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设备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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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
通过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指导思想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预保为主,保修结合”,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发展。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原则
维护与检修(常规修理、项修、大修)相结合;
精心操作与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相结合;
分级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技术、方法和维修技术。
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九条生产运行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机构。
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公司成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任主任,生产运行部部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1.确定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
2.审查装备技术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3.确定重大技术管理及先进维修技术的推行。
4.平衡协调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业务,提高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
5.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劳动竞赛,审定设备管理优胜单位、集体、个人,决定表彰惩处事宜。
6.组织、协调修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设备管理人员,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确定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设备管理经验教训。
2.编制上报本单位装备技术发展的近期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3.积极推行设备技术管理及先进维修技术。
4.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管理竞赛活动,评比推荐本单位设备管理优胜单位、集体和个人。
5.修订完善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并及时向生产运行部反馈有关信息。
6.负责设备、工具及其配件制造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7.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
8.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填写和上报各类设备报表
9.定期向本单位主(分)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三条按照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要求,设备管理人员应该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新增、配套设备的调研、规划、计划、选型、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到投入使用等各阶段前期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对引进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调研、考察、选型及技术谈判工作,负责提出适用性、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要求。
第十五条购置或更新改造主要成套生产设备和引进设备,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任务和市场状况,兼顾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及维修方便性,由工程技术部织综合论证,提出选型、购置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上报。
第十六条主要设备购置应严格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的规定,坚持网络采购的原则,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
物资采购按照价比三家、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七条选购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性能良好,质量优良,能满足生产工艺装备的要求。
严禁选用已淘汰和近期内可能淘汰的设备及未经技术鉴定的试制设备(包括技术鉴定未通过的设备)。
第四章
设备安装、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设备的安装施工应严格按施工图及其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
对大型、成套新设备的安装、施工应要求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安装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对设计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经生产运行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设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做到平、正、稳、全、牢、灵、通和四不漏(油、气、水、电),保证安装质量。
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设备牢固安装在基础上后,对其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或润滑油,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
对设备上带有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的机件,严禁拆卸。
第二十一条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组织设备操作使用人员、维修人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
第二十二条新装备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由熟悉设备使用的操作人员操作。
设备试运转包括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试运转步骤先从部件开始,再由部件到单机、单机到机组整体联动。
每进行一个步骤的试运转,必须达到技术要求,前一步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运转。
空运转试验是考核和检查设备安装精度、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安全等系统是否正常、灵敏和可靠。
负荷运转是考核和检查设备在规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设备投产使用前,严格执行走(磨)合规定,做好设备的走(磨)合工作,并由使用单位或维修部门进行投产前的保养和检查工作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二十四条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在安装、调试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索赔意见。
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可。
第五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使用严格按各项操作、保养规程操作使用,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
第二十六条新设备或经大修理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按规定执行走(磨)合及其保养,在此期间要详细观察,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报告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不经此工序应确认为违章操作,如发生设备事故应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级别的“四懂、三好、四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
用好、管好、维修好;
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和技能,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设备使用制度。
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和运输车辆、特车等,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制;
两班制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长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共同管好、用好设备。
第二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
对特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操作合格证。
第三十条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操作者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或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
第三十一条凡倒班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工具、安全生产及准备工作、场地卫生、运行记录资料和维护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双方共同处理,并将其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薄内。
第六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维护保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设备保修原则,通过维护保养,减缓设备的磨损,减少设备的故障,延长设备的修理周期。
第三十三条在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级、定期、定作业范围,定质量要求的“五定”维护保养制和设备维护保养挂牌制。
第三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操作工、维修工都负有维护保养义务,单位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根据生产设备特点、维修体制,制定出科学的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职责的分工。
操作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由操作班长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十六条设备的大修工作,由设备使用单位上报计划,由公司审批后下达实施,生产运行部负责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三十七条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修理质量和水平,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对号率、设备检修率和设备维修费用率的考核工作,并列入班组或个人的考评条件。
超过规定的指标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第三十八条根据生产设备特点、类别和分布等情况,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体制,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推行维修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第三十九条
各级维护保养作业的内容和时间,实施完成后要有记载,并填入设备档案内,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十条
设备在进行维修作业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查出设备磨损现状、查明存在问题或隐患原因,为修前准备和维修措施提供准备。
第七章
设备大修管理
第四十一条设备大修理计划编制原则,应以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和设备大修理间隔小时(里程)等为依据,结合生产任务和设备检查、评定的技术情况,由使用单位提出大修申请,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审查。
第四十二条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修设备必须是列入在册的固定资产设备;
2.设备运行已到规定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经鉴定确需大修而有恢复价值的设备;
3.设备运行虽未达到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但发生严重设备故障,经鉴定并具有恢复使用价值的设备;
第四十三条设备运行虽已达到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列入大修。
①已批报废设备和待报废的设备。
②属于技术淘汰,又无配件来源的设备。
③已多次大修,且大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的50~75%以上,原则上不进行大修。
第八章
设备更新、改造管理
第四十四条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