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局2021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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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内容
依据《关于限期整改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反馈意见,我局针对征求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照梳理出以下整改内容:
(一)规划项目审批有关问题:
项目审批上操作不规范,个别开发商原审批建房2层,但通过疏通关系,可重新审批建房3层。
对开发商擅自扩大容积率等监控、处罚不力。
(二)城东小区幼儿园变更规划的问题:
规划局擅自更改城东小区原有的幼儿园规划,影响了小区住户生活。
(三)县政风行风评议收集的建议:
一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和审批手续。
二是提高规划决策水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化。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项目审批上操作不规范,个别开发商原审批建房2层,但通过疏通关系,可重新审批建房3层”的问题:
对于此项意见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导致群众有意见的原因可能是规划调整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
在07年以前,我局对于建设项目因为地形、户型、功能等原因,需要对单体建筑进行调整的,由建设单位先提出申请,我局在核定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业务会研究审查后,同意规划调整,但当时未履行公式、公告等程序。
同时少数建设单位违反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批少建多或未报先建的现象仍然存在。
自08年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1、在规划方案审批时,认真把关并和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力求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减少后期单体建设的调整,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2、对建设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单体建设需调整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局业务会研定(重大调整的报规委会研定),并采取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在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方作出规划变更许可。
力求做到规划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相关人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对开发商擅自扩大容积率等监控、处罚不力”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具体来说:
1、规划管理基础薄弱。
在2004年规划局成立前,规划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建设单位规划意识差,违法建设较多。
自规划局成立之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在去年的“两查”工作中,我局对所查处的违法建设,经县“两查”领导组研究同意补办手续的,依法予以罚款,对提高建设项目容积率部分,移交国土部门,补交政府受益金。
总之随着规划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擅自提高容积率的情况已基本杜绝。
2、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容积率控制把关不严,对违法建设性质的界定认识不清。
对此我局通过知识竞赛、法制讲座、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及竣工核实阶段建立工作台帐,严控容积率。
综合执法局成立后,我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发后,每周末将最新的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通知执法局,做到信息互通,力求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中。
对于超出容积率、违反建设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我们将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国土局、执法局,并提出建议,由国土局、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三)关于“规划局擅自更改城东小区原有的幼儿园规划”的问题:
经我局调查,作为配套公共设施的幼儿园,与原始规划方案的位置相符,间距退让均满足《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为充分维护周边住户的利益,我局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将该单体方案通过报纸、现场公示及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征求住户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对单体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增植隔离绿化带,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实施。
(四)关于“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和审批手续”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制度,严格执行《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允许有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2、规范办事程序,优化内部操作流程,制定并公开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流程图和业务科室工作流程图,承诺完成任务工作日,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建设项目高效审批。
3、强化窗口服务功能,积极搞好“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所有业务科室进驻窗口,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规划服务制度,全面提升规划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树立依法行政、秉公清廉、高效规范、服务热情的新形象。
4、建立业务项目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我局业务办理情况的监督,我局将向服务对象分发《x县规划局业务项目办理情况监督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对我局规划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提高规划决策水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化”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积极推进,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功能完善、层次清晰、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体系。
根据x市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需要,在“141”空间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西南组团的总体发展定位和空间结构,调整完善x县城总体规划,建设西南城市副中心,理顺道路交通系统,拉大城市框架,加大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做到主动与x中心城市对接。
2、提高规划决策水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大力推行阳光规划,采取专家评审会,咨询会等形式听取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三位一体”的规划审批机制,对“141”范围内的各类重大规划、重要建筑以及经营性用地规划方案上报市规委会审查。
规范对各类已批准实施的城乡规划的修改工作,对于一经批准的规划方案,严格按程序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需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
3、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规划队伍业务素质。
围绕“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利用每周业务理论学习机会,深刻理解、掌握《城乡规划法》等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定期组织“走出去”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使全局形成思维活跃、工作勤恳、态度认真的良好行风。
四、具体要求
1、整改提高、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一把手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结合各科室的职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抓好整改计划的落实。
2、整改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并按整改期限书面上报完成情况,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检查核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3、在今后工作中群众反映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的纳入我们的整改范围,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主动整改。
4、加强监督,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召开政风行风自评座谈会,通报政风行风建议情况,保证整改效果。