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述、作”之义与文化的继承性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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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述、作”之义与文化的继承性Word下载.doc

[4]可以说,“生命整体的连续性”,既表现了孔子强调文化之历史继承性的文化意识,同时亦表达了他对文化阐释的一种原则性要求。

孔子此语,包涵两个方面的内容:

述作与好古。

我们先来谈“述而不作”。

孔子的时代,周室衰微,礼乐诗书废缺。

孔子为振起华夏文明,上下搜讨,对三代历史文化典籍进行过一番整理删修的工作。

其于文献上的表现,就是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六经”。

孔子以六艺教人。

六艺即六经。

孔子于《诗》、《书》、《礼》、《乐》所做的是搜讨、编辑、整理、删修的工作,也就是司马迁所说的孔子之“论次《诗》、《书》,修起《礼》、《乐》”。

【5】这是“述”,不是“作”。

《易》与《春秋》,在孔子所传六经中地位有所不同。

《史记·

孔子世家》说: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

”弟子三千,“身通六艺者”仅七十有二人,说明《易》与《春秋》在孔门为高深一等的教典。

孔子特别注重《易》和《春秋》,他说:

“知我者,其惟《春秋》乎?

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6】又说:

“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

”【7】可知孔子对二书用力之勤,寄托之深。

孔子晚年尤其重视《周易》,对之作了深入的研究。

《孔子世家》说: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

读《易》,韦编三绝。

”帛书《易传·

要篇》: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

”都说明了这一点。

后人讲孔子于《易》和《春秋》是“作”。

不过,这个“作”,不同于今人所谓的著作之“作”。

《春秋》本为鲁史,孔子因之以表达其政治伦理思想。

《孟子·

离娄下》:

“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

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

孔子曰:

‘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史记·

孔子世家》:

“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又《太史公自序》记孔子论其作《春秋》之意云:

“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可知孔子对《春秋》所做的工作是“修”而不是今人所谓的著作。

《易经》为周人之旧,孔子为之作《传》,即今所存《十翼》。

《易经》本为卜筮之书,其所包含的周人宇宙观和生活之道,赖孔子《易传》得以显豁,孔子之“性与天道”的思想,亦藉此得以表达。

【8】同时,孔门所传《易传》,亦有所本。

据史书记载,周史掌《易》,本包括有如《易象》之类的解《易》文献,孔子之《易传》,当与其有渊源关系。

【9】所以我们说,孔子于《易》所做的工作是“赞”而非今人所谓的著作。

但是我们要注意,孔子的“述而不作”,与其“信而好古”的态度是紧密相关的。

这表明,“述而不作”并非一种单纯形式性的、方法学上的观念。

换言之,在“信而好古”的前提下,“述而不作”具有着文化阐释原则的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谈“信而好古”的问题。

西方人文学者讲“轴心时代”或“哲学的突破”,以孔子、老子为中国文明这一历史时期的代表。

但我们要强调,孔子、老子之确立中国文化的传统和精神方向,对其前史并非表现为一种“突破”性的异军突起,而是重在其内在精神和生命的连续。

孔子和整个儒家思想中“好古”和“复古”的观念,就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孔子之“述而不作”,并非为述而述;

此“述而不作”的前提是“信而好古”。

“好古”、“复古”,是孔子乃至整个儒家思想一个一贯的历史文化观念。

孔子自称“信而好古”、“好古敏以求之者”(《论语·

述而》)。

并以恢复三代尤其西周礼文制度为己任。

其论为邦之道,曰:

“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论语·

卫灵公》)其言文化,则以周德为“至德”,以继承“周文”为其理想:

“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泰伯》)“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八佾》)“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阳货》)孔子之“好古”、重古,实质上并非如今人所批评的“拉历史倒车”,而是表达了一种历史文化发展的观念。

质言之,这“好古”、重古,其旨在寻求贯通古今的“一贯之道”,以整合和再建古初以来的文明精神。

关于“述而不作”与“信而好古”的关系,《礼记·

礼器》篇有一段论述很能切合孔子的思想。

《礼器》云:

“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

故凶事不诏,朝事以乐;

醴酒之用,玄酒之尚;

割刀之用,鸾刀之贵;

莞簟之安而稾?

之设。

是故先王之制礼也,必有主也,故可述而多学也。

”郑注云:

“主,谓本与古也。

”又释“可述而多学”云:

“以本与古求之而已。

”“凶事不诏”和“朝事以乐”,讲的是“反本”。

这“反本”,即返归于本心之真情。

“玄酒之尚”、“鸾刀之贵”、“稾?

之设”,讲的是“修古”,即贵尚质朴自然之精神。

此“述”“学”之内容,并非现成的“仪”,而是先王制礼之“主”,亦即其制礼之原则。

这“主”或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尚质朴和内心之真情。

其实二者本为一事。

《大戴礼记·

礼三本篇》说:

“凡礼,始于脱,成于文,终于隆。

故至备,情文俱尽;

其次,情文佚兴;

其下,复情以归太一。

”“太一”,《荀子·

礼论》杨谅注解作“质素”。

“质素”,即人的质朴自然状态。

《礼三本》这段话讲的是制礼之原则。

不过,“礼”在儒家,实可涵盖整个文明之创制。

故孔子盛赞周文之盛,乃以“礼”称之。

《礼记·

中庸》引孔子语云:

