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湖南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技术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
第五条封山育林作业设计应按照县级林业造林规划,以小班为单元进行设计。
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者萌蘖能力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扩大森林或者林灌植被;
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森林培育活动。
第六条作业设计由实施单位委托具有林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实行设计质量负责制。
第七条县级封山育林年度作业设计应由县(市、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上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直单位报省林业厅审批。
审批单位必须对审批的作业设计下达正式批复文件。
设计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
若需进行设计变更,应报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
第二章技术标准
第八条地类划分:
一、疏林地:
郁闭度0.10~0.19的林地。
二、火烧迹地:
火烧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标准、三年内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迹地。
三、宜林荒山荒地:
包括林中空地,岩石裸露面积小于30%,灌木覆盖度低于30%,可用于发展林业的其他土地等。
四、灌木林地:
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以培养灌木为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1公顷以上、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
五、郁闭度在0.5以下的低质、低效林地。
第九条地貌划分
一、坡位:
分脊、上、中、下、谷、平、全七个坡位。
二、坡向:
分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无坡向九个方位。
三、坡度等级:
I级为平坡≤5°
;
Ⅱ级为缓坡6°
~15°
Ⅲ级为斜坡16°
~25°
Ⅳ级为陡坡26°
~35°
Ⅴ级为急坡36°
~45°
Ⅵ级为险坡≥46°
。
第十条母岩母质分类:
分花岗岩类、板页岩类、砂砾岩类、紫色岩类、石灰岩类、红色粘土类和河湖沉积物七大类。
第十一条土壤划分
一、土类划分:
全省自然土壤划分8个土类,即红壤、山地黄壤、山地黄棕壤、山地草甸土、紫色土、红色石灰土、黑色石灰土和潮土。
二、土层厚度等级:
根据A层+B层的厚度划分,共分三级,即厚土>
80厘米、中土40~80厘米、薄土<
40厘米。
参照自然剖面填记A、B厚度。
第十二条封山育林条件
一、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和疏林地,均可实施封育:
1.疏林地(郁闭度0.1~0.19)。
2.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母树每公顷30株以上或阔叶母树每公顷60株以上;
如同时有针叶母树和阔叶母树的,则按针叶母树除以30加上阔叶母树除以60之和,如大于或等于1的则符合条件。
3.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苗每公顷90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苗每公顷600株以上;
如同时有针叶树幼苗或者阔叶树幼苗的,则按比例计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计算方式同第2项。
4.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树每公顷60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树每公顷450株以上;
如同时有针叶树幼树或者阔叶树幼树的,则按比例计算是否达到标准,计算方式同第2项。
5.有分布较均匀的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每公顷600株以上或灌木丛每公顷750个以上。
6.有分布较均匀的毛竹每公顷100株以上、大型丛生竹每公顷100丛以上或杂竹覆盖度在10%以上。
7.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Ⅰ、Ⅱ级树种和省级重点保护树种的地块。
二、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条件(仅限面上封山育林,不适用林业重点工程)
1.郁闭度<0.50的低质、低效林地。
2.有乔木树种分布,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
第十三条区划为封山育林工程的地块,不能与其它林业工程中的森林管护地块重叠。
第三章外业调查
第十四条准备工作
一、组织调查设计队伍,培训技术人员,拟定工作计划,明确技术质量标准。
二、搜集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县级实施方案以及封山育林年度计划。
三、搜集封育区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资料。
四、搜集封育区的乡村人口分布、交通条件、社会经济、农村生产生活用材、能源供需条件及今后发展前景等资料。
五、搜集有关封育区的自然植被类型,现有天然更新和萌蘖能力强的树种分布情况,以及森林火灾和病、虫、鼠害情况等资料。
六、查阅前5~8年重点工程和一般封山育林任务、设计、实施及检查验收情况等资料。
七、收集1∶10000地形图,以及有关的仪器、工具、表格等。
第十五条小班区划
一、封山育林小班调查应在森林资源调查和规划的基础上,尽量利用已有各类调查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应作补充调查。
二、小班区划采用自然区划或综合区划,尽量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为界,权属、地类、立地条件、封育类型、封育方式、封育年限不同时,应区划为不同的小班,小班面积一般不低于3公顷,最大不超过20公顷,用1/1万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进行现地勾绘。
小班内不符合封育条件连续面积在0.3公顷以上的,应进行勾绘剔除,不得计入封山育林面积。
