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工作计划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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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学校后勤工作计划要点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2017年度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学生食堂、校服采购、小卖部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服务,现制定2017年度学校后勤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食堂规范化管理
严格落实各级食药监部门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和县教体局《关于规范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食堂经营管理,狠抓食品安全工作。
(一)严把食堂托管经营准入关。
1、规范食堂经营管理。
学生食堂经营要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实行成本核算。
提倡学生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
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或自主经营管理确实存在困难的学校,经县教体局审批后,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考察等竞争择优方式委托资质全、实力强、声誉好的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管理,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餐饮企业收取任何管理服务费用。
2、规范食堂托管程序。
县教体局制定了《学校食堂托管基本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
在此之前,学校食堂未按照此程序进行托管的,要补交相关材料,重新签订托管合同。
3、禁止学生食堂承包经营。
学生食堂经营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外承包。
4、禁止学生食堂转包、挂靠和委托个体经营。
除学校自主经营管理外,学生食堂不得委托个体经营者经营管理。
社会餐饮企业不得对外转包,不得由个体经营者挂靠经营。
5、加强社会餐饮企业监管工作。
县教体局把社会餐饮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对资质不合格、实力不强、管理不规范、信誉较差、暗中搞转包、挂靠经营以及不服从监管的社会餐饮企业,取消其食堂经营资格。
县教体局将根据每次督查成绩和群众满意度成绩,对各社会餐饮企业进行排名,并予以通报。
(二)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时,必须索要相关资质证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及购货明细小票存档,同时建立食品出入库台帐,当天采购的食品原料、蔬菜等来源和价格要在张贴公示后存档。
同时要做到以下10个禁止:
1、禁止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劣质变质过期食品和其他不合格食品。
2、禁止向学生售卖火腿肠、香肠以及饮料、矿泉水和其他食品。
3、禁止向学生售卖油炸类、凉拌类食品。
4、禁止向学生售卖隔夜菜、隔夜稀饭等容易变质的食品。
5、禁止使用肉食鸡、肉食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和成品、半成品。
6、禁止使用有腐烂变质迹象的食品原料。
7、禁止使用转基因油。
8、禁止使用反季节蔬菜,特别是韭菜、黄瓜、西红柿等。
9、禁止使用速冻水饺等速冻食品和蔬菜。
10、禁止使用非专用器具盛放食品原料、熟食等。
(三)严把餐具消毒关。
餐具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并利用消毒柜或高温进行消毒。
禁止餐具不消毒和由学生自己清洗保管的做法。
(四)严把食品留样关。
要配备专用留样冰箱,冰箱内不得盛放其他物品;留样容器要规范,每件容器只能存放一种食品留样;要严格做到每餐、每样饭菜都要留样;每样食品至少要取100克密封冷藏保管48小时;留样容器上的标识内容(食品名称、具体时间、留样人等)要详实准确,并做好留样记录。
(五)严把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关。
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都要办理《健康证》,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常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每日要进行晨检登记,一律不得带病上岗;上岗操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售卖熟食时戴一次性手套。
(六)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认真做好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相关工作,设立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开设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月1课时,定人、定内容,有教案。
(七)正确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各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预案,细化安全事故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具体方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药监管理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尽快处置。
(八)开展“学生满意食堂”创建活动。
县教体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学生满意食堂”创建活动的通知》,从2017年开始,每年开展“学生满意食堂”创建活动,定期评选表彰“学生满意食堂”和“关心食堂好校长”,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学生满意食堂”实行动态管理,以后发生违反食堂管理“一票否决”情况的,取消荣誉称号,收回奖牌。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要重视饮用水检测工作,各学校饮用水每年至少要到沂南县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一次,饮用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小卖部管理
除县教体局审批的学校小卖部外,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擅自设立小卖部,严禁学校食堂内部开设小卖部,坚决取缔校园内家庭小卖部。
严禁小卖部出售任何食品、饮料(含雪糕、冰棍、牛奶等)、危险物品和学习资料等。
四、进一步加强校服管理工作
1、规范学生校服采购管理。
县教体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同时制定了《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基本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
2、尽快结清校服欠款。
县教体局已将往年校服欠款情况纳入综合督导评估,欠款学校要尽快结清。
五、建立健全监管和惩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县教体局将不定期、不定时地对各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和校服采购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暗访,印发督查通报,对违反规定、管理不规范、监控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要充分发挥“学生食堂生活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每学期评议不少于两次,要有督查食堂、在食堂试吃和打分评议等过程性照片,评议表要存档备查。
要成立“学生食堂监管小组”,每餐都要进行监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监管记录和整改通知要存档备查;“监管小组”名单要在餐厅上墙公示。
(二)建立健全惩处长效机制。
违反食堂管理和校服采购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县教体局将对学校和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在食堂托管和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收取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社会餐饮企业和校服生产企业向学校相关人员行贿或恶意诋毁其他企业和个人的,县教体局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今后参与我县学生食堂托管和校服招标。
发生食品安全和校服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和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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