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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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Word格式.docx

要具有教育诊断评估、环境创设、个别化教育、课程整合和沟通以及辅助技术运用等特殊能力。

三、资历(经历)。

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年限可视为有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年限。

四、班主任工作年限。

申报高级教师评审的为从教以来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申报一级教师评审的为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申报二级教师评审的为从教以来1年以上;

申报三级教师评审的不作要求。

担任康复教学工作年限均可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等教学业绩。

根据教学对象实际情况,既可按普通中小学教学业绩要求进行评价,家长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

也可按能够为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目标达成度较高,使学生在原有能力基础上获得提高,达到适应社会的目的,家长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等进行评价。

六、循环教学。

根据教学对象具体情况达成本学科循环教学,或达到以下三项条件中两项的视为符合循环教学要求:

一是进行过不同残障类型学生的教育康复工作3年;

二是进行过不同残障程度学生的教育康复工作3年;

三是进行过不同年级学生的教育康复工作3年。

七、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公开课等。

校际间、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级以上各级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下同)组织的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公开课等,在相应级别教研部门备案并认可的,视同为同级别的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公开课。

八、荣誉称号。

与残障学生同类的政府主管部门(如残联)或相关社会团体(如盲人聋哑人协会)颁发且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有关的专项或学术类荣誉称号,可视为同等级别的荣誉称号。

九、申报评审的学段和学科。

可以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按普通学校教师的学段和学科申报;

不能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按特殊教育专业申报。

类型二:

专门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

适用专门学校(心理、行为矫治学校)在岗教师。

二、资历(经历)。

专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视为有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年限。

三、班主任工作年限。

参与管教执勤工作累计120天经历视为班主任工作1年。

四、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等教学业绩。

参照全国工读行业学校平均标准(学生教育挽救的成功率85%,即毕业或结业离开学校后,一年内未发现严重不良行为即可视为成功),以学生稳定率和教育转化成功率,视为教学业绩中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和优秀率。

五、周课时量。

参照全国工读行业学校标准,月平均管教执勤工作不低于6次,周平均管教执勤工作累计周课时量4节以上。

从事过初二、初三的值班管理和教学工作等同于循环教学。

校际间、县级以上各级协会组织的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公开课等,在相应级别教研部门备案并认可的,视同为同级别的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公开课。

八、荣誉称号。

与学生同类的政府主管部门(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司法部门等)颁发且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有关的专项或学术类荣誉称号,可视为同等级别的荣誉称号。

九、申报评审学科。

申报评审学科原则上以德育学科为主,职称(职务)名称为“初中德育+等级”。

其中,可以区分学科的教师,也可以申报实际从事的学科,职称名称为“初中+学科+等级”。

类型三:

综合实践学校(基地)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

一、适用范围。

适用综合实践学校或综合实践基地在岗教师。

综合实践学校或综合实践基地地处非市区的,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视为有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年限。

以综合实践学校(基地)制定的《学校(基地)班主任制度》标准认定。

班主任在学生管理、思想道德教育的成效根据《学校(基地)班主任制度》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为合格等次以上,该教师被认定为完成该学期班主任工作。

《学校(基地)班主任制度》需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综合实践学校(基地)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及其他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技能活动的教学业绩,则学生就读中小学学校的教师、年级长对综合实践学校(基地)教师上课效果的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等教学业绩作为参照依据。

与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课时量相同。

综合实践学校(基地)教师能胜任本校所安排的各种类型或各学段年级学生的教学视为胜任循环教学,由综合实践学校(基地)出具相关证明。

八、申报评审学科。

不能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按综合实践活动专业(学科)和德育专业(学科)申报。

类型四:

少年宫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

适用市、县(区)少年宫的在岗教师。

少年宫教师参与或组织特殊教育、公益活动(到学校、福利院、少教所、重症病房给青少年授课等),以及参与少年宫定期对社区、分教点或学校的教学活动,平均每月一次以上,累计达到3年或累积达到36次数,可视为符合1年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要求。

在少年宫组织公益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展演或比赛1年2场次,视为班主任工作1年。

专门从事负责培训组织工作的年限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

教师熟练掌握本领域教学特点和知识,根据本领域教学的规律规划课程,将教育科学渗透到学习中,灵活运用各种教学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学组织方式,教学经验丰富。

按照行业规范,以学生回读情况、学生和家长的评价、参演参赛、汇报演出、活动效果或影响力等作为教学业绩参考指标。

少年宫教师周课时量为每周平均40课时。

策划或组织活动、指导学生比赛等工作可折算为课时(45分钟/1课时),折算的课时数由宫开具证明。

其中,每周任课课时量:

专任教师不少于8课时,中层干部不少于4课时,宫级领导不少于2课时;

听课评课课时量:

专任教师每年不少于16课时,中层干部、教研组长每年不少于20课时,宫领导不少于24课时。

教师能按本专业教学的要求胜任不同程度级别内的循环教学任务。

七、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等。

校际间、县级以上各级协会组织的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等,在相应级别教研部门备案并认可的,视同为同级别的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论文宣读。

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科普工作)获地级以上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完成情况评价等级证书的视同达到县级课题要求。

主持或参与新课程设置研究及开发(排名前三),课程形式、体系完整,包含了课程名称、对象、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内容大纲、标准、以及教案;

担任重大项目策划人(排名前三),项目有完备的策划方案、过程及图片资料,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由高校或省、市团委属下的研究机构鉴定通过的,可视为同级别科研课题。

其中,高校鉴定的可视为省级。

八、公开课。

少年宫组织学科组,或外请教师、专家等参与观摩评课,或经学科教研组集体备课审定且经公开渠道向社会发布和招募学员的展示性和汇报类型的讲座、展演、工作坊和开放日活动均可视为公开课。

由少年宫组织的学科或外请教师、专家等参与观摩的属宫级公开课;

少年宫展演、展示级别范围视达到与主办单位相同的级别。

九、荣誉称号。

由政府职能部门及市级以上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民政部门指导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授予的教育类表彰称号视同相应级别荣誉称号。

由与少年宫职能相关社会团体颁发且与教师教学业绩有关的专项或学术类荣誉称号,可视为同等级别的荣誉称号。

十、申报评审学段和学科。

与普通中小学校教师相同,根据所教学生的学段和学科申报。

附录

一、本补充说明是根据特殊教师的实际,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基础进行细化,由省人社厅专技处、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解释,自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首次组织教师职称评审起执行。

二、部分协会名称。

特殊教育学校:

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及其他分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残疾人分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及其他分会,中国教育技术学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广东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及其他专委会,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广东省手语协会,广东省孤独症康复教育协会,广东省信息无障碍促进会;

地级以上市特殊教育教学研究会及其他学科教学研究会,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及其他专委会,地级以上市特殊教育研究会,地级以上市手语研究会;

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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