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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案例分析10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案例一,答:

安全生产法第19条第1款明确规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样规定,对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中,建筑公司领导撤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原则。

安全生产是不可能自然出现的,必须有人管,有人负责。

在发生的诸多事故中,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很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进行改革、减人增效过程中,常常首先被“改”掉、被“减”掉的都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样做的影响不仅仅是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了一个机构和几个人,而是给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形成一种误导,即发展经济过程中,安全生产不重要,安全生产管理是可有司无的,其后果必然是事故增多,正所谓“人减下来了,事故升上去了”。

本案中建筑公司出现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建筑施工单位本来就是事故多发,危险性较大、生产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更应当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否则难免出现安全间题甚至发生事故。

案例二,某县个体户王某,见本村附近河流上营运的客运渡轮公司的生意红火,十分眼馋。

急于发财的王某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便将自己平时用于捕鱼的一艘木船稍加改造,加了几个木凳,以低于渡轮公司50%的价格招揽生意。

附近村民贪图便宜,纷纷乘坐王某的客船,一艘本来最多装15个人的木船,经常是满载30多名村民在河上行过。

有一次因为载员过多,船尚未离岸,船体即发生严重倾斜,但王某只是让几个人下船,便又继续开船了。

村中不少居民就此事向县港航监督机构反映,希望他们予以查处,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县港航监督机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准备作出处理。

王某闻讯后,向主管此事的一位科长送去1000元现金,事情不了了之。

后虽经群众多次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某日,王某又驾着满载30多名乘客的木船出发了,行至河中心,一名乘客忽然大叫钱包掉河里了,引起船上骚动。

由于严重超载,导致木船颠覆,乘客全部落水。

白于船上无救生设备,造成24人死亡,生还仅10多人,王某侥幸逃生。

应该追究的主要责任人有哪些?

答:

这是一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接到举报后不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的案件。

安全生产法第54条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来说也是一个严重的威胁。

因此,这种行为应当作为有关部门打击的重点。

对此类情况,无论是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还是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举报的,有关部门都应当立即对其予以取缔,并依法作出处理,包括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上客运活动,其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经村民举报后,县港航监督机构本应将其立即取缔,并作出处理,但因该部门的一名主管人员接受贿赂,询私枉法,致使王某未受到任何处理,继续非法从事有关活动,最终酿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因此,该县港航监督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主管的人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王某依法追究责任。

某建筑施工单位有从业人员1000多人。

该单位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多次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但单位负责人另有看法,认为建立这样一个组织,平时用不上,还老得花钱养着,划不来。

真有了事情,可以向上级报告,请求他们支援就行了。

由于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这样的认识,该建筑施工单位一直没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后来,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督和检查时,责令该单位立即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试分析建筑施工单位相对安全生产法的违法行为?

对如何改进提出建议?

案例三,答:

1.这是一起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案件。

应急救援组织是指单位内部建立的专门负责对事故进行抢救的组织。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按照一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不干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机构如何设立,这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营权的内容。

但考虑到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较大。

因此,安全生产法对这些单位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即要求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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