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区域急救体系闭环运作指南县级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可编辑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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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急救中心设立三级急救站,原则上应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负责医院周围及周边地区居民的一般急诊急救工作,承担县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疑难危重症病人的医疗救护和二级、一级急救分站危重症病人的转诊,承担县域院前急救人员(包括二级、一级急救站急救人员的能力提升针对性培训)的培训计划与安排。
院内要成立内、外、妇产、儿、眼、口腔、耳鼻喉、皮肤、麻醉、护理等专业组成的医院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50人,且人员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数量不低于25%,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能迅速调集,及时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2.在其他二级医疗机构、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含中医院)分片区设立二级急救站,原则上应建立胸痛救治单元,负责医院周围、及周边地区居民的一般急诊急救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疑难危重症病人的医疗救护和一级急救站危重症病人的转诊,承担辖区内社区医院、卫生站的培训任务;
院内要成立内、外、妇产、儿、眼、口腔、耳鼻喉、皮肤、麻醉、护理等专业组成的医疗院内应急救护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且人员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数量不低于15%。
3.在其他一般乡镇卫生院设立一级急救站,承担辖区内一般急诊病人的医疗救护及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运,承担辖区内灾害事故医疗救护任务,承担辖区内村卫生站的培训任务。
院内要成立内、外、妇产、儿、护理等专业组成的医疗院内应急救护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15人,且人员结构合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的数量不低于5-10%,如果确实达不到条件的卫生院,可安排具备10年以上急诊经验的执业医师2-3名以上。
4.各级急救站负责接收急诊病人和120指挥中心调度转运的伤病员,提供医疗急救救治,并向相应专科病房或上级医院转送;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调度,承担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
5.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创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的过程中,要根据各成员单位专科特长、所在区域人口、辐射范围及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帮扶带动条件较好的成员单位完成胸痛、卒中、创伤救治单元建设,然后逐步推广到县域医共体其它成员单位。
三、院前急救网络运行规范
(一)院前急救网络由县域“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中心、“120”急救分站组成,依托“120”指挥调度平台,通过各急救成员单位实施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形成统一指挥、合理分流、就近派车、快速反应、有效救治的急救网络。
(二)院前急救工作总体遵循“就近、就急、考虑医院救治能力、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安全。
(三)急救中心及其分站要组建有专业特长(创伤、传染病、生化中毒等)的应急专业救护队,除承担本院日常急诊任务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急救中心调遣参加救护工作。
(四)急救中心要在遵循科学性、可行性、高效性和持续改进的的原则下完善本县域多发病的危重疾病救治标准流程。
组织区域内各成员单位学习、考核、演练及实施。
急救中心每季度要通过质量分析会和典型病例讨论会对阶段性数据分析,客观评价运行质量,展现成绩,发现问题和原因,通过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五)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
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院救护车上的数据应实时传至急救中心,并实现可视化。
前期可通过微信平台建立胸痛群、创伤群、卒中群等,上传患者信息,中心专家团队随时线上解读实施救治,做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无缝衔接。
同一时间,3台以上救护车驶向同一地点,即发出预警。
(六)充分发挥远程会诊中心在急危重症抢救中的作用。
各县域建立远程会诊系统,远程会诊中心设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均有远程会诊端口。
上级医院可通过远程会诊指导下级医院对不适宜转运的危重患者的抢救。
四、急救中心及网络成员单位建设
(一)县域医共体急救中心设置在牵头医院急诊科,树立急诊科是本区域急诊急救大平台的理念,创造条件实行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急诊综合病房等连贯性一体化的急危重症救治管理体制。
按照《中国县级医院急诊科建设规范专家共识》的要求,以“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主动参与,并按医院实际需求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多中心建设。
