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管理部电子渠道企业网上银行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作业指导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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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目的
为确保网银跨行集中业务后台操作有序可控、便捷高效,规范各操作环节的操作行为,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河南省分行营运管理部网银跨行集中点后台业务管理和操作的系统管理员、主管、操作员等。
一.业务处理
企业网上银行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业务是指通过“电子渠道后台业务集中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后台集中系统”)处理来自企业网上银行的缺少人行支付系统号的跨行转账交易电子信息,实现对电子信息的人行支付系统号补录、退票、转网点或暂不处理功能。
后台集中的业务处理包括日始处理,人行支付系统号的补录,转网点、暂不处理、退票等异常业务处理,日终比对等业务。
河南行设定复核限额参数为5万元整,根据跨行转账作业规则,规定集中补录系统工作时段为每工作日的9:
00—17:
00。
二、业务操作流程图
三、业务操作流程说明
(一)省分行网银跨行处理集中点处理
1、日始处理
每日工前,营运管理部补录系统的主管启动补录系统“监控比对”交易下的“实时监控”功能,对“工前待处理信息”进行核查统计,督促操作员及时处理;
启动补录系统“网银复核”交易下的“解锁”交易(本菜单下可查询到所有的锁定及暂不处理的交易信息)的“交易查询”功能,查询上一交易日被设为暂不处理的交易信息,并跟踪处理情况。
2、日间处理
补录操作员启动补录系统“网银补录”交易,选择“人工补录”,输入网银凭证号、交易金额等条件,系统优先处理满足条件的交易信息;
若不输入条件,系统则按照受理时间先后顺序自动分配待补录交易信息;
对于需补录人行支付系统号的交易信息,选择“汇出”交易方式,在搜索栏内人工输入收款行名的关键字,或按人行支付系统号查找正确的汇入行。
若收款行名称、汇入行名称及汇入行号相匹配,则选择“不转汇”操作,并将该交易信息记入自定义行名表后提交处理;
若收款行名称、汇入行名称及汇入行号不匹配,则选择“转汇”操作,即将款项汇出给收款行的上级机构或代理清算机构,由该类机构将接收款项转发给收款行,该交易信息不能记入自定义行名表。
对于收款行名信息不全,选择“转网点”功能,将交易信息发送付款人开户网点进行处理。
补录操作员完成信息补录并确认输入无误后,选择“提交 继续”,可进行下一笔补录信息;
或选择“提交 退出”,退出界面。
对于需复核的交易,复核操作员启动补录系统“网银复核”交易,选择“人工复核”,输入补录操作员号、交易金额、网银凭证号等条件,系统优先处理满足条件的交易信息;
若不输入条件,系统则按照受理时间先后顺序自动分配待复核交易信息,审核交易信息中收款行名称、汇入行标准行名以及是否转汇三要素,无误后选择“复核通过”;
若复核不通过需填入理由,退上一环节处理。
完成信息复核后,选择“提交 继续”,可进行下一笔补录信息的复核;
3、异常业务处理
后台补录原则上是以网银系统受理业务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对于客户确有加急汇款需求的,如证券、财政资金汇出款项,在前台确认尚未处理的情况下,可拨打后台集中处理点电话,告知发起交易的客户账号、金额等信息,后台补录人员可据此进行优先补录发送。
若收到电子银行部或付款人开户网点提出紧急止付申请,操作员根据“网银凭证号”及“交易金额”等要素,在补录系统中查询该笔交易信息是否发出:
若交易已发出,则告知无法止付;
若交易未发出,则及时启动补录系统“人工补录”交易,选择“暂不处理”功能,经主管审核、授权通过后,填写《异常交易登记簿》。
待收到电子银行部或付款人开户网点的正式申请,如客户提出退票,操作员启动补录系统“网银复核”交易,选择“释放”功能,经主管审核、授权后,该笔交易改为“待补录”状态,再启动补录系统“人工补录”交易,选择“退票”处理,成功后登记《异常交易登记簿》。
4、日终比对
操作员启动补录系统“监控比对”交易,选择“实时监控”功能,检查当日应处理完毕的交易信息是否已处理完毕。
主管则启动补录系统“监控比对”交易,选择“日终比对”功能,对系统当日接收与发送的交易进行勾对:
查看未处理成功交易信息列表,及时查明未处理成功交易信息原因;
对当日锁定交易及时解锁并督促操作员处理完毕,并在工作日结束前打印勾对结果,打印结果的时间段应与前一工作日时间段衔接。
(二)网点处理
付款人开户网点记账柜员定时启动CCBS系统“9023电子银行转帐凭证批量打印”交易或“9011通兑、渠道业务凭证、回单打印”交易,打印电子转账凭证和特转贷方凭证,及时处理转网点交易。
