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院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文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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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张正武等23人特大贩毒案、李喜柱等8人跨省贩毒案等毒品犯罪,对39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坚持宽严相济,对xx87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对32人免予刑事处罚。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庭审规范化、实质化,经验做法被中国社科院《实证法学研究》推广。
三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上有新作为。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成立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引进温州等南方发达地区破产审判经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办理破产指标和知识产权保护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三。
两次召开晋城、长治两市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建立府院联席会议、诉前沟通协调等四项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官民纠纷”效果显著。
连续两年发布司法白皮书,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法治宣教是暖人心的司法”理念,“儿童公园落水身亡案”“殴打公交司机获刑案”等案例得到广泛传播,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件的法治教化功能。
四是在回应人民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662件,调解成功2333件,同比分别提升21.56%和xx.34%。
大力推行诉前司法鉴定,xxxx年诉前鉴定案件数量首次超过诉中鉴定,该做法被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收录。
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年网上立案1101件,跨域立案24件。
坚持内外两手硬,强化诉讼生态治理,对内坚持过问案件登记常态化,对外坚持打击虚假诉讼常态化,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个国家级媒体报道。
五是在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上有新成果。
受理执行案件10615件,同比上升9.82%,实际执行到位率高出全省平均数18.85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高出全省平均数8个百分点,执行工作在全省平安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一类等次。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强化“三统一”执行管理,两级法院握指成拳,一体推进。
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流程标准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手段信息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过程阳光化,2项机制入选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工作创新机制”。
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29人次,罚款xx人,追究拒执犯罪9人,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六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有新突破。
建立审判委员会听证制度,被业内专家称为“审判委员会制度里程碑式的改革”,改革经验入选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推行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审判管理模式从“单一静态”转向“全面动态”,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法院领导肯定,被《人民法院报》推广。
在市委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两年接收xx名大学生军转干部,首次面向社会为阳城法院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法官断档难题得到明显缓解。
推进繁简分流,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17189件,同比提升46.48%,案件审理平均用时降至44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七是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
连续三年实施“大培训、大调研、大比武”工程,着力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5名法官被聘为市委联系专家,13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专家型法官”,xx篇调研课题被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评为优秀小微课题,2篇调研论文分别荣获全国法院论文评选二等奖、三等奖。
全市法院14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5个单项工作获最高法院表彰,沁水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总体来看,xxxx年,全市法院在挑战中前行,经受住了考验,取得了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中院党组对大家的辛劳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必须充分肯定,问题也必须充分揭示。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发现,全市法院系统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
第一,党的建设方面。
一是有的党员身份感不强,标准不高,不熟悉党员的义务、权利,特别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义务履行得不好,不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诉求,不积极宣传党的主张,解答群众疑惑,甚至附和迁就一些错误言行。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只知道自我约束,不懂得管理下属,对一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漠不关心,不敢坚持原则,不敢亮明态度,缺乏理直气壮、旗帜鲜明的斗争精神。
三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基本功课”做得不够,对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三会一课”等基本动作,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基本职责,落实得不够严格,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够突出。
