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田钻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度Word格式.docx
《气田钻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田钻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度Word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2在工程质量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规范》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
业主在遵循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保留质量问题的一票否决权。
1.3在工程进度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规范》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
业主保留要求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因工程进度滞后而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1.4在工程费用监理上,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核实合同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初审承包单位每期计量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施工活动,有权暂拒计量支付,为业主严把计量支付关。
业主保留计量支付的终审权。
1.5在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的职责和权力,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活动,有权采用指令停工、暂停支付等措施,以督促其整改。
业主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保留安全问题上的一票否决权。
1.6在工程合同管理上,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初审权,业主保留对工程变更、索赔的终审权。
2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
业主指定授权代表与监理总承包单位组建的监理部门建立工作联系,业主代表受业主委托,负责对监理部门进行联络、协调、考察、监督。
业主与监理总承包单位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在工程现场管理过程中,为避免承包人面临多头管理的弊端,业主代表一般通过发出工作指令的方式督促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的三控一管,针对质量问题,业主将向监理工程师发出施工质量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以责成监理工程师及时督促承包人处理。
3业主对监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及其他生产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业主工程处负责监理部门(监理部及驻地监理组)与中心试验室、油田质量监督站以及有关设计、地勘部门的工作联络,并协调监理部门与承包人、设计代表、中心试验室的工作关系,同时监理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以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
4业主对监理部门的考核与监督
4.1业主对监理部门的考核
4.1.1业主代表经业主授权,按监理合同对监理部门的生活、办公设施,试验测量设备,监理人员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劳动纪律进行考核,对各种进场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完好程度进行跟踪了解,督促监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新,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4.1.2原则上要求进场监理人员应与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人员相符,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则必须得到业主同意,且监理人员的资格、能力不得降低。
4.1.3在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监理,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坚守岗位者,监理单位必须调整人员予以补充,并报业主核备。
对监理人员不在岗位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的,将直接处罚其责任人并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4.1.4监理单位实际在场监理人员未达到合同文件要求的人数时,业主将在支付监理费用时按比例扣减。
业主代表对监理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每周一次定期考核监理人员的实际到位率,各监理部(组)的监理人员实际到位率不少于其总监理人数的85%;
业主代表在不定期巡视工地时,对监理人员的现场出勤率进行签到考核,每次现场出勤率不少于总监理人数的50%,若经考核达不到以上要求,则在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和现场费用时据实扣减。
4.2业主对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4.2.1工程质量监督
4.2.1.1业主代表按合同要求、监理规程督促监理部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理顺监理部与监理组的工作关系并逐级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4.2.1.2在上级主管部门、质监部门、业主等检查工地时,如发现不合格工程或施工弄虚作假行为,而监理人员在现场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按合格工程予以签字验收,则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要求监理单位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对工程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隐患的,将上报质监部门处理、备案,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人和监理单位的责任。
为了对监理人员的现场质量监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钻前工程项目将实行监理人员扣分考核制度,即规定每名监理人员的年度满分为6分,业主代表在现场发现监理人员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玩忽职守,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每次扣1~2分处理,当发生质量事故时,每次扣3~6分,每年度6分被扣完时,监理单位必须将该监理人员辞退,另行更换合适人选。
4.2.1.3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所作的抽样试验的抽检频率未达到合同规定甚至弄虚作假,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直至要求监理单位将其开除。
4.2.2工程进度监督
业主代表检查监理部门对工程总体进度和分阶段进度的控制情况,一旦发现进度滞后,及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承包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钻前工程项目将要求监理单位采用网络进度计划控制方法,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2.3工程费用监督
