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流化床锅炉常见事故处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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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2.1.1.4
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
水冒出,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
2.1.2满水的原因
2.1.2.1
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误判断致
使操作错误。
2.1.2.2
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或
失灵,使运行人员误判断。
2.1.2.3
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或给水调节门有故障,发
现后处理不及时
2.1.2.4
外界或锅炉燃烧发生故障而未及时调整水位。
2.1.2.5
锅炉负荷增加太快。
2.1.2.6
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2.1.3锅炉满水的处理
2.1.3.1
当汽包水位计超过+50mm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改
为手动操作,关小给水门,
减少给水流量。
2.1.3.2
若水位超过+100mm时,应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
放水
2.1.3.3
注意保持汽温,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关小
减温水门;
汽温若急剧下降到480℃时,开启过热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并通知厂调度。
2.1.3.4
若水位无明显下降,应检查给水系统阀门是否有
故障,事故放水门是否打开,必要时应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立即倒换给水管路或加开定排放水门进行放水,当水位降至+50mm时,停止放水,向厂调度汇报恢复锅炉运行。
2.1.3.5如经采取上述措施,水位仍然上升至超过上部可见部分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给水门,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并开启过滤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加强放水,故障消除后,尽快恢复锅炉机组运行。
2.1.3.6在停炉过程中,如水位已明显下降,蒸汽温度又明显降低时,可维持锅炉继续运行,尽快使水位恢复正常。
2.1.3.7停炉后,引、送风机可继续运行,迅速查明原因,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向厂调度请示,重新点火(五分钟不能达到点火条件,
必须停引、送风机处理,待水位恢复正常后,重新点火)。
2.1.3.8由于锅炉负荷骤增而造成水位升高时,则应暂缓增加负荷。
2.1.3.9因给水压力异常升高而引起汽包水位升高时,则应与调度联系,尽快将水压恢复正常。
2.1.3.10锅炉满水后如在短时间不能恢复时,应停引、送风机运行,向厂调度汇报。
3锅炉缺水
3.1锅炉缺水现象
3.1.1水位报警发出水位低信号,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水位指示负值不正常增大。
3.1.2严重缺水时,汽温升高。
3.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破则相反)
3.2锅炉缺水的原因
3.2.1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发现处理不及时。
3.2.2低地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造成误判断而操作错误。
3.2.3给水管路、给水泵发生故障或锅炉负荷增加,调整不当,发生抢水使给水压力降低。
3.2.4锅炉排污门泄漏或排污时没有及时调整。
3.2.5水冷壁、省煤器爆管或泄漏。
3.2.6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3.2.7事故放水门关不严。
3.2.8锅炉负荷骤减。
3.3锅炉缺水的处理
3.3.1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3.3.1.1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应与汽包就地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3.3.1.2若因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手动开大调整门,增加给水。
3.3.1.3如用主给水管调整门不能增加给水时,应投入附给水管路,增加给水。
3.3.2若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下降,且降至﹣100mm时,
除应继续增加给水外,尚须关闭所有排污门及放水门,必要时,可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并通知厂调度。
3.3.3如汽包水位继续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计下部可见部分,须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继续向锅炉上水至﹣100mm时重新点火。
3.3.4由于运行人员疏忽大意,使水位在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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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且未能及时发现,依低地水位计的指示能认为缺水时,须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及给水门,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3.3.4.1进行汽包就地水位计的叫水。
3.3.4.2经叫水后,水位在汽包就地水位计中出现时,可增加锅炉给水,并注意恢复水位。
3.3.4.3经叫水后,水位未能在汽包就地水位计中出现时,严禁向锅炉上水,并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
