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力转化为资本的现象过程深层关系和命运的透视1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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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之风、“官倒”与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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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十年,不正之风衍生出腐败行为来
不正之风曾刮得中国人民心烦意躁。
带着一种对其根除的预期心理,人们进入经济体制改革之中。
最初的不正之风尽管比之时下的腐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但在当时,是足以激起老百姓义愤填膺、怒不可遏的事了。
不正之风分党风不正与政风不正。
但由于是一元化的领导,两风之源皆系于党风。
提起不正之风,可谓五花八门:
多占住房、坐小汽车办私事、重用亲信、交换提拔子女、走后门和被走后门、享受规定以外的特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其中特别是走后门,几乎使家家都尽尝这种人间甘苦。
人们期望通过改革来根除不正之风并非凭空想出来的。
当时经济学界有一种见解:
一当商品经济迅猛发展起来,经济权力会毫不费力地摧垮政治权力,如同历史上资产阶级打败封建贵族阶级一样。
这种看法给现今的“先富”个体户、当时的待业青年以极大的刺激就连平民百姓,也相信謲只要荷包鼓起来,自己也会“牛”起来。
然而,人们的这个期望落了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原则犹如“高河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
它向一切有利可图的缝隙渗去。
我们的党政机关,当年仅仅面对计划经济溢出的利益,尚且产生了足够多的不正之风,在五光十色的商品经济泛起的眩目利益面前,简直有些无所措手足。
不足十年,不正之风衍生出“官倒”、以及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来。
各显其能的腐败行为
——行贿、受贿、索贿,比之过去收礼办事开后门来讲,收受贿性质不能同日而语。
为什么有人行贿,因为你手中有某种对人有利的权力。
贿赂与你的权力来一桩交易,这是商品公平交换原则,互不欠情份。
不过,公权换来的利益被行贿者与受贿者均沾了。
贿赂真有些所向披靡了,它不仅打到权力机关的上上下下,也打到经营领域的各行各业;
受贿者不仅贪国币,也更爱洋钱。
受贿是被动的,颇似守株待兔。
有权者既尝到了受贿的甜头,也不会坐等好事来。
于是一种主动姿态出现了:
索贿。
对于行贿者来说,索贿才干脆,省去了投石问路的麻烦。
索贿与行贿倒更接近商品经济些。
——回扣。
在推销产品、借贷款、换汇等经济交易中,如若甲乙双方有一方的当事人行使的是公权,他就具备了在这起交易中索要、获得回扣的可能。
条件是:
行使公权方要在交易中让出一部分利益来;
这部分利益的一块作为回扣,一块归另一方。
表面上看去,获回扣方如甲方是从乙单位或个人手上得的利。
但实质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而且回扣的利益量一般小于由于出让公权而损失的利益量。
吃回扣似乎冠冕堂皇,但其本质与受贿大同小异。
回扣的价格感更强,常常有例可援,什么总贷款的百分之几,总利润的几成,等等。
——直接权力买卖。
如果说受贿、回扣将权力的买卖多多少少地加了些遮掩的话,请看一束直接权力买卖的花絮:
代办一份出国护照有一定价格,你要的急,少一天100元;
一份外贸进出口的文件,不仅依成交额大小定价还要看审批机关的级别,文件上盖了多少个大红印;
农转非户口也明码标价,其价格因地而异、因人而异;
要想办个民办科研机构、办个经营执照,每个关口、每位把关者,都得留下买路钱,一俟开张,更得定期打点权力的行使者;
