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 修 守 则 中英文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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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6.与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7.施工监理
3-8.竣工验收
第四章:
指定承造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5-1.装修押金
5-2.装修垃圾清运费
5-3.装修期间的电力供应
5-4.其他收费
第六章:
一般限制及规定
附件:
室内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租户室内装修申请表
租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铭牌订制申请表
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
临时用电申请表
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
热忱欢迎阁下及贵公司入驻局门路436/550。
局门路436/550是由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物业管理。
此须知为提供租户有关大楼资料,收楼及装修指南和基本要求等,用以协助租户尽早装修妥当而编写,敬请细读。
业主方、物业管理中心保留对此手册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
物业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市卢湾区局门路436号
电话:
传真: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
00时至下午18:
00时
星期六:
00时至下午1:
星期日及法定假期:
休息
如有紧急事故,请致电24小时监控中心(电话:
)
装修指南
2-1租户室内装修程序
参见附件《交房/装修/验收/入驻流程》
2-2大楼租户装修程序说明
1、租户递交盖公章的装修各项图纸(并附CAD电子文档光盘)及装修申请书给物业管理中心。
2、物业管理中心对租户提交的施工图在5个工作日内初审并提出意见,并验证租户的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政府的相关批文。
初审、验证结束后,物业管理中心的施工负责专人督促租户交纳装修安全保证押金,办理“施工工作证”。
3、物业管理中心督促其对施工层面的产品保护工作,并跟踪现场施工保护、安全。
4、物业管理中心在正式施工后协助租户跟踪现场水、电、风和工作安全施工情况。
5、租户施工结束,必须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图纸(并附CAD电子文档光盘)。
6、由物业管理中心组织对水、电、风进行验收,并提出装修工程缺陷。
7、由政府部门(消防、质检)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
8、租户对物业管理中心及政府部门验收时所提出的装修缺陷进行整改,并完成验收。
9、租户待取得物业管理中心及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入驻。
10、租户装修结束后,若装修涉及区域无设施损坏,物业管理中心与租户结算用电量及垃圾清运数后,将余下所有装修押金退还。
装修基本要求
租户单位于装修工程开始前,需向物业管理中心呈交详细图纸(五套)(图纸需有公制尺寸,1:
50比例标注)并加盖具有设计资质单位公章,并获得物业管理中心/开发商书面批准及得到政府有关分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
3-1.设计审核
为保障本大楼的结构安全性、外观统一性以及大楼设施的正常使用,凡本大楼租户进楼装饰的施工图须聘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租户单位应对现场情况进行实地勘察、与物业管理中心/开发商建筑和水电风各专业人员联系,了解大楼系统要求,提供水电风设备具体的容量及荷载等参数;
完成初步装饰设计后,立即提供五套图纸分别交物业管理中心/开发商进行审核;
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审核意见。
若该装饰施工图涉及重大结构、外部装饰风格改变、做夹层、建筑或设备等问题时,还需经相关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原设计单位的审核周期一般为2周,涉及重大问题时不超过4周。
3-2.提交图纸(一式5套)
3-2-1详细的单位平面图,并详述装修的材料。
建筑图、结构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图等及装修材料说明,材料表等。
3-2-2详细的机电设计图及其规格荷载和尺寸,并须详细展示电力、空调(空调外机需安装指定位置)、消防、给排水、排烟、广播及其装置之设计。
3-2-3天花图,并详细说明所用天花种类及灯饰分布。
3-3.提供设计单位资质(含消防)
3-4.提供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含消防)
3-5.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5-1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有关规定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事先征求建设局有关的批准。
上海市卢湾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
上海市鲁班路170号
邮编:
200023电话:
卢湾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上海市鲁班路170路
200023电话
3-5-2按照消防有关要求,将装饰施工图有关资料、报表、光盘送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区分局防火监督处。
2周后领取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防火监督处:
上海市蒙自路701号
3-6.与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本大楼装饰施工物业管理中心统一进行装饰施工管理,各租户单位须服从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妥以下手续:
3-6-1租户单位须提供物业管理中心批准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对该装饰工程的有关批准文件。
3-6-2租户单位须提交进场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业绩、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册。