记账柜员认真审核打印的电子转账凭证和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对于标有“补打”提示字样的业务凭证,先查询确认该交易是否已进行人工处理,确认交易未处理后,再启动CCBS系统“4901-6渠道提出汇划”交易,选择“4汇划”功能,进行汇出处理,以防重汇或重复入账的操作风险。
每一工作日,网点会计主管要定时查询本机构的网银业务资金户31381000200009,贷方若有余额,则说明有网银业务需处理。
四、岗位及岗位职责
业务处理需设置操作员(补录操作员、复核操作员)、主管两个岗位,且相互不兼容。
同一笔补录交易的补录操作员和复核操作员相互不兼容。
操作员主要负责企业网上银行跨行交易处理系统的汇出、退票、转网点、暂不处理等交易的补录或复核,跟踪解决异常交易,删除维护系统自定义行名表并登记维护结果,每日退汇信息的检核,检查并修正自定义行名表;
主管主要负责后台集中处理的业务管理,日常自定义行名表的检核及删除授权,对系统中暂不处理信息设置、释放及异常交易解锁的授权,日间交易信息核查、交易信息日终勾对等业务监控,系统数据统计及各类报表的打印,定期组织业务自查。
参数维护包括向总行提出参数维护申请和省分行网银跨行处理集中点参数维护(退票理由参数、复核限额参数、系统主管、系统管理员及本机构操作员的维护)。
一、业务内容
省分行网银跨行处理集中点参数维护业务是指省分行网银跨行处理集中点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设置退票理由参数、复核限额参数、辖内机构主管、系统管理员及本机构操作员等参数维护业务。
退票理由参数维护
系统管理员启动补录系统“参数管理”交易,选择“网银参数”功能,选择“退票理由”,在“退票理由维护”界面中点击“新增”,在“新增退票理由信息”界面的“摘要代码”和“摘要”栏分别输入相应的代码(可自编)和具体的退票摘要,经主管授权,维护成功后登记《电子渠道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系统参数维护登记簿》。
复核限额参数的维护
系统管理员启动补录系统“参数管理”交易,选择“网银参数”功能,选择“复核限额”,在“复核限额信息维护”界面中点击“新增”,在“新增复核限额信息”界面的“起始金额”栏及“启用日期”栏输入限额金额(整数)及选取启用日期,经主管授权,维护成功后登记《电子渠道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系统参数维护登记簿》。
集中点机构的维护
系统管理员启动补录系统“系统管理”交易,选择“机构管理”功能,在“机构信息”界面下点击“新增”,在“添加新机构”界面的部门、Notes邮箱、“机构码”、“机构名称”、“机构简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上级机构”、“机构类型”、“机构层级”栏位填入或选取相关内容,经主管授权,维护成功后登记《电子渠道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系统机构维护登记簿》。
集中点主管、系统管理员及本机构操作员的维护
系统管理员启动补录系统“系统管理”交易,选择“用户管理”功能,在“用户基本信息”界面下点击“新增”,在“添加新用户”界面的“用户代码”、“用户名称”、“所属机构”、“证件号码”、“电话号码”、“Notes邮箱”、“使用状态”栏位填入或选取相关内容,经主管授权,点击新增操作员信息栏中的“编辑用户岗位”标志,进入用户岗位分配界面,点击选中的用户岗位后确认,再经主管授权,维护成功后,登记《电子渠道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系统用户维护登记簿》。
省分行网银跨行处理集中点参数维护业务需设置系统管理员、主管两个岗位,且相互不兼容。
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在系统中进行分行参数设置和维护;
主管主要负责分行参数维护的审核、授权,系统人员岗位设置与维护的授权(包括新增、编辑和停用操作员及操作员密码重置的授权)。
第五章风险控制
一、参数管理方面
1.参数设置有误,可能影响客户资金及时到账;
主管认真审查参数正确性,系统管理员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参数维护;
2.自定义工作表中正确记录删除。
主管应及时检核自定义名表,对自定义行名表中的错误记录进行删除操作时,应先认真核实确认,避免误删。
二、业务操作方面
1.分行补录人员汇入行号选择错误导致退汇风险;
2.自定义行名表记入错误或维护不及时引发系统自动错汇风险;
3.紧急止付业务处理不及时引发资金风险;
4.补录信息监控不到位导致业务未及时处理。
《电子渠道(企业网上银行)跨行交易后台集中处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