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DB34178解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DB34178解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DB34178解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本规程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1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函[2011]739号)的要求,由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34/178—1999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程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修订后共分6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原材料质量要求、砌筑砂浆和混凝土、砌体施工、砌体工程验收。
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原“规程”更名为《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2规定“烧结多孔砖”产品是指以煤矸石、页岩等非粘土材料为原料,经焙烧而成的墙体材料;
3增加“砌体工程验收”章节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内容;
4增加《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调整并修改相关条款。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邮编:
230001)。
本规程主编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章茂木廖绍锋丁昌杰帅兵吴亚俊
章家海冯兰芳丁翰文宣亚云孙云飞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李善志李长青董燕囡邱立龙丰建国詹煜坤
目次
1总则4
2术语5
3原材料质量要求6
4砌筑砂浆7
5砌体施工8
5.1施工准备8
5.2施工技术要求8
5.3构造柱11
5.4安全措施12
5.5冬期施工12
6砌体工程验收14
6.1主控项目14
6.2一般项目15
6.3工程验收16
附录A《烧结多孔砖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
本规程用词说明18
附:
条文说明19
1总则
1.0.1为使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抗震设防烈度在7度及以下的地区,以烧结多孔砖作为墙体材料进行砌体工程施工、验收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1.0.3在烧结多孔砖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除遵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烧结多孔砖firedperforatedbrick
以煤矸石、页岩等非粘土材料为原料,经焙烧而成,孔洞率不小于25%,孔形为圆孔或非圆孔。
孔的尺寸小而数量多,主要适用于承重部位的砖,简称烧结多孔砖(P型),砖主规格为240mmX115mmX90mm;
配砖有半砖120mmX115mmX90m、七分砖180mmX115mmX90mm。
2・0・2砌体结构masonrystructure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3一丁一顺averticalahorizontal
一皮砌丁砖,一皮砌顺砖
2.0.4梅花丁plumflowermasonry
同在一皮中,一块砌顺砖,一块砌丁砖
2.0.5“四一”砌筑法fourone”masonrymethod
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添一刀头缝灰
2.0.6交接处junction
纵墙与横墙相交处
2.0.7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
由胶凝材料、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及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混合,由专业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8相对含水率percentageofmoisturecontent
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9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0实体检测inspectionatoriginalspace
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工程实体上进
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3原材料质量要求
3.0.1烧结多孔砖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烧结多孔砖》GB13544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2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并应对其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安定性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批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砌筑水泥》GB7T3183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0.3钢筋的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施工前,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0.4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0.5构造柱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普通混凝土
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标准规定要求,不得含有污物、杂物。
3.0.6石灰膏使用前应充分熟化,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
不大于3mmx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粉。
3.0.7施工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3.0.8制作砂浆或混凝土所采用的粉煤灰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用
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的有关规定。
3.0.9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试配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计量使用。
有机塑化剂的产品,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
配有构造筋的砌体,砂浆中严禁使用氯盐。
4砌筑砂浆
4.0.1砌筑砂浆的品种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4・0・2砌筑砂浆应满足《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标准的
规定要求,并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包括稠度、流动度、和易性、分层度等),砂浆稠度宜控制在50mm~70mm,分层度不大于30mm。
4.0.3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4.0.4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提高一个强度等级使用。
4.0.5砌筑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确保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配料精度控制:
水泥及外加剂±
2%,其他±
3%。
4.0.6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起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s;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
3掺增塑剂的砂浆,其搅拌方式、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的规定;
4预拌砂浆的搅拌时间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或按产品说明书采用。
4.0.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后
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C,必须分别在拌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4.0.8当采用预拌砂浆时,其砂浆的运输、储存、使用和见证取样检
验等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230标准的规定要求。
4.0.9砌筑砂浆试块取样应取自搅拌机出料口。
同盘砂浆应制作一组
试块。
4.0.1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的评定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的规定执行。
4.0.11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5砌体施工
5.1施工准备
5.1.1建筑物的标高,应依据标准水准点或设计指定的水准点。
5.1.2砌体工程应在地基或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有冻
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烧结多孔砖。
5.1.3基础施工前,应用钢尺校核房屋的放线尺寸,其允许偏差不超过表5.1.3规定。
表5.1.3房屋放线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的尺寸(m)
允许偏差(mm)
L(B)<
30
士5
30<
L(B)<
60
士10
60<
90
士15
L(B)>
90
士20
5.1.4堆放烧结多孔砖的场地应平整,周边应设置排水措施。
搬运装卸烧结多孔砖时,严禁碰撞、仍摔或翻车倾卸,垂直吊运应采用带有网罩或围栅的吊盘。
5.1.5烧结多孔砖进入施工现场,应按品种、规格、型号和强度等级堆放,设置标志。
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堆垛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5.1.6常温条件下,烧结多孔砖应提前1d〜2d浇水湿润,砌筑时的烧结多孔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严禁干砖上墙或砌筑时临时浇水湿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
5.1.7砌体施工前,应在砌体的阴阳角处设立皮数杆,皮数杆应标志烧结多孔砖的皮数、灰缝厚度以及门窗洞口、过梁、圈梁和楼板部位的标高,皮数杆间距不宜超过15m。
5.1.8烧结多孔砖墙体施工宜采用双排外脚手架,内部宜采用移动式脚手架,不宜在墙体设脚手架孔洞。
5.2施工技术要求
5.2.1墙体砌筑时,应根据设计对门窗、过梁、圈梁、构造柱的位置及楼层和灰缝厚度等要求,进行烧结多孔砖预排,应尽量使用整砖。
5.2.2底层砌体应在基础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砌筑,施工前应先将基础、防潮层等表面的砂浆或杂物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基层。
5.2.3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