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文档格式.docx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文档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2.4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2.2.5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及说明书,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交货进度
1概述
1.1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1.3投标方应满足本规范书所提的技术要求
1.4投标方应向买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
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
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水泵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1.5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6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需方的监督。
1.7买方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他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供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
投标方应提供给买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
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1.8在设备开始生产前,供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需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
买方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供方。
1.9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供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1.10买方在保证期内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方提出索赔要求,投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生此类事件,应认为所提要求是有效的,收到后二个月未作答复,则认为投标方已接受所提要求。
1.11在上述情况下,需要进行设备(元件)更换、修复或必需消防泵组停运进行处理所用的时间,保证期应作相应延长。
1.12投标方应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的文件,并在生产本规范书中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生产前,投标方应递交给买方一份行将执行的检查和试验的顺序。
1.13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配套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分承包商的资格原则上应经买方确认后才能采用。
1.14在产品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产品或配件,投标方都必须及时返修或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性能验收试验
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3.性能试验的时间:
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商投标方确定;
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附件要求进行配合;
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5.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试验、调试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7.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1.2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的要求。
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备注
1
培训
4
工程师
满足现场要求
2
投标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30
1.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6.1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1.6.2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1.6.3因其他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7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7.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7.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7.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7.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8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8.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8.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在设备安装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招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招标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投标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工作项目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设备交付阶段
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操作培训
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注:
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1.8.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8.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8.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交货进度
1.1设备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2投标方在投标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详细的供货顺序和进度。
1.3下表中交货时间为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1.4交货进度表中序号要与供货清单序号一致。
2交货进度表
(根据设备的大小、繁简、运输条件、施工顺序编写交货部套件的分类和交货时间。
)
设备交货进度表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数量
重量
项目现场
满足项目需要
3
5
6
7
8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专用工具交货表
无
售后服务
服务消防,尽责社会。
奉行“消防产品,责任终生”的原则,热诚地为尊敬的客户提供恒久的技术支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我公司承诺:
质保期内产品发生问题我公司保证免费维修、更换。
在质保期内外,我方都将提供优质高效、零距离售后服务。
我公司负责系统管理操作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我公司按招标方的要求的时间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