一个公司、企业,聘请在位的当权者作顾问,也照例依其级别发顾问费,依其助力大小给“小红包”;
想要得到某个领导的签字、批条,经办者可能会根据你约莫从中得到的好处而定价,也要加进领导者的级别因素和难易程度因素。
不过直接从事权力买卖者,多为小集体、小团伙。
一是如由个别人办事难度大;
二是可能有些张扬,所以有关人员要尽量进入利益场;
三是以大伙的“公共”面目出现信誉感强。
——“官倒”。
这是老百姓叫骂不休的臭名昭着的一宗肮脏事。
“官倒”与官商不同。
后者指过去那种官方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
“官倒”却是地地道道的用直接、间接的公权为自己或小团伙谋暴利,“官倒”的公司有权有势有实力。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当事人与当权者有某种特殊的、人们心照不宣的关系,或者当事人干脆自己手中有某种权力,或者曾经有过权力而今仍不难获得某些权力。
正是这种权力,使得这些本来就是“超人”的人如虎添翼。
他可能与外国人合起来做一桩赚中国人钱的交易,他可能凭身份到某个工厂平价搞到一批紧俏货、一批生产资料再一转手,他可能利用双轨价格毫不费劲地通过订货单空来空去地招财进宝,他可能狐假虎威到各地去瞒天过海、招摇撞骗。
凡此种种,应有尽有。
在人们心目中,“官倒”的行为把戏历历在目。
此外,还有利用职权走私、贩私,利用工作之便出国捞好处,为包庇犯罪分子收费,为在押人员活动减刑获报酬,甚至直接贪赃枉法的行为等等。
够了,尽管对于腐败行为难能尽罗于片纸之上,已经足以令人眼花缭乱,足以使人嗅到五毒俱全的臭气了。
面对这一切,一时间经济学界虽不能说鸦雀无声,但也确无敦庞之音。
二、石破天惊: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
腐败之谜,解开它是经济学家的本份
是的,回想一下前几年,经济学界论策略,谈方案可谓恣意汪洋,一泻千里;
而对如此关系社会前途、劳动者命运的微妙嬗变却不知所措、言而无中。
也有骁勇志士,直言鞭苔,痛快淋漓。
然而,这类腐败现象其本质究竟是什么?
种种腐败行为又为什么在表面上给人以堂而皇之感?
一个极其平庸的人又为什么在致富潮中能呼风唤雨?
这是一个谜。
一个社会经济本质之谜,一个斯芬克斯之谜。
你揭不出谜底,就会被这头狮身人面的有翼怪物吃掉。
可你一旦揭开谜底,这头人面兽心的怪物便要么堕崖身亡,要么为俄狄浦斯歼灭。
愤慨、怒斥只能解一时心头之恨,卑视、诅咒亦仅会减轻心理的不平之气。
对于经济学者来说,仅仅停留在愤懑、轻蔑的情绪上,是理论软弱的表现。
透过迷人的表象,游刃有余地解剖这类行为,直至抓住其内在本质,解开这一社会经济本质之谜,才是理论的力量所在。
问题出在公权上:
一是权中有利,二是权与利是公共的
从不正之风到腐败,所有行为主体都有一个共同属性:
他们拥有权力。
什么权力?
是他人赋予他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人事权力等等。
在我们分析的范围,这份权力主要指公权;
指人民给予他的权力或代人民行使的某种权力;
也包括公共集体给予他的权力或代集体行使的某种权力。
当然私有经济中,也有代人行使某种私权的,如私人企业的受聘经理、私人律师等。
一定权力是一定职权范围内的支配力量。
它包括对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对事对人对地位荣誉等利益的支配力量。
作为公权,主事者只是作为公务员依据有关规定去行使职权,所谓“公事公办”。
即使在行使公权中有不公现象、有走偏行为,因为他是照章办事抑或水平有限,国民当在宽容之内。
问题的奥妙在于,公权作为一种对公共利益的支配力量,一是权中有利,二是权与利是公共的。
不仅如此,公权虽是公共的,但不是每个人去支配属于他的那部分权与利,而是由代表人们利益的公仆代行职权。
这就存在着用公权谋私的可能性。
变可能为现实的条件有两方面:
一当人民无法控制这些代表,一旦管理监督系统中失去对公务员的明察秋毫力,一旦法规疏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上级领导对下属容忍包庇,那么掌握某种公权的公仆就具备了用公权谋私利的外环境。
在这个前提下,就看社会公仆自己的意愿了。
如果他的意志沦丧了,就具备了内环境。
他想这么干,上下左右的环境又无奈何于他,公权就会生出种种私利。