3-6-3租户单位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程序、质量要求、安全措施、计划进度等。
3-6-4租户单位须提交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业绩、监理负责人及监理人员名册。
3-6-5租户单位须签署施工安全责任书。
3-6-6租户单位须按本须知要求支付装修押金以及办理施工证的工本费和保证金等。
3-7.施工监理
本大楼装饰施工原则上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相应的聘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但整层楼面装饰施工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若未聘用监理单位的,须由租户组织成立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元施工管理、相应部位的产品保护以及与物业管理中心和相邻单位的协调等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保持联系,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竣工等验收工作;
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阶段性和最终验收。
3-8.竣工验收
3-8-1租户监理单位应按上海市有关装饰工程的规范和要求进行装饰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检验、质量自检等一应工作,做到竣工图和竣工资料齐全。
3-8-2按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委托有证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3-8-3租户取得消防部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3-8-4经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租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装饰和机电工程检查验收合格。
3-8-5租户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区分站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准备好备案制验收所需的一应竣工图纸和资料。
3-8-6租户应将所有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一式5套、光盘1张交物业管理中心,以便资料存档和物业维修保养之用。
考虑到本大楼的系统工程安全、完整性,二次装修改动消防、建筑结构等应聘用大楼原施工单位如下:
消防
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上海环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候小宁
建筑设计
深圳市良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陈植波
4
幕墙
一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付义伟
电讯
地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区电信局
陈华新
上海中华路734号3楼
收费标准
5-1.装修保证金
物业管理中心要求租户支付装修押金,用于支付如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废物清理费用及公共区域损坏修补费用及施工单位违规处理。
如保证金不能弥补所受损失之费用,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向有关租户追讨收回所需费用。
办公单元保证金:
150平方米以下为10,000元;
150-500平方米为15,000元;
500平方米以上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30元计算。
付款请用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抬头为“仲量联行局门路436号550号物业管理中心”。
租户装修完工及通过物业管理中心和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后,装修押金会(无息)全部或扣除所需费用后退还租户。
帐户:
仲量联行局门路436号550号物业管理中心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施工人员出入证:
收取人民币10元/张成本费,人民币20元/张保证金,完工之后予以退还保证金(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2装修垃圾清运费
按每袋(不超过50公斤的蛇皮袋)建筑垃圾人民币10元标准收费。
但装修公司须自行装袋,置于指定地点。
5.3装修期间的电力供应
装修期间如果单元区已安装电表,以人民币1.20元/度(按国家调涨适度调整收费标准),根据电表数实际结算装修电费。
单元内如无电表由租户/装修商向物业物业管理中心申请临时供电(临时供电需租户/装修商安装临时电表,提供电表的合格证,接驳并经物业确认后再送电),而租户/装修商需自行接驳至单元内。
5-4.其他收费
其他收费标准详见以下单元付款项目清单
项目
收费单位:
人民币(RMB)
1物业管理费(预付三个月费用,先付后用)
1.1物业管理费
21元/平方米/月
1.2管理费保证金
相当于三个月管理费
2机动车停车费(固定车位预付三个月费用,先付后用)
2.1时租车位(如有)
2.2固定车位月租
1100元/月/个(指定12小时内)
2100元/月/个(24小时)
3单元内电费
根据电表数实际结算1.20元/度(按国家调涨适度调整收费标准)
4单元内水费
根据水表数实际结算3.98元/立方(按国家调涨适度调整收费标准)
5餐饮垃圾费用
按支付实际费用另行支付(租户自行与环卫所协商价格)
6铭牌
6.1大堂铭牌
300元/块(首次安装免费)
6.2办公楼层铭牌
6.3单元铭牌
7电话线
7.1占线费
300元/门
*包括自带号码
*不包含弱电井至单元线路费
*租户需自行向电信公司申请
8数据线
8.1占线费
200元/门
*租户自行申请
*弱电井至单元施工由租户自行负责
9进场装修费用
9.1装修押金
150平方米以下:
10,000.00元
150-500平方米:
15,000.00元
500平方米以上:
30元/平方米
9.2装修管理费
1,000.00元
1,500.00元
3元/平方米
9.3施工用水
3元/平方米/天
2元/平方米/天
9.4施工用电
按计量表计数:
1.20元/度(按国家调涨适度调整收费标准)。
没有表具须用户自行安装临时计量表(经物业认可)。
9.5装修垃圾清运费
每袋(不超过50公斤的蛇皮袋)建筑垃圾10元/袋
*租户之装修公司需自行装袋,并置于指定地点
9.6施工证工本费
10元/张
9.7施工证保证金
20元/张
10其他
10.1室内保洁
面议
10.2烟感/温感移位
400元/个
10.3烟感/温感新增
700元/个(不含报审、验收协调费)
10.4喷淋移位
300元/个(不含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