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2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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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野外调查技术要求ﻩ26
附录E 地质灾害规模划分表ﻩ31
附录F地质灾害现状稳定性判别32
附录G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ﻩ34
附录H 主要灾种预测评估方法ﻩ35
附录H。
1 滑坡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ﻩ35
2崩塌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39
附录H.3 泥石流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ﻩ43
附录H.4采空塌陷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46
附录H.5岩溶塌陷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ﻩ51
附录H.6 不均匀地面沉降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ﻩ54
附录H。
7 地裂缝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ﻩ56
附录I 综合评估分区影响因素量化计分表57
附录J 建设用地适宜性影响因素量化计分表ﻩ58
附录K评估报告提纲59
附录L评估报告常用图例ﻩ61
附录M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分标准表62
前言
本要点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
本要点主要起草单位:
湖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六地质队,湖南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本要点主要起草人:
黄栋良、黄先耀、姜波、舒玲、肖立权、马文瀚、张慧、姚鹏、余姝辰、廖涛、吴浪辉、罗治勇、陈雅娜、杜施.
本要点主要审核人:
刘明寿、罗伟奇、陈平、盛玉环、刘和平、谢玲琳、王璨、姜中笑、徐林荣.
本要点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本要点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湖南省地质学会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总则
1。
0.1 为规范和指导我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写和技术审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0286-2015)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要点。
1.0。
2本要点适用于湖南省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拟建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区域评估的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
1.0.3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 0238—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0220—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0221-2006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
50000) 0261—201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0286—2015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2864-2016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要点.
2。
0。
1地质灾害
不良地质作用引起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失。
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种。
2.0。
2致灾地质作用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2.0。
3致灾地质体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包括危岩、滑坡、泥石流、斜(边、岸)坡、洞穴以及可能产生地裂缝、地面沉降的地质体。
2.0。
4地质灾害危险区
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地区(或地段)。
2.0.5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2.0.6地质灾害危险性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诱发因素作用下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2.0.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产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损失的综合评价和估量,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工作。
2。
8崩塌
高陡斜(边)坡上的部分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动、倾倒的现象与过程。
2.0。
9滑坡
斜(边)坡上岩土体,沿一定的软弱面(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移)动的坡变形破坏的现象或过程。
0。
10泥石流
山区沟谷或山坡上,由于降水﹙暴雨﹚、积雪﹙冰川﹚融化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等松散固体物的特殊洪流.
0.11地面塌陷
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包括岩溶塌陷、矿山采空塌陷.
2.0。
12地裂缝
地表岩土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
0.13地面沉降
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
是指在自然因素或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工程地质现象。
2.0.14不稳定斜坡
在失稳破坏的情况下,易形成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的斜坡.
1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为防止地质灾害发生而对致灾地质体进行整治、预防和控制所形成的实体工程。
3基本规定
3.0.1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在规划阶段进行,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3。
0.2评估工作程序按照附录A进行,地面调查技术要求按照附录G.
3。
0.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3.0.4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判断,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0.5评估报告需收集相关的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或更高精度的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评估区内工程勘察资料等。
0.6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评审资格的技术专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果、野外调查资料、附件进行技术及政策监督审查。
3.0。
7评估报告技术审查,应遵循独立审查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和科学原则。
0.8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工程建设方案变化大时,应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0。
9城镇新增规划用地、新建城(镇)建设区及区域性评估定为一级评估.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4。
1一般规定
4.1.1评估报告应在收集相关资料、开展野外调查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编制。
4。
1.2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文字、附图和附件三部分。
4。
1.3 评估报告的格式及章节应符合附录I的规定。
1.4评估报告中文字部分应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逻辑严谨、结论明确、措施可行。
4。
5评估报告插图、附图宜按0286-2015的规定执行,要求图面准确,内容真实,图文相符。
附件应准确、清楚.
4.1.6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充分论证,进行定量评估;
二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综合分析,进行定量-半定量评估;
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进行半定量概略评估.
4.1.7现状评估应在充分收集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灾害种类类阐述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形成机制、稳定性、危害对象及危害性.
4.1。
8现状评估大中型地质灾害、危害大或潜在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应附典型地质平、剖面插图。
1.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工程的特点可分为建设项目(线状工程、面状工程)、规划项目、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线状工程:
应分路基、桥梁、隧道、站点(或基站)分别评估.路基应分两侧进行评估,站点宜参照面状工程进行评估,隧道应分入口、出口进行评估.
2面状工程:
应根据各子项目工程建设特征、布置位置,按照项目类型按灾种分别进行评估。
3规划项目:
应根据规划区块特征,按照工程建设类型相似、地质环境条件相似原则分区块按灾种分别进行评估.
4区域评估: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行政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进行评估。
4。
1。
10预测评估应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建设工程的类型和工程特点进行加剧、引发、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针对现状已发生的地质灾害.
4.1.11预测评估应结合工程建设特征进行,工程建设参数需在地质平、剖面图上反映。
12预测评估应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发生的可能性、发育特征、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做出预测评估.
4.1.13预测评估应对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的可能性、破坏特征、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做出预测评估。
4.1.14不稳定斜坡预测评估根据其发展趋势在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灾害评估中进行,可不做专门评估.
4。
1.15 评估报告内容应按照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内审意见、正文、附图、附件顺序进行装订.
4.1.16 评估工作完成后,文本报告、附图、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文件,各种原始记录应按有关规定归档。
2评估报告的编制
2.1报告文字部分应该包括前言、评估工作概况、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结论与建议.
4.2.2前言应包括评估工作任务由来、目的任务、技术要求及工作依据等.
4.2.3评估工作概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拟建工程(或规划用地)概况,突出拟建工程范围、工程类型、工程特点,大中型桥梁、隧道工程或其他重要工程需详细介绍.拟建工程(规划工程)应有插图反映工程布设及相对位置情况。
2地理位置及交通,包括行政区位置及地理坐标,主要交通线路,附交通位置图.
3以往工作程度应重点说明以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
拟建场地附近的工程地质勘察成果;
与项目有关的区域地质资料等。
4 评估工作概况应说明本次评估工作的组织、方法、工期及完成实物工作量,要有具体数据,并进行工作评述.
5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确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评估范围确定的原则与评估范围;
2)按附录B划分项目的等级及重要性;
3)按附录C划分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4)按项目的重要性等级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并根据表1确定评估级别。
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项目重要性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
复 杂
中等
简 单
重要
一级
二级
较重要
三级
一般
4.2。
4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应包括:
气象与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象、水文主要包括利用资料的时间序列、气象特征值、河流的特征水位、流量;
水库特征等.资料时限宜以调查时间往前追溯30年。
2地形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