按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的相关建设标准,逐步做实、做强、做大急诊科“中心化”建设,尽快完成从主动参与者到主导者的角色转变。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完成五大中心建设,同时根据自身医院特点,增加中毒中心等其他诊疗中心,逐步实现“5+N”中心化建设。
切实加强以急救绿色通道为核心的急诊工作管理制度,早期正确处理、高效快速转运,以创伤、介入、心内、神经内科等专科为依托多学科协作,提供高效的综合性救治服务。
随着老龄化加快,复杂急危重症患者将越来越多,对综合性救治服务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
急诊科是院前急救和院内专科之间的枢纽,是多学科高效协作提供综合性救治服务的最佳场所。
大平台以急诊科为基地,借鉴临床多学科诊疗团队(MDT),组建以急诊科为核心的多学科急救团队,整合多方优势资源,提高协作效率,从而为患者提供最佳综合救治方案。
(二)区域内其它成员单位急诊科建设:
区域内的基层医疗机构是区域急救医疗体系的一部分,要按照乡镇卫生院急诊科、急救网站建设标准(附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人员、制度、技术,协同县域牵头医院在创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过程中不断完善提高应急能力、急救水平,更好的服务辖区内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附件:
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
一、设置原则
1.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应设在卫生院显著位置。
2.有专用停车场地,道路平坦,救护车可直达门前,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3.急诊科建筑面积≥80平方米,设有抢救室、清创缝合室、观察室、医护办公室等(抢救室、清创缝合室基本设置标准见附件①)。
二、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急救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一名业务院长负责急救工作。
2.有应对突发医疗应急事件的人员、设备、设施调配方案。
3.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对急诊科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乡镇卫生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大专以上学历,医师以上职称,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
5.护士长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资格。
6.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7.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统一着装。
三、制度、应急预案
1.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应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任务明确。
3.有各种急救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应急预案、常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急危重症病人抢救应急预案等。
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到位。
四、人力资源配置
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实行24小时应诊制,接到120指挥中心调度任务5分钟内出诊,专业人员配备应与急救工作量、功能任务相匹配,工作人员须经市级以上急诊急救专业岗位培训合格,并相对固定。
(一)急诊科医师配备及准入条件。
1.医师≥3人。
2.身体健康。
3.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验。
4.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5.必须取得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急诊急救专业岗位培训证书。
(二)急诊科护士配备及准入条件。
1.护士≥6人。
3.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工作二年以上。
4.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三)急救司机准入条件。
1.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B1照以上驾驶证。
3.经过急诊急救相关知识培训。
五、车辆配置
1.救护车≥1辆,救护车性能良好。
2.车载抢救设备及物品齐全(见附件②)。
3.车载抢救药品齐全(见附件③)。
4.急救车配备移动电话一部,心电图机一台,心电除颤器一台。
5.按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进行救护车喷饰。
6.可配备GPS定位及无线对讲通讯系统。
六、通讯设施
1.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设备联络畅通,接到急救电话后3分钟内出诊。
2.至少配备2部电话,一部与“120”急救指挥中心直通,一部为外部直拨电话。
七、急救技能培训
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有计划和执行情况纪录(急救技术项目名称见附件④),熟悉抢救程序、抢救药品和抢救设施的使用,积极开展急救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急救技能。
①抢救室、清创缝合室基本设置标准
②救护车抢救设备及物品配置标准
③救护车抢救药品配备标准
④急救技术项目名称
附件①
抢救室、清创缝合室基本设置标准
抢救室抢救单元≥1个
名称
数量
多功能抢救床
1张
呼吸机
1台/共用
气管插管
1套
胃肠减压器
除颤仪
自动洗胃机
1台
心电图机
多参数监护仪
负压吸引装置
紫外线灯
抢救药品柜(车)
1组(台)
灌肠器
给氧装置
麻醉咽喉镜
小型储血用冰箱
清创缝合室≥12平方米(相对独立设置)
无影灯
1组
手术床
物品柜
移动式器械台
空气消毒装置
清创缝合包
≥3个
附件②
救护车抢救设备及物品配置标准
(每急救车单元)
品名
规格
急救箱(包)
只
1
小刀
个
台
心电除颤设备
听诊器
敷料
若干
血压计
夹板
牙垫
三角巾
条
开口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