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单填写方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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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填写方法参见表1。
表1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2016
18565
1
制动
防抱死
装置
M2和M3类客车、N2和不超过四轴的N3类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及乘用车
安装了符合GB/T13594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并配备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信号装置的
壹
表A.1.1
4.2.1
未安装防抱制动装置,或不符合GB/T13594规定,未配备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信号装置的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2
盘式
制动器
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9m的客车
前轮安装了盘式制动器的
表A.1.2
4.2.2
前轮未安装盘式制动器的
3
缓速器
或其他
辅助制动装置
车长大于9m的客车、N3类货车(含危险货物运输车)
装有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的
表A.1.3
4.2.3
未装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的
4
制动间隙自动
调整装置
M2和M3类客车、N2和N3类货车、乘用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
所有行车制动器装有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
表A.1.4
4.2.4
不是所有行车制动器装有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
表1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5
压缩空气干燥
或
油水分离装置
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
装有气压显示装置、限压装置并可实现报警功能,同时气压制动系安装了保持压缩空气干燥或油水分离装置的
表A.1.5
4.2.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6
子午线
轮胎
危险货物运输车、卧铺客车、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
卧铺客车装用无胎子午线轮胎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装用子午线轮胎的
表A.1.6
4.2.6
危险货物运输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贰
卧铺客车、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
安全带
客车、货车及乘用车
所有座椅均装备了符合GB14166要求的安全带,其固定点符合GB14167要求的
表A.1.7
4.2.7
8
限速功能
、
限速装置
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
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了符合GB/T24545要求限速装置的(限速功能、限速装置调定的最大速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表A.1.8
4.2.8
客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
具有超速报警功能(具有限速功能和限速装置且符合规定的除外),能通过视觉或声觉信号报警的(超速报警调定的最大速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9
卫星
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及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N3类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
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并符合GB/T19056和JT/T794规定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
表A.1.9
4.2.9
10
发动机舱自动
灭火装置
发动机后置的客车(电动汽车除外)
发动机舱装备了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的(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能通过声觉信号向驾驶员报警)
表A.1.10
4.3.2
三、“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唯一性认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17号项目,共7项(另有外廓尺寸和车厢栏板高度等2项参见“九测量项”)。
认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
”。
认定时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检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
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2。
表2人工检验记录单“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11
号牌
在用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
表A.2.1
5.1.1
6.3
免予检查
12
车辆类型
汽车
13
品牌型号
14
车身颜色
15
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
16
底盘号
VIN号
17
客车座(铺)位数
客车
客车的座(铺)位数与道路运输证核定的数量一致的
四、“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凡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需要进行故障信息诊断,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8~21号项目,共4项。
实车诊断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
对于未装车载诊断系统(OBD)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检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
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3。
表3人工检验记录单“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18
发动机
排放
控制系统
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
没有与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相关故障信息的
表A.2.2
5.1.2
6.4.1
19
防抱装置(ABS)
没有与防抱制动装置(ABS)相关故障信息的
20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
没有与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相关故障信息的
21
其他与
行车安全
相关的
故障信息
没有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故障信息的
五、“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22~69号项目,共48项(另有轮胎花纹深度、门窗玻璃、车身与驾驶室、对称部位高度差、车身表面涂装等5项参见“八分级项”)。
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
”(关键项)或“”(一般项)。
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或不适用的项目,免予检查并在其评定栏记“/”。
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4。
表4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22
助力转向传动带
转向轴最大设计轴荷大于4000kg的其他机动车
助力转向传动带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运转良好的
表A.2.3.3
5.1.3.3
6.4.2.3
23
空压机
传动带/
齿轮箱
采用气压制动的机动车
空压机传动带松紧度符合规定,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运转良好的(对于采用齿轮传动的空气压缩机,其齿轮箱无异响和漏油现象)
24
燃料
供给管路
与部件
汽车(电动汽车除外)
燃料管路没有泄漏现象,与其它部件无碰擦,软管无老化现象的;
燃料箱及燃料管路稳固牢靠的;
燃料箱盖齐全,并能有效防止燃料泄漏的、没有随意改动或加装燃料箱的
表A.2.3.4
5.1.3.4
6.4.2.4
电动汽车
25
车轮与
螺栓、螺母
各车轮轮辋无裂纹,车轮及半轴的螺栓、螺母齐全、完好,连接可靠,车轮安装的装饰罩和装饰帽没有碍于检查螺栓、螺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