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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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的精神,优化育人模式,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家教育改革试点要求,特制定《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适应现阶段形势,满足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当今时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高中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但目前普通高中“千校一面”、高度同质化的局面,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为此,必须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二)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的需要
课程是育人的关键。
转变育人模式,首先应优化课程结构,提高课程质量。
现阶段以必修课程为主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无法满足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需要。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确立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必将会有力地推动育人模式的转变,扩大学校教育、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实现学生全面且有个性的发展。
(三)巩固和发展课程改革成果,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我省起始于2006年的高中新课程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课程改革较好地推进了先进教育理念的传播,加强了学校的课程意识,催生了一些教与学方式方法的创新。
但改革并没有改变教学过度应试、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局面,新课程理念还远未转化为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的自觉行动。
改革不进则退。
只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才能真正巩固前一阶段课程改革成果,才能把新课程理念贯彻到底,实现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有力推进教育涵式发展。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
按照“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原则,加快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的发展。
(五)基本原则
多样化原则。
推进高中多样化和育人模式多样化,为学生提供丰富且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选择性原则。
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可持续发展原则。
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循序渐进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坚定课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又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到位。
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要容
(六)调结构
——调整优化课程结构。
减少必修学分,必修学分从116学分减少到96学分,选修学分从28学分提高到48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列入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渗透于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与选修课程教学中。
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
——增加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
(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
(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
(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
(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要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设四类选修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超过60%;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10%。
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七)减总量
——梳理与整合学科知识体系。
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容,适当减少面向全体学生的必学容及学习总量;原“选修IA”和“选修IB”课程模块列入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
形成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结构合理、层次递进的课程格局。
(八)优方法
——构建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学校应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制订选修课程建设规划。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及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开发选修课程,引进国外精品课程;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建立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
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和办学特色,遵循教育规律,自主制定课程开设计划,科学安排课时与教学进度,构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体现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每学期必须按规定要求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
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26小时。
控制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的课时总量,课时总量应与该学科学分相对应。
——鼓励学生个性化学习。
学校要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个人修习计划。
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选课走班管理,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允许学生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及行业企业修习选修课程。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必修课程的选课走班,让学生选教师、选课程进度、选修习年级。
——改进教学方式。
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规办学行为,改革教学方式。
严格控制教学进度和难度,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推进轻负高质,提升课堂教学品质。
鼓励学校和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学生应在3年完成普通高中学习,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学生修习必修课程满96学分,修习选修课程满48学分(其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毕业。
(九)改评价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1门必修课程,各科目每年开考一次,分别在1月和6月施考。
高中期间,学生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次数最多2次,以最好成绩记入档案。
——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重在过程,重在导向。
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全面准确地将课程修习情况、个性特长发展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客观、科学,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状况。
要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与程序,提高信息化程度,力求简洁、可操作。
(十)创条件
——逐步实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
将学费分为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实行学分制收费。
在2012—2013学年选择若干普通高中进行试点。
2014年秋季入学,在全省全面执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制度。
——增量教育资源要向课程改革倾斜。
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化课程改革的配套需要,逐步提高教师配备与培训、选课走班设施与设备等方面的课程支撑能力。
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区域为单位,做好课程资源建设规划,统筹选修课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对课程改革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课程改革宣传,全面贯彻落实课程改革方案。
要建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二)改革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体。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和课程体系;要改革学校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成立课程评审委员会、学分认定委员会、学生选课指导中心等机构。
要建立健全选课指导、走班管理、学分认定等配套制度。
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有序,公正公平。
(十三)加强课程改革专项培训
加强对各级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相关人员的课程改革培训,强化课程意识,提升行政的课程决策力、指导力;加强校长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把握课程标准,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能力;改革师教育,省师院校要根据课程改革需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为课程改革培养合格教师。
(十四)完善考核制度
优化学校评价与教师评价。
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与开设情况列入对市县教育现代化达标评估和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体系。
选修课程建设列入特色示学校评估指标,教师的课程开发与执教能力列入评优及职称评定条件。
本方案于2012年秋季起实施。
2012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启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开发开设各类选修课程。
2013年,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修订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15年,在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建成具有自身特色、基本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学习的课程体系。
附件1
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必 修
选 修
学习
领域
科 目
学分
类别
容
学分
语言
与文学
语 文
10
知识
拓展类
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至少
48
外 语
10
数 学
数 学
10
人文
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职业
技能类
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兴趣
特长类
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
技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术
艺术或
音乐、美术
6
社会
实践类
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
体育
与健康
体育
与健康
12
专题教育
2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和教育部规定普通高中必须组织开展的各类教育容。
附件2
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开设的基础性课程,也是学生修习选修课程的基础,旨在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提高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
一、指导思想
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必修课程的教学容,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要求,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学习兴趣,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课程结构基本稳定。
将综合实践活动调整到选修课程,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其他必修课程学习领域、科目及学分要求基本不变。
(二)梳理学科知识结构体系。
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梳理与整合各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容,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容,充实能体现各学科核心思想、观念和价值的基本知识容,确保必修课程学科知识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