公权一旦被推到市场上,它必然要转化为商品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公权招致私利主要表现为各色各样的不正之风。
因为在那时,各种利益没有达到商品化程度,无法明码标价,商品经济的多项原则人们既不熟悉,其名声也不响。
所以尽管搞歪风邪气,当权者尚可以煞有介事地以正人君子的面孔出现。
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权力商品化情况发生了变化。
据前面的分析可以推知:
其一,握有某种公权的社会公仆,事实上可以支配自己手上那部分权力;
其二,种类繁多的不同权力会招致不同的利益,即不同权力具有不同的使用效益;
其三,权力的供方与需方都有交换的意愿,也有交换的条件、场所。
这三条不是别的,正是商品生产即产品转化为商品的三个充足条件。
在社会生产的商品经济大系统中,具备了这三条,权力必然转化为商品。
这里的理论分析,以不正之风转化为腐败行为作为实证基础。
我们在前边罗列的种种腐败行为,无不以权力商品为内涵。
权力商品化在我国毕竟是非法的。
所以权力买卖的勾当不会在公开性市场进行,它往往具有隐秘性。
又由于是公权对私利的交易,不仅需要有合法的外衣,而且这种交易不尽等价。
什么“三七开”、“倒二八”、“四六分成”,是他们交易时的口头禅。
非法性、隐秘性、不等价性,是权力商品的三个特征。
权力商品岂能就此甘休善罢,还要转化为权力资本
不要以为权力转化为商品便就此罢休了。
这只是虫变蛹,蛹还会羽化为蛾的。
权力转化为商品之后会产生两个效应。
其一是波及效应。
效尤可能是波及之因。
权力转化为商品之波既会从一个部门传导于另一个部门,也会从这一层人递推到另一层人。
受到波及的也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
比如一些相关单位、下级部门,被其它单位、上级部门在从事某种交易中裹胁进去了。
他们虽有异议,不从也难。
其二是反固效应。
最初的权力转化为商品是不固定的、随机的。
可是前既有车后必有辙,交易双方都会为下一次建立联系、积累经验,久而久之便驾轻就熟了。
正因为权力已经转化成为商品,这种经济反作用,会使转化固定化、范式化、完善化。
为什么说腐败行为只有开始,没有自行结束,便是这个道理。
波及效应和反固效应的结果,为蛹羽化为蛾加了温。
于是权力发生第二个转化:
由权力商品转化为权力资本。
G-W-G′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总公式:
一定量的货币在经济运行中带回了大于原来量的货币,这是为什么?
这一切既发生在流通又不在流通中,即经济运行是条件。
但引起质变的,是劳动力的买和卖。
正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具有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使其由G变为G′,即货币转变为资本。
看来,价值源泉成全了这种变化。
在权力商品向权力资本的转化中,也必然要有一种价值源泉,以保证钱源源不断地流出。
那么,这种价值源泉为何呢?
是交易一方的货币吗?
不,货币本身不能增殖。
是一种商品劳动力夹在中间吗?
也没有。
除了交易双方的幽灵以外没有第三方,也不能有第三方。
魔方不是别的,正是权力本身。
正是各种各样的权力拥有各种各样的利益,这些利益又是永不枯竭的,它成为特殊的价值源泉。
往后我们将指出,公权拥有的利益是劳动力公共所有权创造的。
这一切的魔法皆由权力变幻出来。
但是,权力要成为资本需要有一个基本条件:
就是权力商品化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这一切,上述波及效应和反固效应不断地创造着条件。
其实,权力在多大程度和范围转化为商品,它同时便在多大程度和范围转化为资本。
腐败行为只是一种现象,它的本质是权力资本
分析至此,我们有把握地回答:
腐败行为只是一种现象,它的本质是权力资本。
权力资本就是当今中国斯芬克斯之谜底!
发微钩玄:
权力资本内含的经济关系
提起权力资本,或许有人说:
就是以自己手中的权力作为获取私利的资本。
这等于说黑人就是黑色的人,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
这是一个同义反复。
权力资本是一种变态资本,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