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295381 上传时间:2022-10-2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Word下载.doc

江西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建立认证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认法〔2009〕52号)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完善认证执法监管环节为措施,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以强化认证执法监管为目的,学习借鉴全国试点省局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认证执法监管的新路子、新方法。

通过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监管理念、监管体制和方法手段的创新,进一步提升全省认证监管水平。

2.工作目标

力争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在全省质监系统建立起“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层级化、区域化的执法监管体系,构建认证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增强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1.发挥区域管理职能,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

各设区市局应当根据省局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整体目标,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区域管理职能,因地制宜,自主制定年度认证监管和执法工作计划报省局,并每半年向省局报送计划落实的工作总结,以便省局全面掌握情况,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检查。

2.整合执法监管资源,建立认证行政监管网络。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国认法〔2009〕52号)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在设区市局设立专门认证监管机构,县(区)局明确归口管理机构,建立体制健全、运行顺畅的省、市、县三级认证执法监管网络。

积极推行“两级监管、重心下移”和“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层级化、区域化的执法监管体系,提升认证监管的有效性。

3.健全认证执法监管体制,发挥监管系统整体效能。

要加强认证执法监管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按照统一执法的原则,确立权责关系,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执法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体制。

合理划分职责和权限,明确程序和标准,切实保证履行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三、工作内容

1.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

各设区市局要围绕认证全过程监管整体要求,把与认证监管工作有关的全部企业、产品、机构和人员,以及认证运行的全部环节都纳入监管范围,形成闭环管理,真正建立起对认证活动和结果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

要明确、细化全过程监管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探索认证执法监管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举措,积极探索形成适合辖区实际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

将原来仅对违法违规行为事后监管的单一机制,改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使监管关口前移,形成全过程监管,切实履行行政职责,形成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机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小社会影响。

建立“省局督查,市局检查,县局巡查”的认证监管工作机制,由以省局、市局检查为主转变为以县(区)局日常巡查为主。

2.建立获证企业数据库。

各设区市局要依托国家认监委管理体系与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监管查询系统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查询系统,对辖区内相关获证企业进行梳理,建立本地获证企业数据库。

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及时更新获证企业数据库,掌握本地认证工作发展动态。

3.建立获证企业的巡查制度。

各级质监部门在对本辖区内企业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获证企业的巡查制度和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获证企业和产品信息,结合本辖区的重点监管企业和产品目录以及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质量状况等确定巡查频次。

重点检查企业的准入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记录、检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质量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对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同时抄送相关认证机构。

4.建立认证结果监督抽查机制。

各设区市局要从认证证书、获证产品、获证组织等认证最终结果着手,根据国家认监委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状况,确定抽检获证企业和产品的比例和数量,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执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情况、管理体系正常运转情况、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认证产品质量把关情况、认证变更情况等。

各级质监部门要逐级动态上报依法查处的重大违法企业名单,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5.推行认证活动行政监督制度。

各设区市局应依托现有的一批既懂认证专业知识又熟悉认证法律法规的监管人员,建立认证活动行政监督员队伍。

利用国家认监委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根据省局统一安排,结合辖区监管重点,在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认证评审和工厂检查等认证活动时,抽取部分活动,委派行政监督员进驻企业评审和检查现场,跟踪评审和检查过程。

6.加强认证执法信息沟通。

在系统内,各设区市局之间要建立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实现认证执法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监管、联动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在系统外,建立与认证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以及认证机构协助配合认证执法技术保障机制。

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认证有效性挂钩的办法,各级质监部门通过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发现获证企业或者产品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通报认证机构,强化证后监督。

四、工作步骤

体系建设工作时间为2010年6月至2011年底,各设区市局按照本实施方案统一开展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省局将重点抓好南昌和赣州市局。

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实施意见制定阶段(2010年6月)

各设区市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进行组织准备和部署,开展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

2.实施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

严格按照国家认监委和省局关于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案,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扎实工作,提高效率,及时总结经验,真正做到监管有新思路,执法有新突破,工作有新举措。

3.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

省局根据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各设区市局进行自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召开现场会,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迅速开展工作。

2.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要加强对基层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提高认证监管和执法保障能力。

充实基层认证执法监管力量,倾斜监管资源,将认证监管的工作措施、组织措施和保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3.开拓创新,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在开展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认证认可与其他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思路,发挥首创精神,发现、挖掘认证执法监管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从制度层面加以固化,及时推广。

4.积极宣传,营造环境。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以体系建设工作为契机,努力营造良好的认证执法监管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中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