3.3.4.4当给水压力降低时,应立即通知厂调度联系给水泵值班人员提高给水压力,如给水压力迟迟不能恢复,且使汽包水位降低时,应降低锅炉蒸发量维持水位。
在给水流量小于蒸发量时,严禁用增加锅炉蒸发量的方法来提高汽包水位。
4锅炉叫水程序
4.1开启汽包就地水位计的放水阀。
4.2关闭汽阀,关闭平阀。
4.3关闭放水阀,注意水位是否在水位计中出现。
4.4叫水后,开启汽阀,恢复水位计的运行。
叫水时,先进行水位计水部分的放水是必要的,否则可能由于水管存水而造成错误判断。
5汽水共腾
5.1汽水共腾的现象
5.1.1汽温急剧下降。
5.1.2汽包水位同时剧烈波动,严重时,汽包就地水位计看不清水位。
5.1.3严重时,在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法兰接合处向
外冒汽。
5.1.4饱和蒸汽盐量值增大和炉水盐量值增大。
5.2汽水共腾的原因
5.2.1炉水品质不合格,悬浮物或含盐量过大。
5.2.2锅炉负荷突增或变化过大。
5.2.3并汽时,点炉的压力高于母管压力。
5.2.4汽水分离设备有缺陷。
5.2.5水位过高,未按规定进行排污。
5.3汽水共腾的处理:
5.3.1降低锅炉负荷,并保持稳定。
5.3.2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调节,根据水位情况,调整给水量,并加续排污,开启事故放水或下降管排污门,保持低水位﹣50mm运行。
5.3.3注意保持汽温。
关闭或关小减温水,适当提高火焰中心。
如汽温低于500℃时,应开启过热器疏水,低于480℃时,通知厂调度要求开启蒸汽母管疏水及主汽门前疏水。
5.3.4通知水化值班员,停止加药,取炉水样品分析,并按分析结果进行排污,采取措施,改善炉水质量。
5.3.5在炉水质量未改变之前,应降低和保持稳定负荷,不允许增加负荷;
待正常后,逐渐恢复运行,关闭各疏水及放水门,增加锅炉负荷。
5.3.6故障消除后,应冲洗汽包就地水位计。
6锅炉水位不明
6.1汽包就地水位计看不到水位,用低地水位计又难以判明时,应立即停炉,并停止上水。
6.2停炉后,利用汽包就地水位计按下列程序查明水位:
6.2.1缓慢开启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下降,表示轻微满水;
若看不到水位,关闭汽阀,使水侧管路部分得到冲洗。
6.2.2缓慢关闭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水位线上升,表示轻微缺水;
如仍不见水位,关闭水门,再开启放水门,水位计中有水位线下降,表示严重满水;
无水位线出现,则关闭汽门,开启水门,关闭放水门,此时若水位计中仍不见水位出现,则表示严重缺水。
6.2.3查明后,将水位计恢复运行。
向厂调度请示是否重新点炉。
7汽包水位计的损坏
7.1汽包水位计损坏的现象:
7.1.1结合面或测点漏汽,玻璃板损坏或爆破,有强大的排汽声。
7.1.2电源中断或测点断线(低位水位表无指示)。
7.2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原因
7.2.1炉水品质差、结垢而运行中未能定期冲洗,汽、水长时间冲刷测点。
7.2.2汽、水一次门阀芯脱落,冲洗水位计操作不正确。
7.2.3水位计本体或盖板有变形,使其受力不均。
7.3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7.3.1如一只汽包就地水位计地损坏时,将损坏的水位计解列,关闭汽、水门,开启放水门,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联系检修迅速恢复损坏的水位计,并核对另一只汽.
7.3.2如汽包就地水位计全部损坏,而具备下列条件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7.3.2.1给水自动调节器动作可靠。
7.3.2.2水位警报器好用,可靠。
7.3.2.3两台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
4小时曾与汽包就地水位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台汽包就地水位计。
7.3.3如果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15~20分钟运
行。
7.3.4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8锅炉承压部件损坏
8.1锅炉水冷壁管的损坏
8.1.1水冷壁损坏的现象
8.1.1.1水位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8.1.1.2轻微泄漏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显著的响声。
8.1.1.3各段烟温下降,灰渣斗有湿灰,严重时,
向外漏水。
8.1.1.4炉负压减小,严重时变正,炉门、人孔不严密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8.1.1.5燃烧不稳或造成灭火
8.1.2水冷壁损坏的原因
8.1.2.1炉水品质不合格,长期运行未按规定进行排污,使管腐蚀或结垢。
8.1.2.2升火方式不正确,排污门泄漏或炉结焦,管壁受热不均,使局部水循环不良。
8.1.2.3严重缺水时,错误地大量进水,导致爆管
8.1.2.4喷燃器附近水冷壁管保护不好,磨损严重。
8.1.2.5吹灰器、喷口或吹灰管安装不当,操作有错误,管子被汽、水吹坏。
8.1.2.6长期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大焦块掉落砸坏管子、管壁被打焦棍磨损或设备本身存在缺陷。
8.1.2.7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造成管子过热损坏。
8.1.2.8定期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被破坏。
8.1.3水冷壁损坏的处理:
8.1.3.1锅炉水冷壁管发生爆破,不能保持汽包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8.1.3.1.1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继续运行,排除炉的烟气和蒸汽,待烟气、蒸汽消失后停止引风机。
8.1.3.1.2停炉后,立即关闭主汽门,可继续进水。
8.1.3.1.3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压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8.1.3.1.4处理故障时,须密切注意锅炉的给水压力等情况,当故障炉和运行炉由同一根给水母管供水,如不能保证运行炉的正常水位时,应减少或停止故障炉的给水。
8.1.3.2如泄漏不太严重时,应改自动给水为手动给水,经加强上水尚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