四是党务业务深度融合不够,这两年,我们在融合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只是刚刚破题,具体做得不够,还没有形成更好的品牌。
五是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力的领导和支持,特别是共青团的工作,有的法院有青年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工作机制不健全。
第二,办案理念方面。
一是缺乏方法论。
具体表现就是不善于解释法律,机械办案。
法律解释的方法很多,有文义解释、目的解释、逻辑解释、立法解释等,但有的法官仅局限于法律规则,而忽略了立法目的、法律原则,以致出现了一些公众不接受的判决。
比如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违约金的性质是“以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计算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造成的损失是衡量违约金高低的基础考量,当然还要结合履行情况、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综合评判,最终还要以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全面衡量。
“法律是一门平衡的艺术”,在适用合同法114条时,要讲究审判策略。
守约方起诉违约,违约方坚持抗辩无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经释明违约方坚持不提出调整违约金请求的,一般不予调整,但若违约金巨高,法官可以依职权调整,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5条、6条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法律解释的方法论问题,要树立逻辑和价值相统一思维,平衡好各方利益。
说到底还是不能做到融会贯通。
二是缺乏能动性。
具体表现就是不善于行使释明权,这一点尤为突出。
司法的基本属性是中立、被动,但并不否认适当的能动性。
释明权是法官的职责,中院早在xx17年12月就出台过规范法官释明的36条指导意见,但执行得不够好。
比如合同无效时的释明问题,长期以来解决得不好。
原告起诉合同有效,要求继续履行,被告抗辩合同无效,或者原告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物,被告抗辩合同有效,有的法官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仅就当事人诉求审理,把本来能一次性解决的问题让当事人打几个官司,造成诉累。
说到底还是为民情怀不够。
三是缺乏大众思维。
具体表现就是过于专业自信,自以为真理在手,逻辑严密,但判决出来大众却不认可。
比如侵权类案件,对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既要从专业角度思考,还要从常人的思维思考,合理界定,把握好尺度。
法律是实践科学,“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思维是建立在大众思维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如果与大众思维背道而驰,要么是法律有问题,要么是法官有问题。
说到底还是不接地气。
四是缺乏创新思维。
具体表现就是墨守成规。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法律永远存在漏洞,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刚刚基本形成,还不完善,就需要我们去创新去完善。
尤其在执行、立案、信访、减刑假释、司法鉴定等工作中,创新的空间很大。
有的同志不敢创新、不善创新,说到底还是标准不高、业务不精,“艺高人胆大”嘛。
五是缺乏政策思维。
具体表现就是埋头办案、不看方向。
对政治与法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理解得不深不透。
法治和政治是辩证统一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法治当中有政治。
政策是法律的渊源之一,法律是政策的条文化、定型化。
服务大局是司法的基本要求,而有的法官平时不注重学习时事政治,对大势、形势把握不准,甚至对本地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不了解不掌握,就案办案,导致判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好。
说到底还是大局观念不强。
六是缺乏正义思维。
具体表现在:
对妨害审判、执行的行为打击不力,甚至不敢打击;
对更深层次的虚假诉讼制裁尤为不力,不是没有能力发现,而是缺乏制裁的勇气;
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不敢移交;
对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不敢登记;
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不敢坚持原则。
说到底还是缺乏斗争精神,怕担责、不担当。
七是缺乏统筹思维。
对关联案件不主动沟通、不统筹考虑,造成当事人的纠纷不能一揽子解决;
同一个法院的法官办案不沟通,出现类案不同判或相互矛盾的判决;
中级法院法官改判基层法院案件不沟通、不了解案件的综合情况,造成改判效果不佳;
中级法院业务部门对基层法院缺乏统筹指导,造成辖区不同法院类案判决明显失衡;
对涉及外地法院的案件不主动联系,造成当事人有情绪、不配合等等。
说到底还是格局不大、特别是院庭长的管理能力不够。
第三,审判管理方面。
一是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留痕的问题依然存在,也有的法官不能正确认识放权与监督,对院庭长监督管理有抵触心理。
二是案管办职能发挥不够,流程监管不到位,也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是结案均衡度与全国平均水平及先进法院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xxxx年结案均衡度全市平均为57.65%,全国平均为69.31%,上海平均为92.04%。
四是存在隐性超审限现象,审批不严,操作不规范,变相超审限。
五是卷宗管理不到位,扫描、归档不及时。
六是文书上网不规范,不该上网的文书上了网,造成重大事故等等。
第四,业务工作方面。
一是立案环节信息录入不完整,释明不到位,类案检索不到位。
二是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不够。
三是审判环节代理人资格审查不严格,判决书说理不充分,甚至根本不说理的情况依然存在,二审发还裁定书尤为突出。
四是执行环节信息不透明,造成申请人不理解、不了解甚至误解,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时有发生;
执行日志缺失,不能反映工作过程,留下失职追究的隐患;
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及二审诉讼费用的执行不规范;
全市一盘棋即“三统一模式”实质运行仍处于较低水平。
第五,纪律作风方面。
xxxx年,全市法院处理违纪干警9人,有的因接受宴请,有的因收受礼品,有的因工作失职,有的因酒后驾车,有的因违规办案,此外还约谈、函询48人,提醒谈话43人。
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有的宗旨意识淡薄,对待群众高高在上、冷硬横推的情况依然存在。
有的干工作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实际效果,时常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有的把职责当权力,在工作中摆架子、摆资格,盛气凌人、官气十足。
有的个人主义严重,在工作中拈轻怕重、偷奸耍滑、自私自利、耍小聪明,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任务,有的甚至拿着工资长期不上班。
有的缺乏人生追求,年纪不大、暮气沉沉,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