三、小班编号以乡(林场)为单位进行,在一个乡(林场)范围内,封山育林小班号不能重复,按从上至下、从左至右顺序编排。
以乡(林场)为单位进行面积统计。
第十六条小班调查
小班调查根据小班内母树、幼树、幼苗、灌木株(丛)、根株数及分布状况采用小样圆(方)实测方法。
一、样圆设置
在小班内机械布设调查样圆(方),设置的调查样圆(方)面积10平方米,数量按小班面积确定,具体要求见表1。
表1调查样圆(方)数量表
小班面积(公顷)
样圆(方)数量(个)
<5
>6
6-10
>8
11-20
>10
二、样圆(方)调查项目
记载样圆(方)内母树树种、株数,竹类名称、株(丛)数及杂竹覆盖度,灌木树种、丛(株)数、盖度,国家重点保护树种、株数,幼苗和幼树的树种、株数,萌芽乔木树种、根株数等,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入小班外业调查卡片,然后过录到附表1。
三、统计计算
调查小班的母树、幼树、幼苗、根株、竹(丛)、灌丛等因子,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小班平均每公顷株数;
—样圆(方)内母树、幼树、幼苗、竹等株(丛)和灌木丛数;
—样圆(方)数量。
四、附属设施设置调查: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防火线、管护棚、护林碑牌等设施设置地点进行调查,并标记在小班图上。
第四章内业设计
第十七条对外业调查结果进行逐项检查与核对,做到图表一致、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内业设计。
第十八条小班面积求算:
采用方格网、求积仪或GIS系统软件进行求算。
第十九条封山育林内业设计
封山育林内业设计除管护组织、管护制度、管护人员、封禁设施外,其余均以小班为单元进行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封育区范围:
根据外业小班区划和小班调查结果确定小班四至界线,汇总小班面积。
二、封育类型:
在小班调查表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树种构成,以及母树、幼苗幼树、灌木株(丛)数和育林措施等情况确定封育类型。
1.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类型
(1)乔木型:
立地条件比较好,在乔木适宜生长区域内,达到封育条件且乔木树种的母树、幼树、幼苗、根株占优势或通过补植、抚育使乔木树种占优势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应封育为乔木型。
(2)乔灌型:
立地条件一般,在区域内适宜乔木和灌木生长,符合封育条件,且乔木和灌木树种的母树、幼树、幼苗、根株都占有一定比例,或通过补植、抚育使乔木和灌木树种占有一定比例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应封育为乔灌型。
(3)灌木型:
在乔木适宜生长上限或立地条件比较差的半石山地,以培育灌木为目的,符合封育条件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应封育为灌木型。
(4)竹林型:
符合丛生竹或杂竹封育条件的地块。
2.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类型(仅限非重点工程)
有林地应培育成乔木型,灌木林地应培育成乔木型或乔灌型。
三、封育年限:
根据封育区所在地域的立地条件、林木繁殖体的数量与分布、育林措施的力度以及封育的类型确定封育年限。
一般封育年限见表2。
表2封山育林年限表
四、封育方式
根据封育区的生态重要程度、立地条件、森林植被条件等确定封育方式。
1.全封:
边远山区、江河两岸、水库集水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恢复森林植被较困难的封育区,宜实行全封。
2.半封:
有一定目的树种、生长良好、林木覆盖度较大且森林资源较多的封育区,可采用半封方式。
3.轮封:
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燃料等有实际困难的非生态脆弱区的封育区,可采用轮封。
五、管护措施
1.管护组织:
根据封山育林管理的需要,封育区所在乡、村要建立护林组织,负责督促、检查封山育林实施质量和数量,处理封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管护制度(护林公约):
为使封山育林管护工作有章可循,封育区所在乡村要制定相应的封山育林管理制度(或村规民约),约束封育区群众及护林人员的行为。
3.管护人员:
根据封育面积大小、小班分布情况和人、畜危害程度,设计护林人员人数,一般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100公顷以上。
六、管护设施
1.封禁碑牌:
在封育区周界明显处,如主要山口、河流交叉点、路旁及交叉路口等人为活动比较频繁的地方设置封山育林碑牌。
一般100公顷设置一个,人烟稀少的区域可相对减少。
碑牌正面必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封育四至界限、建设年限、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护林员,背面书写管护公约,碑牌大小为宽3米、高2米。
2.围栏设计:
在封育小班人畜活动频繁的道口可设置机械围栏、围壕(沟)或生物围栏,防止人畜进入封育区进行破坏。
3.界桩:
封育区无明显边界或无区分标志物时,可设置界桩以示界线。
4.森林防护:
按照“预防为主、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可根据火灾和病、虫、鼠等灾害隐患,设计相关预防设施和防治措施。
七、育林措施
封山育林小班必须设计育林措施。
育林措施有:
1.补植补播:
对封育区内自然繁育能力弱或幼苗、幼树株数较少或幼苗幼树分布不均的间隙地块,在设计年限内难达到封育类型成效要求,必须设计补植或补播。
块状补植补播连续面积在0.3公顷以上的要在设计图上标明位置,计算面积,零星补植补播的应加以说明,并折算面积。
同时,要设计补植补播树种、整地方式规格和时间,块状补植补播还要设计密度。
2.平茬复壮:
对封育区内立地条件比较好,有萌蘖能力的乔、灌木幼树、母树比较丰富,抚育后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并能促进树木生长发育的,可根据封育类型和需要设计平茬复壮等抚育措施。
抚育连续面积在0.3公顷以上的要在设计图上标明位置,计算面积,并设计抚育方式、强度、次数和时间。
3.人工促进更新:
对封育区内乔、灌木有较强天然下种能力,因灌草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触土的地块,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设计带状或块状除草、破土整地等人工促进更新措施。
人工促进连片面积在0.3公顷以上的要在设计图上标明位置,计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