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财经法规2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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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3)复合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等。

三、税法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概念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依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保障。

(2)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3)税收行政规章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

如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含本级)各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涉及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多选)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税务机关和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如:

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4个税目。

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如企业所得税)。

5.税率指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

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等。

(2)定额税率,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

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

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目前我国有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和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

【例题单选题】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的税率,被称为()。

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累进税率D.法定税率,6.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1)从价计征,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如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计税依据;

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3)复合计征,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7.纳税环节。

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资源税。

有的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税的,应依法加收滞纳金。

9.纳税地点10.减免税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

(1)起征点,到了这个点全征;

不到这个点一分不征。

(2)免征额,免征额部分不纳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一)概念与分类1.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单选)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的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税额。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价款的纳税额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判断),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认定)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工业性)及从事货物生产并兼营批发零售(主营工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的增值税纳税人(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上的。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概念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工业性)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主营工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其他纳税人(商业性),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非企业型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应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特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三)增值税税率1、一般纳税人17%、13%、0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四)增值税应纳税额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注意:

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

(2)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税款可抵扣农产品按买入价的13%抵扣运费凭普票上金额按7%抵扣(非代垫运费)(不含装卸费和保险费),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例题单选题】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

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A.900B.30000C.9000D.927,(五)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他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1)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凡是在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税目: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主要针对彩妆,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等。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A.汽车轮胎B.游艇C.高档手机D.高尔夫球及球具,2.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3)复合税率:

卷烟、白酒(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从量计征。

(1)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征税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按领用量扣)。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同。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的3点)3.纳税地点

(1)生产销售(包括到外地自销或者委托外地代销)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款(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三、营业税,

(一)概念营业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2、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1、税目:

7个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2、税率比例税率,(四)营业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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