“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

吾说殷礼,有宋存焉。

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

”这个“周礼”,就是前面所讲到的“周文”。

“礼”之内涵,为一情文统一的整体。

“礼”或文明有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而这一过程则表现为一仪文形式与自然情感(“质素”)互动的关系。

文明初起之时,礼文疏略(“始于脱”),人尚处于自然表现其本能、情志的状态。

文明出于自然,同时,又表现为自然的分化。

故“成于文”,亦伴随着礼文、仪节的逐渐繁缛和抽象化,此即情文或质文的分化和偏胜(“情文佚兴”(10))。

当然,文明之最理想的状态是“情文俱尽”,亦即情文的统一和完满实现。

由此看来,重古的历史性意义与反本之重情,其实讲的是一个道理。

“反本”是重质、重情;

“修古”或“信而好古”,其意义亦是重质、重情。

“可述而多学”,包含着一个文明创制的原则(制礼之“主”):

即以人之自然生命为文明创制和发展之基础和界限。

由此可以看出,孔子之“信而好古”,复古,实不在于对古制之现象上、名物制度之实存性上的仰慕,而是出于对古今一道的领悟和文化生命连续性的契会。

为政》说: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此言古今文化制度,虽于形态上有所损益,然却有一内在的连续性(“因”)。

此一思想,成为以后儒家一个一贯的历史观,荀子讲“古今一度”,“百王”有一不变之“道贯”(11),亦表达了这个意思。

这个百世相“因”之“道贯”的内容,即前文所论质文或情文之互涵与连续。

孔子世家》记孔子论三代礼文云:

“孔子……观殷夏所损益,曰:

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此所记与前引《论语·

为政》和《八佾》之义略同,但这里明确指出,古今文化损益相因之内容即为“文质”之互涵互动,这正标示出了孔子之历史文化观的本质义涵。

这里要指出的是,史公以文质互涵言孔子之历史文化观,合乎孔子思想,但汉人言三代质文,常常由其形式化机械比附的积习,讲文质“再而复”、“三而复”、“四而复”,定“文”、“质”于一代。

(12)孔子以质文论三代文化,其义与此绝不相同。

表记》有一段记孔子论虞夏殷周四代之制质文的话,即重在就其流弊上论文质合一之重要性。

《表记》说:

“子曰:

虞夏之道,寡怨于民;

殷周之道,不胜其弊。

子曰:

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

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

”任何时代之文明,皆为有质有文,然相比较而言,虞夏近古,其制偏于质;

而殷周则偏于文。

这就是前引《礼三本》篇所说的情文或质文的偏胜。

孔子更进一步分析了这种文质偏胜的流弊:

夏制偏于质,其“民之弊,愚而蠢,乔(骄)而野,朴而不文”。

殷周之制偏于文,殷“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

周“民之弊,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并见《礼记·

表记》)此皆各代末世政教衰微时所见之流弊。

要拯此流弊,即要达于文质的中道或合一。

但是,孔子并非把文质两面等量齐观。

实质上,在孔子看来,文明乃是文与质本原合一的生命整体。

在这个意义上,文乃以质为其根据,或者说,文乃是质或自然生命在其精神层面上的开显。

而由于在文化的发展中,“文”的一面表现出一种逐渐繁缛扩大的趋势,故“文”胜之失乃较“质”胜之失为甚,孔子所谓“虞夏之道,寡怨于民;

殷周之道,不胜其弊”,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先进》亦论到这一点:

先进于礼乐,野人也;

后进于礼乐,君子也。

如用之,吾从先进。

”朱子《集注》:

“先进、后进,犹言前辈、后辈。

”“野人”,即《论语·

雍也》篇所说的“质胜文则野”之义。

前代疏于仪文而自然情质偏胜,故称“野人”。

“吾从先进”,即表明孔子的一种态度:

于文、质的偏胜,宁偏于质而不可失之于过文。

这是因为,礼或文化本出于人的自然生命。

“称情而立文”(《礼记·

三年问》),是儒家制礼的一个重要原则。

礼既以情为其内容,其意义即在于就人之自然生命而文饰提升而臻于其生命价值之完成。

故脱离人之情质内容之“文”,便反成为失却其本真意义的“数”或抽象的形式(13),只能是割离灭裂人之自然真实生命之“伪”,因而流为非礼。

孔子处身“礼坏乐崩”,礼乐形式化的时代,对此弊有深刻的体会。

阳货》: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孔子此语,正是有感于当时礼乐失却其本真的德性内涵而抽象化为一种单纯的仪文形式而发。

这一点,于人的个体生命亦可以显见。

“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

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

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

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

”狂、矜、愚,皆为气质之一偏,古今皆有,但于古,此“三疾”乃为真性情之自然表露,在礼乐形式化的当时,它却颓化为种种失却人的自然真情的诈伪之行。

所以,在孔子看来,礼乐的形式化与文化生命、道德生命之枯萎,乃一体之两面。

文与质的整合,乃是文化与道德生命重建之内在的要求。

由此看来,孔子的好古、复古以至述古,乃根源于他的一种历史文化发展之连续性的观念。

这一连续性的内在原则,即一自然与文明或质与文的连续。

质或自然,既是个体生命存在的基础,亦是“文”之合理性的界限。

超出“质”之界限的“文”的过度扩张,会使人的存在割离灭裂以至一无所是。

“文”是“质”的自身分化,表现为一种文化历史前行的运动。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道家更重“质”与自然,以“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为人之存在的真实。

孔子的思想,亦内涵有道家精神的这一向度。

“述而不作,信而好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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