4.2.3.1业主代表在对承包单位计量支付的审查中,应采用现场抽查方式予以
检查,对重要隐蔽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计量和验收,须有业主代表现场参加。
4.2.3.2若监理人员在计量和变更等方面,玩忽职守,把关不严,甚至协同承包人弄虚作假,则将对责任人监理单位进行处分。
在工程材料、工程投资等方面给业主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业主将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
4.2.4合同管理监督
业主代表将列席工地例会和监理例会,及时了解、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4.2.5工程安全监督
业主代表按监理规程、合同要求督促监理部门检查承包人工程施工安全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结合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监理人员“六坚持,十八不准”
5.1监理人员“六坚持”
5.1.1坚持按法规办事;
5.1.2坚持按合同办事;
5.1.3坚持按公司各项规定办事;
5.1.4坚持按规范及监理程序办事;
5.1.5坚持持证上岗;
5.1.6坚持事前监理,有效监理。
5.2监理人员“十八不准”
5.2.1工程的人力、机具、材料和检测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动工;
5.2.2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5.2.3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施工;
5.2.4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5.2.5上道工序检验未合格,下道工序不准进行;
5.2.6凡未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准计量支付;
工程项目虽合格而未计量者,不准支付;
5.2.7不准无故拒签应签资料;
5.2.8监理人员在发生、发现任何情况及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准隐瞒不报;
5.2.9监理人员不准介绍施工队伍,不准参与材料、设备采购及介绍;
5.2.10监理人员除夜间工地加班或出差外,不准在外留宿;
5.2.11监理人员不准酒后上岗;
5.2.12监理人员除因在工地现场用餐外,不准接受承包人任何形式的宴请;
5.2.13不准在工地现场、公务时间打麻将、扑克等活动;
5.2.14不准与承包人以打麻将、扑克等形式输赢财物;
5.2.15不准与承包人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5.2.16不准向承包人报销任何票据和收受礼品、礼金;
5.2.17不准将监理车用于与工作、工程无关的活动;
5.2.18不准向承包人借车私用。
中原油田分公司
钻前工程项目
业主代表工作指令
编号:
主送:
监理组
抄送:
工作指令内容:
签发人:
业主代表日期:
签收人:
日期: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
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及四川省颁发的有关规定,参与气田钻前工程的承包人要强化质量管理,设计单位应保证设计质量,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质量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总体控制,以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并争创精品工程。
1质量工作方针
科学管理、质量第一、技术创新、争创一流。
2质量控制目标
(1)、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分项工程优良率力争达100%。
(2)、消灭主要的质量通病,如高填方的工后沉陷,挖方高边坡失稳,混凝土断板开裂等。
(3)、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处理好质量问题及一般质量事故,不留质量隐患。
(4)、争创精品工程。
3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相应承担有一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针对钻前工程项目,提出建设单位的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如下:
3.1建立、健全业主质量管理体系
3.1.1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工程招标、评标、定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良好的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为质量管理提供根本保证。
3.1.2强化合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
3.1.3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作好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认真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的技术交底。
3.1.4针对监理总承包模式,业主派驻现场业主代表,担负对监理部门的联络、协调、考察、监督职责,但不干预监理部门的具体事务。
3.1.5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原油田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行使政府监督的职能。
3.1.6严格管理工程设计变更,尽量保证变更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以确保工程质量,不留隐患。
3.1.7业主制定廉政监督体制并设立相应廉政机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1.8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监理部门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2加强地勘、设计单位及咨询机构的技术服务与衔接工作
3.2.1地勘、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地勘资料、施工图纸,开工前做好施工图的技术交底工作。
3.2.2在气田钻前工程过程中,设计单位派出相关专业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前期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成立设计代表处),及时解决设计方面的有关问题,为业主提供“热情、及时、优质、有效”的服务。
设计单位只能提出建议工程措施,待业主批准后方能作为实施的立项依据。
3.2.3设计代表应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3.2.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现场工程需要,设计单位、地勘部门、咨询机构应及时派遣有关技术专家配合、协助业主作好重大技术方案的咨询、评估工作。
3.3监督、检查工程监理部门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措施
3.3.1监理部门必须制订监理规划,提出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并报业主核备。
3.3.2监理部门必须组织编写监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管理措施。
3.3.3监理部门必须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的实施。
3.3.4切实落实现场巡视和旁站监理制度,纠正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的施工行为。
3.3.5对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做好验证试验及质量抽检工作。
按要求完成监理组工地试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