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新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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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扣10分
作业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5分
10
2
起重机械
起重机
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扣10分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5分
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扣20分
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扣15分
20
起重扒杆
起重扒杆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扣20分
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7~20分
扒杆作用前未经试吊,扣10分
3
钢丝绳与地锚
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扣10分
滑轮不符合规定的扣4分
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的扣8分
地锚埋设不合设计要求,扣5分
4
吊点
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的扣5~10分
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的扣5~10分
5
司机指挥
司机无证上岗的扣10分
非本机型司机操作的扣5分
指挥无证上岗的扣5分
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扣10分
小计
60
6
一般项目
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5分
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7
起重作业
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的扣3分
有超载作业情况的扣6分
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的扣3分
8
高处作业
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扣9分
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的扣9分
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的扣5分
9
作业平台
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扣的5分
作业平台脚手板不满铺的扣3分
构件堆放
梯板堆放超过1.6m高度的扣2分
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的扣3分
11
警戒
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扣3分
未设专人警戒,扣2分
12
操作工
起重工、电焊工无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每一人扣2分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的,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和设备吊装,其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比较复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内容应包括:
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作业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具有指导性,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确认符合要求。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
(1)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
(2)起重机经检测后可以继续使用并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
(3)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
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2.起重扒杆
(1)起重扒杆的选用应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
(3)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
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mm,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丝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
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钢丝绳应按起重方式确认安全系数。
人力驱动时,其安全系数K=4.5;
机械驱动时,其安全系数K=5~6。
2.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3.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K=3.5,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缆风绳应与地锚牢固连接。
4.地锚的埋设作法应经计算确定,地锚的位置及埋兴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杆作业时的实际角度。
当移动扒杆时,也必须使用经过设计计算的正式地锚,不准随意拴在电杆、树木和构件上。
(四)吊点
1.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连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
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
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
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
(五)司机、指挥
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
(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一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六)地耐力
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
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七)起重作业
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切实清楚,并有交底记录。
2.司机必须熟知该机车起吊高度及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并清楚机车中各装置正确使用,熟悉操作规程,做到不超载作业。
(1)作业面平整坚实。
支脚全部伸出垫牢。
机车平稳不倾。
(2)不准斜拉、斜吊。
重物启动上升时应逐渐动作缓慢进行,不得突然起吊形成超载。
(3)不得起吊埋于和粘在地面或其他物体上的重物。
(4)多机台共同工作必须掌握各起重机起升的同步性,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3.起重机首次起吊或重物重量变换后首次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住,检查起重机的工作状态,在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可靠、重物吊挂平衡牢固后,方可继续起升。
(八)高处作业
1.起重吊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包括各洞口盖严盖牢,临边作业应搭设防护栏杆封挂密目网等。
结构吊装时,可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随节间吊装平网可平移到下一节间,以防护节间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高处作业规范规定: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2.吊装作业人中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独立悬空作业人员除去有安全网的防护外,还应以安全带作为防护措施的补充。
例如在屋架安装过程中,屋架的上弦不允许作业人员行走,当走下弦时,必须将安全带系牢在屋架上的脚手杆上(这些脚手杆是在屋架吊装之前临时绑扎的。
);
在行车梁安装过程中,作业人员从行车梁上行走时,其一侧护栏可采用钢索,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扣牢在钢索上随人员滑行,确保作业人员移动安全。
3.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爬梯或斜道,不允许攀爬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下。
对爬梯的制作和设置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攀登作业”的有关规定。
(九)作业平台
1.按照高处作业规范规定: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
2.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封挂密目网。
3.脚手架的选材和铺设应严密、牢固并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定。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平稳,底部按设计位置设置垫木。
楼板堆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
2.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两层;
梁不超过三层;
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
钢屋架不超过三层。
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0.7m宽的通道。
3.重心较高的构件(如屋架、大梁等),除在底部设垫木外,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或将几榀大梁以方木铁丝将其连成一体,提高其稳定性,侧向支撑沿梁长度方向不得少于三道。
墙板堆放架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确保地面抗倾覆要求。
(十一)警戒
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造成的落物伤人事故。
(十二)操作工
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电焊工等均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方可操作。
2.起重吊装工作属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其工作应由有关部门认证的专业队伍进行,工作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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