特种水泥进行10分钟的洗仓和包装设备方可改包,清洗水泥按普通低强度水泥处理;不得随意变更出库指令,同时记录清楚变更、出库时间。

3.7散装水泥必须严格按《散装水泥发放管理办法》执行,做到准确无误。

3、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承包组、公司一厂负责检查。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技术部、公司一厂、质量控制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财务部进行兑现。

4、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装载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装载机作业过程管理,保障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人身、财产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装载机作业过程的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公司一厂负责对装载机的调配使用,安全环保技术部监督装载机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3.2装载机的作业管理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作业,不能违规操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2)严格按车辆保养要求,每天随时检查保养,不得带病运行,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作业。

(3)必须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本岗位的作业量,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4)作业顺序按《装载机派车原则》(后附)进行轮流作业。

3.3、驾驶员的管理

(1)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熟练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及车辆运行正常。

(3)必须严格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标准检查、保养、驾驶车辆,并保持车辆、车库内外干净整洁。

(4)服从调配,做到随叫随到,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联系正常。

在指定的岗位上必须服从调度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作业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一切工作任务。

(5)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上报负责人,共同制定修理方案,确保按时出车。

对产生的费用以正规票据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6)严禁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7)未经负责人同意,严禁将车辆开出作业区以外。

(8)每月25日前必须将本月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的作业时间表上报。

3.4、材料费的管理

(1)定期机油、空滤、变速箱油、液压油、前后桥油的更换,由铲车负责人监督按规定期限更换。

(2)按车辆年度提取一定比例易损件更换的费用,由负责人监控,驾驶员承担分配。

(3)大件(500元/件)损坏或大修用于综合部件材料,修理后必须按各自的保修期限执行(具体内容按装载机承包协议执行)。

达不到保修期限按比例由公司和承包方各自承担,且所换旧件必须交公。

(4)材料价格由部门负责人与驾驶员共同与经销商商谈,并由驾驶员签字认可。

(5)5000元/件以内材料消耗由本部门负责人与驾驶员共同完成,5000元/件以上请示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6)油料按车辆计时时间(15升/h)开票供油,月底结清。

(7)严禁倒卖材料、油料,弄虚作假。

4、考核兑现

4.1、按《装载机承包协议》每半年考核兑现一次。

4.2、每月每人发1000元生活费,余额到兑现期一次结清。

4.3、驾驶员享受公司员工医疗、养老保险、劳动福利等同等待遇。

5、罚责

5.1、不服从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使用单位调度人员指挥,每次罚款200元。

影响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

5.2、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3、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除本部门装载机工作人员)人员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4、因本人违规作业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

5.5、严禁将车辆开出作业区,违规每公里罚款100元,为他人作业每小时罚款5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

5.6、对影响车辆安全和造成车辆危害的故障,不及时上报修复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负责,并处以修复费10%的罚款。

5.7、发现材料票据造假,倒卖油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处以同等价值二至五倍的罚款,并开除厂级。

5.8、1小时无法取得联系,影响出车,每小时罚款50元。

罚款归顶班车辆。

6、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技术部、公司一厂组织实施并考核。

具体考核根据《装载机承包协议书》内容执行。

7、本制度于2014年04月01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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