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沾化区古城镇北耿村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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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沾化区古城镇北耿村Word格式.docx

村内两个200千伏安变压器500米以内有村集体所有空闲地,为发展分布式光伏扶贫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在该村的实施,对于运用管理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该村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决定性作用。

不仅可以使贫困户及早脱贫,还可带动村集体增加收入,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发展。

三、项目实施主体及运营

项目实施主体在本方案批复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产权归村委会和贫困户179户304人所有,由沾化区古城镇北耿村光伏合作社负责管理。

光伏扶贫项目建成后,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项目监督小组要监督中标企业认真履行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企业负责其所建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的责任,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项目管理主体为北耿村光伏合作社和村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光伏电站日常运营、发电收益分配,光伏电站建成后,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所生产的电力能源,按0.98元/度收购,发电补助由合作社通过“一卡通”帐号兑付给贫困户,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

(一)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37.5Kw。

1、购买1.6*0.9太阳能电池板130块。

2、购买37.5Kw太阳能电池板支架。

3、购买逆变器2台。

4、购买37.5Kw线缆。

5、购买37.5Kw防护材料。

(二)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北耿村村中心空地。

五、项目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北耿村2016年度37.5KW分布式光伏电站扶贫开发项目概算总需投资30万元。

古城镇省定贫困村北耿村2016年度获得各类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

具体为2016年度省财政专项资金20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

六、组织实施

(1)实施准备

2016年4月20日宣传发动,5月1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的选址、建设内容、要求及责任人等,对确定内容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2016年5月19日前,编制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及时上报。

2016年6月10日前,项目筹备领导小组要在沾化网站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光伏安装企业,签订安装、供货合同。

同时区财政要做到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村。

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村可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资金。

(二)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计划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2016年9月10日;

6月15日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安装调试及并网。

(三)竣工验收

计划聘请第三方检测中心出具专门的电站检测报告,最终依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文件确认文件。

验收标准:

电气器件、线缆选型是否正确;

设备是否经过国内测试认证;

过电流保护装置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电击防护与接地是否能够满足人员与电站运行的安全;

电站防腐与消防是满足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长期运行与消防要求以及跟踪系统功能检测;

土建是否是根据当地环境进行最优化设计;

支架是否考虑地理环境、风载荷、防腐处理以及牢固连接符合设计强度要求。

七、项目帮扶措施及收益分配

光伏发电站并网发电后,平均每年发电量为48750度,本项目国家按照每度电补助0.98元计算,年可创造收入约47775元,每年将47775元收入平均分配给该村贫困户179户304人,人均增收157元/年。

发电补助由合作社通过“一卡通”帐号兑付给贫困户,贫困户通过间接参与光伏产业,2017年实现脱贫目标。

2017年后,发电收入的30%用于村集体收入,发展村内公益事业,70%继续扶持贫困户,用于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成功发展是关系贫困群众能否脱贫,也是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是党的温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按照镇负总责、村“两委”具体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把责任落实到人,项目村由市选派“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担任项目主要责任人。

措施到位,成立有贫困户参与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负责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及贫困户收益兑付工作。

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根据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镇、村两级组织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产业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区财政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用好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专用,贫困户收益兑付必须通过“一卡通”帐号兑付。

九、项目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每KW装机年发电量1300kw.h,37.5KW装机年发电量为48750kw.h,本项目国家按照每度电补助0.98元计算,年可创造收入约47775元,光伏发电产品可用25年,国家发电补助20年,稳定增加了贫困村级集体和贫困户经济收入,实现“一次输血”向“长效造血”的转变。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全面实施,将有效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村民的科技文化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村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

使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古城镇的稳定、和谐发展。

(三)扶贫效益

通过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每年将47775元收入平均分配给该村贫困户179户304人,人均增收157元/年。

2017年实现精准扶贫户全部脱贫。

2017年后,发电收入的30%用于村集体收入,发展村内公益事业,70%继续扶持贫困户,用于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效。

直到消除贫困,逐步达到富裕。

附件:

1、古城镇北耿村扶贫项目概算表

2、古城镇北耿村受扶持贫困户登记表

3、古城镇北耿村扶贫项目资金筹措明细表

4、古城镇北耿村扶贫项目用地证明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北耿村扶贫项目资金筹措明细表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覆盖

总投资(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

(万元)

县以下自筹(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一般性

转移支付

贫困户(个)

贫困

人口(人)

小计

市以上资金

县级资金

整合其他支农资金

部门帮扶

镇村自筹

群众自筹

一事一议筹资酬劳

其他

财政

户自筹

支农

自筹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179

304

30

 

附件2

2016年重点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汇总表

(市、区)

贫困村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投入(万元)

项目预期成效

总人

口数

其中贫困人口数

项目

名称

受益人口数

主要

内容

省以上财政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

乡镇财政资金

群众投资投劳

资金

合计

古城

北耿

1296

37.5KW光伏项目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4.78

附件3

2016年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受扶持贫困户登记表

滨州市沾化区古城镇北耿村

序号

户主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家庭

人口

承包土地

2015年家庭收入(元)

扶持方式

项目内容、规模、收益

2016年预计家庭收入(元)

联系电话

面积(亩)

用途

1

王电良

66

2

4

冬枣种植

7086

光伏发电补助(间接扶持)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户均增收246元

13450

张焕荣

63

7153

电费收益

13620

3

耿会东

52

8730

13080

耿在英

49

5368

12400

5

孟和新

60

3980

6150

6

耿浩瀚

47

11630

18900

7

耿坡东

50

8218

12500

8

耿全兴

18860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户均增收242元

24500

9

王金枝

46

8540

11800

10

曾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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