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带徒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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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导师带徒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专业可由师徒商议或各直属单位的具体细则实行,由各直属团委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核准,报导师带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导师由各直属团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从导师库中推荐产生。
师徒根据专业和岗位相关性结对。
4.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指定两种形式。
5.师资充足的单位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形式,师资不足的单位可采取“一对多(不超过3人)”的结对形式。
6.以协议形式确定师徒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及方式等,各直属团委、基层单位要通过会议或开展专项人才建设工作的同时开展导师带徒工作的“拜师”仪式,增强师徒之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七、实施步骤
1.各直属单位应建立党委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部)指导,团委组织实施的导师带徒工作体系。
2.各直属单位应成立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分管团青工作和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部)、团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相关人员有异动时,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进行调整,团委备案。
3.各直属团委每年根据学徒的专业和工作岗位,结合导师库征求学徒意愿,提出初步导师人选,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4.各直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推荐的导师人选报导师带徒领导小组审批后,制作师徒结对文件,并建立导师档案。
5.各直属团委根据导师和学徒确定的培养目标,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确定导师带徒考核评价内容和转正考核标准。
6.由各直属团委牵头,会同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师徒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书》。
7.各直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导师带徒协议书》进行管理,并由团委将签订协议情况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团委备案。
8.师徒因工作调动不同步或导师不能胜任等原因,致使导师带徒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时,各直属团委应将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并按照结对流程重新结对,并终止原协议。
9.各直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将符合导师条件的员工进行资格和能力评审,报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纳入到导师队伍中来。
八、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与考核内容
根据导师和学徒共同制定的培养目标,学徒考核评价分为知识(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技能(实际操作能力、业务运作能力)、心态(职业道德表现、人际关系)、业绩表现等4大模块。
(二)监督与考核方法
1.根据导师带徒协议规定进度要求,对学徒每半年考核1次、全年综合考核评价1次,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打分评定,考核评分作为出师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直属团委要举办出师答辩会。
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总结,由导师带徒领导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出师成绩。
(三)出师标准
1.业务知识过硬,具有独立操作及运作能力,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遵章守纪,积极活跃,勤学好问。
2.技术、管理岗位的学徒,要具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
3.操作岗位的学徒要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掌握应知、应会内容,能独立熟练操作。
4.根据团委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情况,未达到出师标准的,继续开展导师带徒工作,直至通过考核后,方可出师。
九、激励与约束措施
(一)导师奖励措施
1.实行导师津贴制度。
导师津贴由其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造册,按月发放。
分别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学徒每增加1人时增加100元,不超过300元)发放津贴,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2.集团公司团委每年结合各直属单位年度优秀师徒评选情况,组织集团公司优秀师徒评选,给予优秀导师一次性奖励800元,优秀学徒奖励400元,奖励由所在单位在工资总额中列支。
各单位应优先考虑优秀导师的职位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3.学徒在培养期内擅自离岗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不得发放其导师津贴。
(二)约束措施
1.未建立导师库的单位,取消当年导师带徒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2.未按月发放津贴的,取消当年导师带徒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3.未对先进师徒进行奖励的,取消下一年导师带徒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十、附则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和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导师带徒协议书
2.导师带徒总体培养目标
3.师徒教与学效果评价表(组织版)
4.师徒教与学效果评价表(学徒版)
5.导师带徒半年、年度(期满)考核评价表
附件1:
导师带徒协议书
导师:
学徒:
为帮助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加快转型,适应企业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要求,实现员工职业生涯目标,根据《公司导师带徒实施办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和义务
(一)导师的职责
1、注重学徒岗位技能的培养和提高。
在培养期间,对学徒的学习内容、培训方式、知识和技能水平达到何种程度,以及如何检查、督促、落实,导师都要有具体的安排。
2、有计划地安排学徒进行实践锻炼。
鼓励学徒积极参加相关工种(岗位)的各种竞赛。
3、做好师徒间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和引导学徒注意安全,严格遵章守纪,确保安全无事故。
4、明确通过“导师带徒”活动学徒应达到的业务技术水平。
根据不同阶段,对学徒业务技术水平制定具体考核标准,使学徒技术、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达到预期目的。
5、为人师表。
在日常工作中,导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学徒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使其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二)学徒的职责
1、尊敬导师,虚心求教,勤学苦练,积极配合导师完成学习计划。
2、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主动向导师报告思想和生活状况,虚心向导师学习良好的职业操守,模范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实践锻炼,积极投身实际工作,在导师的指导帮助下,主动承担任务,参加各种业务比赛;
通过亲自动手,提高感性认识和独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不仅要努力学技术、学业务,还要学政治,提高自身修养,做“四有”新人。
二、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
1、考核评价内容:
根据导师和学徒共同制定的培养目标,学徒考核评价分为知识(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技能(实际操作能力、业务运作能力)、心态(职业道德表现、人际关系)、业绩表现4大模块。
2、根据导师带徒协议规定进度要求,对学徒每半年考核1次、全年综合考核评价1次,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打分评定,考核评分作为出师的重要参考依据。
3、出师标准
业务知识掌握过硬,熟记企业价值观与准则,具有独立操作及运作能力,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遵章守纪,积极活跃,勤学好问。
技术、管理岗位的学徒,要具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
操作岗位的学徒要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掌握应知、应会内容,能熟练独立操作。
根据团委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情况,未达到出师标准的,继续开展导师带徒工作,直至通过考核后,方可出师。
三、导师奖惩措施
1、实行导师津贴制度。
分别按每月每人200元标准(学徒每增加1人时增加100元,不超过500元)发放津贴,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2、集团公司团委每年结合各直属单位年度优秀师徒评选情况,组织集团公司优秀师徒评选,给予优秀导师一次性奖励1500元,优秀学徒奖励800元,奖励由所在单位在工资总额中列支。
3、学徒在培养期内擅自离岗或学徒在培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不发放导师津贴。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导师、学徒及人力资源部门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导师签名:
学徒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导师带徒总体培养目标
导师带徒总体培养目标
工作单位
导师情况
学徒情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所学专业
参工时间
师徒本年度总体培养目标(导师和学徒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情况,结合考核评价内容共同制定,该目标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各专业部门确定培养目标情况:
附件3:
师徒教与学效果评价表
师徒教与学效果评价表(组织版)
半年培养情况
导师对学徒的评价:
签字:
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门评价:
备注:
一年培养情况
附件4:
师徒教与学效果评价表(学徒版)
学徒对培养情况的自我鉴定:
学徒对导师的评价:
学徒所在单位或部室评价:
附件5:
导师带徒半年、年度(期满)考核评价表
所在单位
导师姓名
学徒姓名
考核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评价说明
知识
20
技能
30
心态
业绩
综合得分
综合评语:
说明:
1、考核评价工作由团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实施,此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填写。
2、知识(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技能(实际操作能力、业务运作能力)、心态(职业道德表现、人际关系)、业绩表现(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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