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合伙企业法概述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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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是非法人营利性组织。
(3)以书面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4)内部属于合伙关系。
(5)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经营成本较低。
(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合伙企业法:
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变更登记,(四)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
(1)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
思考:
要提交哪些文件?
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2)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3)变更登记,企业登记,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必备条件,1、合伙人数及合伙人的条件,数量:
2人以上构成: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问: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吗?
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规定:
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效力: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数额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没有法定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出资评估各种财产权利:
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劳务出资:
评估办法由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4、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企业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具有独立性;
具有完整性。
3.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合伙人内部转让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4.合伙企业出质的规定,(三)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执行方式2.合伙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3.执行的表决办法4.增减出资的规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1.普通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2.普通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系3.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关系,(五)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1.入伙入伙的条件与程序新合伙人的权利与责任2.退伙退伙的种类(自愿退伙、法定退伙),法定退伙条件:
实际发生法定退伙事由
(1)合伙人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合伙人组织被吊销执照、关闭撤销,或破产;
(4)丧失法定或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
(5)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生效: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除名退伙条件: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程序:
书面通知被除名人除名决议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退伙的法律后果财产继承退伙结算,(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概念2.特点,三、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十大区别,1、有人可以是无限人;
2、有人有责;
3、有人不执务;
4、有人不劳务;
5、有人当然继承;
6、有人可以约定利润归合伙人;
7、有人自我交易自由;
8、有人竞业自由;
9、有人出质自由;
10、有人对外转让份额自由。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继续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企业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己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1.清算人的确定;
2.清算人的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清偿的结果。
()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行政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本节小结,重点:
合伙企业的特征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退伙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1.概念:
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非法人企业;
内部设置简单,管理灵活2.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申请;
2.工商登记;
3.分支机构登记;
4.变更登记;
1.投资人的条件、权利及责任2.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1.依法申请贷款;
2.拒绝摊派;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2.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所欠税款;
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办理注销登记。
()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人权益的法律责任(三)企业登记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六、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