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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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用于公务消费的适用范围是: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住宿费、飞机票费等)、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财务管理部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包括公务卡消费在内的“学院经费支付结算方式目录”。
第八条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
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学院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导致的一切责任。
第三章公务卡消费和报销
第九条持卡人发生在公务消费适用范围内的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因商业服务网点无法使用银行卡结算原因无法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的,财务报销时经办人员需提供书面说明,财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查。
第十条公务卡公务消费报销流程。
1.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发生公务消费后,索取发票和公务卡刷卡凭证(即POS机刷卡小票),并整理好相关票据。
整理票据时应将公务卡消费报销票据和非公务卡消费报销票据分开整理,以免混淆。
2.持卡人按学院现行办法及时办理好报销审批手续,到财务管理部门报销、还款。
起止时间:
公务消费发生6个工作日后、在发卡银行规定的透支免息期结束日(即还款日)6个工作日前。
3.财务复核人员在查询核对公务卡信息库中的卡号、金额、刷卡时间等与公务卡刷卡凭证和发票一致时,由财务管理部门将报销的资金转入持卡人公务卡内。
4.确因特殊情况,持卡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的,持卡人应先自行还款以后再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金额转入个人工资卡内。
第十一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而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由持卡人在发卡行规定的透支免息期前自行还款。
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因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退款处理。
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关款项退回单位。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学院财务管理部门在公务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按公务卡管理要求,拟定完善公务卡结算后财务报销办法,并组织实施。
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和报销管理工作。
2.统一办理学院人员公务卡的开立、报销与销卡。
3.办理学院与发卡行、持卡人之间的公务卡结算管理。
4.做好学院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政策宣传与辅导,督促持卡人优先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5.做好与财政部门、发卡行之间的联系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人事处在公务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提供新增人员名单、审核确定办卡人条件、因离退休或调离等原因而不能持公务卡的人员的公务卡销卡手续。
第十五条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
1.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的,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挂失补办或更换,并及时通知财务管理部门。
因持卡人使用、保管不善等原因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2.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滞纳金等有关费用,持卡人个人消费所发生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3.公务消费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接受本单位和财政等部门对公务消费的监督。
4.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5.持卡人应于办理退休手续或离职手续前,结清公务卡的债权债务并注销公务卡,将销卡手续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核对)交由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院纪委办(监察室)对学院公务卡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由学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
学院经费支付结算方式目录
学院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付结算方式目录
序号
费用经济科目
结算方式(√表示允许、×
不允许)
名称
说明
转账结算
公务卡结算
现金结算
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
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教材专著出版费
、论文版面费
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个人项目中发生的邮电费
7
交通费
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过路过桥费
安全奖励费
8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9
差旅费
指因公出差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伙食补助。
√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
火车汽车票、伙食补助、公杂费等
10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
11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2
会议费
主要指会议支出等。
13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4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5
专用材料费
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具体包括实验耗材、专用服装、体育耗材用品、专用工具等方面支出。
限从农户购买的小额支出
16
劳务费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稿费、翻译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对非本单位人员、1000元以下;
17
委托业务费
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8
设备购置费
上述各项经费使用中除了列明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账支付或公务卡结算的,需要事先告知财务管理部门,在报销时提供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