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管理制度(2017.03)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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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病假
1.事假
教师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请事假,如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事假。
审批权限规定:
教职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由校区负责人批准;
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中心校长批准;
请假4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的报县教体局批准;
请假15天以上的由学校和教体局加注意见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期满后按原程序做好销假手续,所在学校做好工作安排。
2.病假
教师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提出请病假申请。
⑴请假1天以内的由校区负责人批准;
4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的报县教体局批准;
15天以上的由学校和教体局加注意见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⑵长期病假,每学期开校前一周内办理病休手续。
请病假须携带材料:
①请病假必须递交请假条,并带县级医院及以上医院的有效医疗证明和主治医生开具的治疗建议单。
②请病假在一周以上的,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能够证明患病情况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例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因特殊情况,如患急症一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先提供书面报告,经所在学校校长核实签名并加盖中心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备案,并在5天内补齐证明材料,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否则,离岗时间同样按旷工处理。
(二)婚丧假
教师因婚事需要请假的,由中心校长审核,报人事股审批。
教职工婚假执行《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中第三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2016年1月1日以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教师丧假1-3天,由中心校长审批,年度考核时按事假情况统计。
(三)产假
女教师生育子女请假,由中心校长审核,报人事股审批,请假时出具县级及以上预产期证明或出生证明。
教职工婚育假期执行《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中第三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符合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高台县教职工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高教体〔2013〕180号)中第36条第三项: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可以顺延”的规定不再执行。
女教师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平均数发放。
(四)公假
1.公假范围
①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同意召开的会议、活动,包括行政会议、研讨、观摩、运动会、教学交流等。
②按文件规定教师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③因学校工作需要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2.审批权限
①校长公假(中心校直接通知的除外)半天以上,必须以电话形式报告中心校长,并在学校考勤中登记,否则按旷工论处。
②未经中心校长同意参加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活动,不能请公假。
如民间团体研讨会、外出考察等。
3.学习培训请假制度
①教师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教研交流活动,要向学校请假,并协助学校安排好教学工作。
②教师学历提高的短期学习需请假的,提出书面申请,各校区负责人审核由中心校长审批,未请假或未批准的按旷工论处。
③教师离职进修,要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校长同意,报教体局人事局长审批。
擅自离职进修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公假不计入事假范围。
三、考勤结果的使用及其它
1.每学期结束,各校区认真对教师考勤进行汇总,校务会公开、本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中心校,审核后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和教师德能测评。
2.教师考勤纳入各校对教师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并在评先评优时做适当参考,学校考勤管理纳入中心校对各校区考核。
3.教师请事假一天扣除绩效工资30元;
教师请病假必须有医院有效证明、检查报告或付费收据等,不能提供的按事假对待;
旷课一天扣除3天的绩效工资,校长旷工1天扣发1个月校长津贴,且年度考核和德能测评不得评为优秀或良好等级;
无故缺课一节按旷工半天论处;
例会、集会、教研会、政治学习、升降旗仪式、卫生大检查等每迟到一次按旷工1/4天论处,每缺席一次按旷工半天论处;
婚、丧、产假等按规定休假的时间执行。
4.校长或校区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后要委托教导主任(或其他领导)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附1:
请假条模板
附2:
新坝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表
新坝镇中心小学
2017年3月1日
请假条
高台县教体局:
本人因需请假天,假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请批准。
请假人:
年月日
单位审核意见:
签字:
乡镇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注:
1、请病假需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2、请假15日以内由乡镇或主管部门审批,15日以上须由乡镇或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后按照管理权限到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含续假累计15日以上),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超过15日的由乡镇或主管部门审批;
3、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站所(已划入四办四中心的各站所及未划入的财政所、国土中心所、水管所)工作人员请假5日以上需由乡镇加注意见;
4、15日以内的请假条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留存,15日以上的请假条报组织人社部门留存。
学校名称:
考勤月份:
年月
序号
姓名
应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
缺勤天数
迟到早退次数
备注
带薪休假天数
病假天数
事假天数
产假天数
探亲假天数
婚丧假天数
旷工天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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