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卫生院公卫计划docWord下载.doc
《xx卫生院公卫计划doc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卫生院公卫计划docWord下载.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选、集中体检等方式由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道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
(2)居民健康档案记录单,逐步录入电脑,建立信息化档案,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案率≥80%,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5%,健康档案使用率≥65%。
2、健康教育:
我院和村卫生室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12种;
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
设置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12种;
设置宣传栏1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95%。
3.免疫规划
乡村联动,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为适龄儿童建卡建证,通知并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按照要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工作;
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
儿童建卡建证率≥98%,各种单苗接种率≥95%,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达10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到2015年,孕产妇和0-6岁儿童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0%以上。
新生儿两次访视和42-56天健康检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在3、6、8、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8、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5.孕产妇健康管理
掌握孕产妇信息,动员或上门建卡并纳入专案管理。
孕12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在孕16-24周、25-27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
完成2次产后访视3-7天进行检查;
产前健康检查率≥95%;
产后42天健康检查率≥80%,产后访视率≥8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0%。
6.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和健康指导,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规范管理率≥6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高血压患者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首诊测量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
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估计数×
35﹪,高血压患者估计数=常住人口数×
15﹪;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35%,规范管理率≥6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60%。
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糖尿病的筛查,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糖尿病患者估计数×
20﹪,糖尿病患者估计数=常住人口数×
7﹪.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20%,规范管理率≥6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50%。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重性精神病的筛查,对辖区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并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关档案资料。
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及病情评估、分类干预及药品发放等工作;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包括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项目),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症精神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全部纳入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估计数=常住人口数×
2.5‰〕。
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80%。
完成5例家庭护理健康教育、2例免费服药、2例免费相关实验室检查,应急处置1例、高风险管理5例。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排查和评估,利用传染病报告系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登记并报告。
协助做好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治疗督导和管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100%。
11.卫生监督协管
配合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事件和线索的信息登记报告。
建立监督对象的本底档案,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巡查巡访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覆盖率达100%。
四.中医药健康服务
中医药健康服务对象〔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覆盖率达30%以上。
五、我院及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任务
(1)我院是承担实施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乡级所有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要包保到行政村并且在乡村两级张榜公示,负责督促所包行政村卫生室根据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我院完成和落实11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村级所有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要包保到村组、民户,并将包保责任医生张榜公示到各包保村寨醒目位置,以便村民联系。
包保责任人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完成对包保对象健康档案建立、管理、通知、随访、服药督导、健康教育等,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表格,按时将相关资料如实及时上报。
六、建立健全经费管理机制
(一)明确经费补助标准。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2013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0元(按常住人口)。
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参考,实行“季度预拨、年终结算”,确保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二)明确经费使用范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健康体检的医疗耗材、表卡册及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管理、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
(三)明确经费拨付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根据本年度数额,结合我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我乡本着“谁服务谁受益”的原则,在收到财政拨款后,根据村级实际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进行拨款。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于一些较复杂的服务项目,我乡不能承担的可由县疾控、妇幼等其他卫生机构承担。
对于实行服务的项目经费和免疫规划项目经费根据年度预算总额,采取按季度预拨方式,经县妇幼保健所、县疾控中心审核后,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拨实际服务金额。
对于我乡因未完成目标任务而被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再拨付,主要奖励考核得分位于前列的;
完成局指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的;
﹙四﹚确保村医4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经费
要明确村卫生室的责任分工,按有关要求将村医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放给村卫生室,确保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经费落实到村卫生室。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我院确因没有条件和能力开展的项目,要及时按照《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黔卫发﹝2011﹞159号﹚要求按照程序申请调整项目执行机构,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七、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
按照《贵州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和《平塘县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定期组织考核工作,做到一季度一督查、半年和年终各进行1次考核。
重点考核村级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考核结果的利用。
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相挂钩,我院依据每季度督查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
对90分以上的村卫生室按应拨款数额的100%给予拨付;
对每季度考核结果为80分—89分的村卫生室按应拨款数额的90%给予拨付,扣减10%;
79分的按应拨款数额的80%给予拨付,扣减20%。
对考核前列一名并分值在90分以上。
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
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村卫生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二)强化督导检查。
我乡将定期组织检查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经费管理。
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督导检查。
我院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有效开展。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