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245769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2.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职责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第7条负责管理煤矿的资源配置和增划资源,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政策指导,指导各技改扩建煤矿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专篇的审核工作和对外协调工作。

第8条负责督促落实煤矿每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预算方案制定、并督促其煤矿实现目标任务完成。

第9条负责指导落实技改扩建煤矿取得各类证照工作的对外关系协调。

第10条组织参股、控股煤矿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的经营事项进行研究、形成股东决议,并组织落实。

第11条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煤矿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和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6条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9条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0条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11条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12条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3条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5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16条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7条负责批准不能保证采煤工作面形成两个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残留煤柱开采的安全措施。

第18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采掘工程设计。

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安全措施。

第19条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流跟班带班制度》等有关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积极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对其他管理干部的跟班带班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20条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21条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

第22条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第2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生产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和矿长办公会议的指示和决定。

第2条主持召开每天的调度会议,合理组织、指挥生产,及时组织解决生产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第3条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定期召开本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4条负责检查所分管业务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协调各单位之间、单位与施工队之间的工作。

第5条具体负责回采、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监测监控等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顶板管理工作和井上下生产场所的文明生产工作。

第6条领导、组织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检查,定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第7条参加公司工程质量、文明生产验收检查和安全例会。

第8条参与各种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

第9条协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全力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

第10条协助矿长做好干部、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和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11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流跟班带班制度》等有关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积极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对其他管理干部的跟班带班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12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基建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科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全矿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2条分管科队:

基建科;

分管业务:

基建项目管理。

第3条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第4条参加编制、审定基建、生产衔接规划、矿井月、季、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5条组织制定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认真贯彻执行。

第6条协助矿长开好安全办公会,对会议决定的相关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第7条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本系统专业性安全质量检查,及时对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8条参加分管专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会签。

第9条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及时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10条与其他分管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以及安全办公会议的决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安全监察权力。

第2条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3条协助矿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4条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5条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提出年、季、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6条负责制定公司安全奖罚制度,管理、使用好安全奖励基金。

第7条领导、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并负责接待上级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8条参与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9条合理安排安技措工程,落实费用的提取、使用工作。

第10条抓好岗位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普及,使职工养成良好的作业行为和习惯。

第11条对查出的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严格追究责任。

第12条抓好班组管理工作,提高班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13条协助矿长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和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14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流跟班带班制度》等有关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积极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对其他管理干部的跟班带班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15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1条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

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3条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4条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第5条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第6条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7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第8条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第9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第10条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11条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2条按时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第13条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第14条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15条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6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流跟班带班制度》等有关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积极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对其他管理干部的跟班带班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17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通防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主持全矿“一通三防”的全面工作,对“一通三防”各部门实施监管,并对其行为结果负责。

第2条负责组织通防部门安全、生产、成本、质量标准化建设指标的分解、督促、考核。

第3条负责组织通风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措施、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的实施。

第4条负责组织通防部门劳动组织、劳动定额、规章制度、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上报审批。

第5条负责通风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并做好记录工作。

第6条负责通风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自然景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